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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水仙堿是一種治療痛風等疾病的消炎處方藥,日前在陜西西安米家崖村,兩名13歲的少女在三個藥店各買了兩盒秋水仙堿,一盒20片,每人服用了60片后,因藥物中毒被家長送醫治療,醫生稱孩子或有生命危險。家長表示,孩子學習都不錯,生活上也并無壓力。之
秋水仙堿是一種治療痛風等疾病的消炎處方藥,日前在陜西西安米家崖村,兩名13歲的少女在三個藥店各買了兩盒秋水仙堿,一盒20片,每人服用了60片后,因藥物中毒被家長送醫治療,醫生稱孩子或有生命危險。家長表示,孩子學習都不錯,生活上也并無壓力。之后記者隨機走進一家藥店,并在沒有處方的情況下很輕易就買到了藥。目前市場監管局工作人員稱已經接到家長投訴,正在對可能涉事的藥店進行全面調查。
秋水仙堿
一種治療痛風等疾病的消炎處方藥,本品為淡黃色粉末,口服后在胃腸道迅速吸收,蛋白結合率低,僅為10%-34%,服藥后0.5-2小時血藥濃度達峰值,臨床用于痛風性關節炎的急性發作,預防復發性痛風性關節炎的急性發作、家族性地中海熱。
用飯用量:急性期治療,口服:成人常用量每1-2小時服0.5-1mg,至關節癥狀緩解或出現惡心、嘔吐、腹瀉等胃腸道不良反應時停用。
預防:口服,每日0.5-1mg,分1-2次服用,推薦最大日劑量為1、2mg。
不良反應:(1)胃腸道癥狀腹痛、腹瀉、嘔吐及食欲缺乏為常見的早期不良反應,嚴重者可造成脫水及電解質紊亂。長期服用者可出現嚴重的出血性胃腸炎或吸收不良綜合征。(2)肌肉、周圍神經病變有近端肌無力和(或)血清肌酸磷酸激酶增高。在肌細胞受損同時可出現周圍神 經軸突性多神經病變,表現為麻木、刺痛和無力。[4]肌神經病變往往在預防痛風而 長期服用者和有輕度腎功能不全者出現。(3)其他骨髓抑制、休克、致畸、脫發、皮疹、發熱及肝損害等。治療中不良反應的發生與劑量大小有明顯相關性。
在這則新聞中,對于這兩個女孩為什么要超劑量服用秋水仙堿原因不明。但處方藥秋水仙堿的來源則是沒有執業醫師的處方直接從藥店購買的,家長就此追究藥店的責任。而藥店藥師在沒有執業醫師的處方下就把藥品賣出,究竟是藥店不要求藥師按處方發藥還是藥師對處方藥發放概念模糊呢?
1.什么是處方藥與非處方藥
處方是醫師和藥師共同對患者負責的醫療文書,具有法律、技術和經濟等多方面的意義,處方書寫正確與否,用藥是否合理、安全,直接關系到患者的治療效果與生命安全。藥店銷售處方藥必須有醫生明確診斷的處方。
非處方藥是指應用安全、質量穩定、療效確切,不需醫生處方在藥房中即可買到的藥品。它來源于一些歐美國家的民間柜臺藥(over the counter,OTC),故非處方藥亦稱“OTC”藥物。購買者參考其說明書即可使用藥品。
非處方藥“應用安全”,一般指潛在毒性低,不易引起蓄積中毒;在正常用法用量下,不產生不良反應,或雖有一般的不良反應,但患者可自行覺察,可以忍受,且屬于一過性,停藥后可迅速自行消退;用藥前后不需要特殊試驗;不易引起依賴性、耐藥性,不應掩蓋病情的發展與診斷。這類藥物不應有成癮成分,抗腫瘤藥、毒麻藥、精神藥物等及可引起嚴重不良反應的藥物不能列入。
2.當前醫院藥師同社會藥店藥師在管理制度上、資格門檻準入上、繼續教育上存在很大區別。2017年,國務院發布的《關于進一步改革完善藥品 生產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見》中明確提出:“門診患者可以自主選擇在醫療機構或零售藥店購藥,醫療機構不得限制門診患者憑處方到零售藥店購藥。具備條件的 可探索將門診藥房從醫療機構剝離”。 “鼓勵有條件的地 區可開展藥師網上處方審核、合理用藥指導服務”。 以上兩點將極大地促進醫院處方外流,也為處方外流的藥房剝離提供了政策支持。但社會藥店究竟能否承擔起醫院藥師同等質量的藥學服務有待政策整合。
3.當前社會藥店藥師情況存在以下不足
(1)執業藥師數量不足一直是困擾藥店開展藥學服務的主要問題之一。當前我國執業藥師執業藥師注冊人數為41.9萬,相當于我國平均每萬人口執業藥師人數為 3.1 人。而在歐美等發達國家,每800~1 500人就配備1名執業藥師。所以才有執業藥師掛證現象發生。不能給患者提供全方位藥學服務。
(2)執業藥師的學歷及專業層次總體較低,尤其是來自藥學專業的高學歷層次人員嚴重缺乏,這些因素都限制了零售藥店 藥學服務的進一步開展。2019年執業藥師職業資格制度新規定:中專畢業將不能報考執業藥師,“掛證”會被處罰,也是對執業藥師隊伍質量提升起到促進作用。
(3)大眾對藥店執業藥師認識不夠。我國藥師在藥學服務中發揮的作 用還遠遠不夠。在藥店,本應去醫院就診的 患者買藥“自治”,且不咨詢執業藥師的不在少數。殊不知,其實這樣很危險,因為有些疾病癥狀看似相近,但由于個體差異不同, 發病原因也許不同,自行用藥很可能是亂下藥,長此以往會產生嚴重后果。
2018 年 11 月,國家衛生健康委發布《關于加快藥學服務高質量發展的意見》,明確 提出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含中醫藥主管 部門)和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必須高度重視藥學服務,適應新形勢新要求,加快藥學服務 模式轉變,加強藥師隊伍建設,探索構建適 應人民群眾需求的藥學服務體系,促進新時期藥學服務高質量發展。當前,藥品零差率銷售、“4+7”基藥政策的實施,處方審核前置的推行,促進了醫院藥師進一步實行藥學服務模式的“兩個轉變”,即從“以藥品為中心” 轉變為“以病人為中心”,從“以保障藥品 供應為中心”轉變為“在保障藥品供應的基 礎上,以重點加強藥學專業技術服務,參與臨床用藥為中心”。 而藥店藥師與醫院藥師通過將來藥師立法,統一藥師執業管理體制,通過法律保障藥師法律地位、執業權利,提升藥師社會地位和專業形象,并為設立藥事服務費提供法律依據,不斷改善藥師執業環境來實現自身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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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楠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