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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嬛嬛出品|子彈財經最新發布的《中國互聯網發展報告(2021)》中顯示,2020年,中國數字音樂產業市場規模達732億元,同比增長10%,數字音樂、在線K歌及音樂直播等多元(新消費)模式持續加速整體商業化進程,未來有望形成千億級藍海市場
作者 | 嬛嬛
出品 | 子彈財經
最新發布的《中國互聯網發展報告(2021)》中顯示,2020年,中國數字音樂產業市場規模達732億元,同比增長10%,數字音樂、在線K歌及音樂直播等多元(新消費)模式持續加速整體商業化進程,未來有望形成千億級藍海市場。
前段時間,十多年前老歌《Ring Ring Ring》被翻唱再次爆紅。但在千億量級的大前景下,2021年音樂市場的聲音,似乎仍然是記憶里的周杰倫、孫燕姿、S.H.E、林俊杰。
這讓人們狂呼“文藝復興”的同時也意識到一個問題,音樂市場欣欣向榮,千億市場前景下,應該如何推動新作品不斷出圈,音樂創作的癥結究竟在哪?
這還要從版權保護說起。
1、音樂市場邁向千億,音樂人卻在battle侵權
而自2000年數字音樂在中國開始發展以來,侵權案例越來越多,十年前,百度音樂侵權、美廉美超市DVD機預裝歌曲侵權案等先例,給行業敲響了一記警鐘。2015年7月,國家版權局發布《關于責令網絡音樂服務商停止未經授權傳播音樂作品的通知》,盜版歌曲被大規模下架后,音樂版權市場得到了初步的規范,社會初步形成了打擊盜版、維護正版的意識。
但是在音樂傳播進入了短視頻直播時期后,侵權案例又開始“屢禁不止”。被視為“國內MCN商用侵權第一案”的papitube被訴侵權案。事后,@Bigger研究所解釋稱,起初自己版權意識確實不強,未經許可使用了歌曲,收到通知后已將視頻全網下架,公司也購買了比較貼近自身風格的曲庫,供短視頻創作使用。不過近年來,音樂人、社會大眾的正版意識都逐漸提升,行業內外對于“尊重原創”的呼聲也越來越高,大家都開始紛紛自覺抵制侵權行為,并幫助原創作者、版權所有者,對抄襲者、侵權者進行聲討。
就像不久前使用了國窖1573音樂的寵物博主被廠家維權事件,網友們幾乎全部聲討博主的賣慘,大家都表示:“并不是人家廠家沒格局,你這就是‘赤果果’的侵權啊。”可見音樂版權在短視頻直播行業內不斷被重視。
其實在直播這個賽道上,音樂作品也是侵權的“重災區”。據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發布的《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數據顯示,截至2021年6月份,我國網絡直播用戶規模已經達到了6.38億,占了整個網民規模的63.1%。另外,在《2020年中國網絡表演(直播)行業發展報告》中指出,截至2020年末,我國直播行業主播賬號數量已經累計超過了1.3億,可謂是“6億人在看直播,1億多人在直播”。
直播浪潮洶涌,也催生出消費者的多元化娛樂需求,連麥、點唱、音樂直播等新鮮玩法相繼誕生。無論是直接翻唱歌曲,還是使用歌曲作為背景音樂,音樂早已成為主播的剛需,這些新的玩法,讓更多的音樂作品得以為觀眾所熟知,但是許多行為也構成了侵權。
有人質疑道:“歌曲講究傳唱度,人家在直播間唱唱怎么了?這歌火了你得感謝人家直播給你的宣傳啊!”
但是主播在直播時翻唱接受打賞,或者在進行直播商業活動以有著作權的音樂為背景,其實都是侵權行為。
有位職業音樂人對「子彈財經」表示,直播時未授權傳唱、要打賞、甚至還發上流媒體平臺付費下載這種侵權行為,就相當于自己的孩子被人偷走了,后來孩子考上了清華,多年后偷孩子的人反過來對自己說:“你得感謝我當年偷了你的孩子?”
今年6月1日后,新《著作權法》的實施,不僅提高了侵權的法定賠償數額,從之前的最高50萬提高到500萬、引入懲罰性賠償制度等條款;還回應了當前較為突出的網絡直播著作權侵權問題,以后網絡主播未經許可翻唱、掛播他人作品,將納入權利人廣播權的規制范圍。
在新《著作權法》的“撐腰”下,未來不論是什么演藝形式,整個音樂鏈條上的人,都可守護好自己的勞動產出。
2、直播音樂正版化:需要解決的痛點在哪?
