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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推進政務公開,加大政策解讀以及政務輿情回應力度,6月3日,榮成市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了榮成市生產生活使用管道天然氣配氣價格、全市供水價格調整意見,以及天然氣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解讀了相關政策依據。調整后的價格體系如何?小編帶您了解。
為進一步推進政務公開,加大政策解讀以及政務輿情回應力度,6月3日,榮成市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了榮成市生產生活使用管道天然氣配氣價格、全市供水價格調整意見,以及天然氣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解讀了相關政策依據。
調整后的價格體系如何?
小編帶您了解。
天然氣上下游聯動機制
目前天然氣價格是多少?
居民用氣量分為三個階梯,第一階梯氣量確定為每戶每月用氣量在18立方米(含18立方米)、年用氣量216立方米(含216立方米)以內,每立方米3.50元(每立方米財政補貼0.70元,實際執行每立方米2.80元);第二階梯每戶每月用氣量18—28立方米(含28立方米)、年用氣量216—336立方米(含336立方米)之間,每立方米4.20元;第三階梯為每戶每月用氣量超出28立方米以上、年用氣量超出336立方米以上,每立方米5.25元。
目前仍執行這一標準,后期,隨著天然氣上下游聯動機制的實施,天然氣價格隨著上游門站價格的變化而變化,屆時將面向公眾對外公布。
天然氣上下游聯動機制對價格有什么影響?
根據《山東省物價局關于建立健全天然氣價格上下游聯動制度的指導意見》(魯價格一發﹝2018﹞73號)的有關規定,在我市建立管道天然氣價格上下游聯動機制。
1.居民用氣價格聯動機制
聯動周期及啟動條件:居民用氣價格聯動調整周期原則上不少于1年,在聯動周期內綜合城市門站價格變動幅度達到或超過8%時,銷售價格進行相應調整。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居民用氣價格聯動計算公式:
居民用氣聯動調價額度=(計算期居民用天然氣綜合城市門站價格-基期居民用天然氣綜合城市門站價格)÷(1-管網損耗率)
聯動后居民用氣銷售價格=居民用氣現行銷售價格+居民用氣聯動調價額度
2.非居民用氣價格聯動機制
聯動周期及啟動條件:非居民用氣原則上以3個月為一個聯動調整周期,在聯動周期內加權平均購氣價格即天然氣綜合城市門站價格(包括市場采購的高價氣、競拍氣、氣化的LNG等)變動幅度達到或超過8%時,銷售價格進行相應調整;當聯動周期內加權平均購氣價格變動幅度未達到8%時,銷售價格不作調整,其實際加權平均購氣價格增減額納入下一周期累計計算。
非居民用氣價格聯動計算公式:
非居民用氣聯動調價額度=(計算期非居民天然氣綜合城市門站價格-基期非居民天然氣綜合城市門站價格)÷(1-管網損耗率)
聯動后非居民用氣銷售價格=非居民用氣現行銷售價格+非居民用氣聯動調價額度。
3.損耗率最高不超過5%。
天然氣終端價格的組成
天然氣終端價格由上游門站價格、管輸價格以及配氣價格三部分組成。配氣價格是制定到戶銷售價格的基礎。配氣價格核定后,在供氣企業不發生重大成本變化情況下,保持相對穩定,也就是說,配氣價格相當于銷售價格中的固定成本,基本維持不變;只有經過再次成本審核后,成本變化較大時,才能啟動調整程序。
按照“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則,在對我市燃氣企業近三年成本進行監審的基礎上,統籌考慮居民和企業承受能力,我市管道天然氣配氣價格為每立方米0.78元。
全市供水價格調整情況
為促進節約用水、科學用水,動員全市人民參與節水型城市建設。綜合我市供水實際情況、與威海地區供水價格銜接一致以及順應民意等因素,日前,根據上級有關政策規定,榮成市對城市用水價格體系進行理順完善。新的用水價格已于4月20日起執行。
(一)公共供水價格
1.居民生活用水
(1)對我市實現“一戶一表”直接抄表收費到戶的居民用戶,實行階梯水價制度,按居民用戶年度用水量分三個階梯。
第一階梯為戶年用水量144立方米(含)以內,綜合水價由每立方米2.8元(基本水價1.75元,水資源費0.35元,污水處理費0.7元)調整為3.5元,其中自來水價格2.55元(含稅中包含水資源稅0.4元,下同),污水處理費0.95元;
第二階梯為戶年用水量144-204立方米(含),綜合水價每立方米為4.55元,其中自來水價格3.6元,污水處理費0.95元;
第三階梯為戶年用水量超過204立方米,綜合水價每立方米為7.8元,其中自來水價格6.85元,污水處理費0.95元。
居民階梯水價以年度為執行周期,用水量在周期之間不累計、不結轉。戶籍人口超過4人(不含)的家庭用戶,每增加1人,戶年用水量基數相應增加36立方米。
(2)對尚未實施“一戶一表”改造的居民用戶,暫不實行階梯水價,執行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階梯綜合水價即每立方米3.5元。
(3)對低保戶或特困戶均按第一階梯水價執行。對部隊、學校、社會福利場所和城鄉社區居(村)民委員會等執行居民生活用水價格的非居民用戶,不實行階梯水價,綜合水價在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階梯價格的基礎上每立方米加價0.2元,即每立方米3.7元,其中自來水價格2.75元,污水處理費0.95元。
2.非居民用水
非居民用水綜合水價由當前每立方米8元調整為4.7元,其中自來水價格3.3元,污水處理費1.4元。
3.特種行業用水
特種行業用水綜合水價由當前每立方米15元調整為10.5元,其中自來水價格9.1元,污水處理費1.4元。
(二)地下水價格
對城區(含鎮、街道區)公共供水管網覆蓋范圍內的地下水,嚴格限制使用。居民生活用地下水污水處理費為每立方米3.5元;非居民用地下水污水處理費為每立方米4.7元;特種行業用地下水污水處理費為每立方米10.5元。
(三)直供工業用水價格
全市范圍內直供工業用水價格執行每立方米2.6元,其中原水價格1.2元、污水處理費1.4元。
(四)區鎮(街道)自來水價格
1.凡是接入城區公共管網內的鎮(街道)級供水單位和個人用戶,實行同網同價。
2.凡是未接入城區公共管網內的鎮(街道)級供水單位,居民生活用水污水處理費由原來每立方米0.5元調整為每立方米0.85元,居民生活用水加收污水處理費后,每立方米最高不超過3.25元。根據省、市《農村公共供水管理辦法》規定,農村居民生活用水暫不收取水資源稅和污水處理費,即農村居民生活用水執行每立方米2元;非居民、特殊行業用水在基本水價的基礎上,每立方米加收1.2元的污水處理費,即非居民用水價格執行每立方米4.2元(自來水價格3元,污水處理費1.2元),特殊行業用水價格執行每立方米8.6元(自來水價格7.4元,污水處理費1.2元)。
王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