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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丁某入職某公司,雙方簽訂勞動合同,合同約定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并約定乙方依法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但公司未為丁某繳納社會保險。某日,丁某駕駛公司貨車前往送貨后返回。當日晚,丁某騎摩托車載許某某、馮某某外出就餐飲酒,返回至該公司倉庫門
基本案情
丁某入職某公司,雙方簽訂勞動合同,合同約定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并約定乙方依法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但公司未為丁某繳納社會保險。
某日,丁某駕駛公司貨車前往送貨后返回。當日晚,丁某騎摩托車載許某某、馮某某外出就餐飲酒,返回至該公司倉庫門口停放車輛時摔倒受傷。
為了獲得工傷賠償,丁某向公司謊稱該傷情為上班送貨期間摔倒造成,后被人社局認定為工傷。公司支付醫藥費44,251.28元、工資12,000元。
2016年3月21日,丁某被公安機關抓獲。
法院一審結果
一審法院:丁某存在非法占有的行為,隱瞞事實,謊報受傷時間,將本應自己承擔的費用轉嫁公司,已構成詐騙罪。
一審法院認為:丁某存在非法占有的行為,采用隱瞞事實真相的方法,謊報受傷時間,將本應自己承擔的費用轉嫁他人,已經實際騙取被害單位錢款,數額較大,符合詐騙罪的構成要件,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
員工上訴
丁某不服,提起上訴。認為自己是運貨途中受傷,是工傷,其不存在非法占有的故意,其行為不構成詐騙罪。
其辯護人認為丁某當天下午運貨途中受傷的可能性根據現有證據無法排除;即使是晚飯后返回途中在工作場所發生的傷害,仍應認定為工傷;
法院認為:丁某存在非法占有的行為,采用隱瞞事實真相的方法,騙取被害單位錢款,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
原審法院認定丁某犯詐騙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罪量刑均無不當,且一審審判程序合法,建議二審法院駁回丁某上訴,維持原判。
法院二審結果
二審法院:丁某真的已構成詐騙罪,一審判得正確,予以維持!
工傷認定標準一覽
一、認定工傷的七種法定情形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法定情形有七種: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二、視同工傷的情形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規定,視同工傷的情形有三種: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三、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中認定工傷的四種情形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四條規定,以下四種情形可認定為工傷:
(一)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受到傷害,用人單位或者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沒有證據證明是非工作原因導致的;
(二)職工參加用人單位組織或者受用人單位指派參加其他單位組織的活動受到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內,職工來往于多個與其工作職責相關的工作場所之間的合理區域因工受到傷害的;
(四)其他與履行工作職責相關,在工作時間及合理區域內受到傷害的。
四、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視同工傷的情形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六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工傷認定需要多長時間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第一款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其他情形的,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第二款規定,“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由此可知,用人單位未在規定期限為勞動者申請工傷認定,勞動者自己也可以在一年之內提起工傷認定,否則人社局將“以申請工傷認定超過法定期限為由,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
工傷認定書多久才下來
根據我國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對于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因為各個地區在提交申請材料以及鑒定程序上存在些許差異,建議先到有關部門了解清楚。
工傷認定需要什么材料
單位和個人申請工傷認定需要提供: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受傷職工的身份證復印件;
3、勞動合同文本復印件或其他建立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明;
4、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后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職業病診斷鑒定書)及初次治療病歷復印件。
溫馨提示: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齊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齊材料后,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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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龍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