但是在直播市場里“幾億人都在聽的歌”,背后是一個龐雜的音樂版權條線。
首先是管理和治理的難度比較大。
對于一個MCN機構來說,主播人數多、在直播時玩法多樣,例如有的主播會翻唱完整歌曲,有的主播只唱歌曲節選部分,有的主播是隨意唱幾句歌詞,甚至“串燒”后問大家要打賞,機構本身就難以管理。如果要進行侵權的界定和治理,各個版權方只能實行監控錄屏,對大公司來說還能抽出些許人手,但是對于獨立音樂人、小工作室來說基本不可能,管理、監控成本太高。
其二,許多主播、公會、MCN機構甚至行業都對于商業音樂的認識不夠,市場鏈條缺失,缺少便捷的途徑進行版權采購,規避侵權問題。
例如在音樂版權相對成熟的歐美市場,已經有規模化的公司在運營,例如以色列音樂授權平臺Artlist在去年底拿到4800萬美元的融資;美國的B2B音樂版權平臺Songtradr在去年8月獲得了3000萬美元的C輪融資。
但是在國內市場依然處在混沌階段,有一位直播平臺的運營人員對「子彈財經」表示,新《著作權法》下來以后,聽到有同行收到律師函,所以他們現在對于版權很謹慎,也會私下提醒秀場類主播在直播翻唱時注意版權問題。
但是要解決這個問題也很頭痛、主播的音樂需求多種多樣,音樂版權系統龐雜,加上按年付費的授權方式相對古板、音樂版權成本高昂,這也給想要獲得直播音樂版權的直播平臺帶來不小的挑戰。
所以“讓大眾認可付費,讓創作者拿到應得的收益,這才是行業未來發展的方向”。
最近,「子彈財經」發現,騰訊音樂娛樂集團正式推出了正版直播音樂服務系統“音速達引擎”。作為新《著作權法》頒布后的首款適用于網絡直播場景的正版直播音樂服務系統,音速達引擎連接起了版權方和直播平臺、主播三方,提供一站式、便捷、規范的授權服務平臺,旨在解決直播場景下的音樂需求。
從這個層面來說,音速達引擎更像是架在版權方和主播之間的一座“橋梁”。
當前,直播音樂版權面臨的最大困境,其實歸根結底可總結為兩個方面:一是作品版權歸屬不清,二是版權費采買標準模糊,就像上文MCN機構負責人提到的,不知道找誰買,去哪買,要花多少錢。
在這歸屬權方面,音速達引擎通過“版權曲庫自助入駐,授權費用按使用量直接分賬”來保障版權方的權益,有效解決了版權分散的問題,并采取靈活的“化買為租、按需付費”的版權購買形式,大大降低了平臺及主播的采購門檻。
在采買方面,音速達對于個人或者機構來說,曲庫安全合規,當中的歌曲均是通過技術手段篩選和過濾,可以極大程度上降低因版權侵權和內容違規而為平臺帶來的研發、人力、時間等運營成本。
通過使用了音速達的主播朋友,「子彈財經」了解到,音速達引擎還支持唱歌打分、音效修音、作品錄制等功能實現演唱、點播、點唱等多元化功能,讓主播能夠隨時隨地,想唱就唱。
音速達引擎現已支持10多個直播平臺授權,支持用戶選擇多個平臺一鍵開通音樂授權,使用體驗十分便捷。得益于騰訊音樂強大的技術實力,音速達引擎也能夠將音頻識別技術應用在盜版監測方面,為創作者更多地保留屬于自己的收益。
3、反哺上游音樂人,讓創作者能體面的拿到收入
事實上,在創作者的版權收益問題上,騰訊音樂一直以來都做得很多。
2014年,當時還是“盜版橫行”的年代,騰訊音樂與周杰倫共同推出了國內首張數字專輯《哎呦,不錯哦》,一舉開創了音樂專輯的發行新模式,也點燃了國內音樂付費的希望,維護創作者版權收益的同時,撬動了數字音樂商業化的進程。
斗魚娛樂內容、市場總監畢夏也曾公開表示,“國內數字音樂從最早的盜版橫行,發展到如今的正版率覆蓋超過95%,更多音樂人已經享受到正版化帶來的收益,安心的投入到音樂創作中。”
此外,為了給版權方和原創音樂人提供可持續發展的生態環境,騰訊音樂通過“TME音樂學堂”“伯樂計劃”“億元激勵計劃”“億元激勵計劃2.0”“音樂人廣告計劃”等多重舉措,持續激活上游創作活力,推動音樂產業向陽而生。
從2021年Q2財報來看,騰訊音樂旗下的原創音樂人平臺“騰訊音樂人”入駐獨立音樂人數量達到了23萬。騰訊音樂人發布的統計數據顯示,過去一年間,騰訊音樂人平臺中總收入過萬的音樂人數量翻了6倍,月收入過萬的音樂人數量翻了9倍。
更多原創音樂人在平臺中實現了才華變現、體面的獲得了應有的收入、原創音樂人的商業價值在此期間得到不斷提升,可以說,騰訊音樂對于上游創作端的“反哺”卓有成效。
「子彈財經」了解到,作為短視頻、直播的平臺端,快手現在也開始著手推出音樂版權結算標準,例如快手也根據歌曲使用量向版權方結算,并新增了詞、曲版權的單獨結算以及獨立音樂人結算通道,從直播平臺端反哺音樂版權方。
某種意義上來說,騰訊音樂正在承當一個行業“服務者”的角色,音速達引擎的推出,是騰訊音樂在國家政策、時代環境下的順勢而為,更是為整個行業構筑完善音樂生態而作出的重要舉措。
在當前的大環境下,直播音樂的正版化已是不可逆的趨勢,而如何與行業共生、共榮,乃至共贏,則是身處其中者必須面對的問題。希望在騰訊音樂音速達的護航下,讓直播行業可以通過全面化、自動化的監控識別來保護版權。在維護音樂人和內容方的版權權益的同時,也幫助主播培養版權意識,進而幫助整個行業的版權規范使用習慣,實現行業的良性循環。
*文中題圖來自:攝圖網,基于VRF協議。
何悅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