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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110嗎?我要報警,我女朋友把我的錢偷走了……”“被偷了多少錢?”“有10萬塊。”10月9日晚,杭州蕭山警方接到男子喬某報警,稱女友在其不知情的情況下,偷走了自己的積蓄,共10萬元。接警后,蕭山分局新街派出所第一時間響應,指派警力趕到
“喂,110嗎?我要報警,我女朋友把我的錢偷走了……”
“被偷了多少錢?”
“有10萬塊。”
10月9日晚,杭州蕭山警方接到男子喬某報警,稱女友在其不知情的情況下,偷走了自己的積蓄,共10萬元。
接警后,蕭山分局新街派出所第一時間響應,指派警力趕到喬某住處,通過詢問得知,喬某(43歲 安徽人)和女友伍某一同租住在新街,平時兩人感情也不錯。
當天早上7點,喬某和往常一樣到公司上班,傍晚下班回家時卻發現女友伍某帶著錢包、衣服等行李,一聲不吭地離開了租房,不知去向。
“我在附近找了很久找不到她人,電話也不接,后來我發現自己的錢也不見了。”
當民警問起10萬元原本放在何處時,喬某一開始支支吾吾回答不出,然后又隨手一指床邊黑色的小包說:“放在這個布包里的。”
民輔警趕到喬某住處了解情況
10萬元就隨隨便便放在布包內?這引起民警的懷疑。“你要和我們實話實說……錢到底有沒有偷?”
“沒、沒有被偷……”在再三追問下,喬某承認是自己虛構了被偷錢一事,民輔警隨后將其帶回所內進一步詢問。
原來,喬某報警另有原因:“我找不到女友,一時太著急了,就想著警察找人能快一點,于是就報警把事情說得嚴重些……”
目前,喬某因謊報案情被蕭山警方依法行政拘留3日并處罰款200元。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5條第1項規定:
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60條第2項規定:
偽造、隱匿、毀滅證據或者提供虛假證言、謊報案情,影響行政執法機關依法辦案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構成刑事犯罪的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故意謊報警情案情
浪費有限的警力資源
甚至有可能耽誤那些真正需要幫助的人
警方將依法嚴查!
金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