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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日,婁菊(化名)遭“假專家”手術后死亡一案在林西縣法院二次開庭審理,經過3個多小時的庭審,法官宣布擇日宣判。法庭上,李女士一家仍未見到為婆婆做手術的“假專家”呂某鋒,“自手術后,我們再沒見過他,開庭他也沒出席,聽說他失蹤了,法庭傳
10月11日,婁菊(化名)遭“假專家”手術后死亡一案在林西縣法院二次開庭審理,經過3個多小時的庭審,法官宣布擇日宣判。
法庭上,李女士一家仍未見到為婆婆做手術的“假專家”呂某鋒,“自手術后,我們再沒見過他,開庭他也沒出席,聽說他失蹤了,法庭傳票都沒送達。”
兩年前,婁菊因病入住內蒙古林西縣醫院,在經過一系列檢查診斷后,醫院稱能邀請到北京一知名醫院專家給她做血管支架手術。
但手術后,婁菊病情惡化,昏迷不醒,次日被迫接受開顱手術,并于14天后死亡。司法鑒定結果顯示,林西縣醫院和那名專家存在醫療過錯,“醫療過錯與死亡結果具有相應的因果關系?!?/p>
事發后,李女士一家向當地衛健委舉報,發現請來的那名專家執業地點位于河北石家莊一家醫院,而非北京專家。于是,
一紙訴狀將林西縣醫院及那名專家告上法庭,索賠237萬元。
法庭上,李女士丈夫稱,當時曾有一名醫生在看完檢查結果后告訴他,病人沒什么大礙,輸兩天液便可回家。
但隨后,他被副院長叫到辦公室,副院長稱患者情況嚴重,需要手術,院方可以幫助聯系北京的專家。
“北京這所醫院是心腦血管病方面的權威,如果他當初不說是北京知名醫院的專家,就算是美國的專家,我都不一定請他?!?/p>
九派新聞注意到,這并不是呂某鋒在該醫院做的第一例手術。地方衛健委一份處罰決定書顯示,2019年3月29日至11月8日,呂某鋒在林西縣醫院神經外科為12位住院患者開展過手術。
飛刀
事后回想起來,李女士一家認為婆婆有可能是被誘導做了手術。
婁菊出生于1967年,家住內蒙古赤峰市林西縣,在林西工業園區上班,平時打兩份工。“那段時間,我婆婆好像是熬夜了,連著熬了幾個晚上,然后就有點頭暈、左手有點麻,她就自己一個人去縣醫院檢查?!?/p>
2019年10月30日,婁菊的初次CT檢查報告單顯示,“頭顱CT平掃未見明顯異常,請結合臨床,必要時MRI檢查。”
次日,她做了MRI檢查,結論是“腦實質MRI平掃未見明顯異常,右側頸內動脈顱內段改變?!?/p>
醫生稱,她系腦梗死,右側頸內動脈系統、動脈硬化性等。不久,婁菊辦理了住院手續。
11月4日,婁菊轉入腦血管病中心繼續診治,并做了頭頸部血管造影術。
李女士丈夫稱,當時他拿著血管造影結果找過影像科一位醫生,這名醫生看完檢查結果告訴他,病人沒什么大礙,輸兩天液便可回家。
但隨后,他便被副院長叫到辦公室,副院長王某林則稱情況嚴重,需要手術,院方則可以幫助聯系首都醫科大學宣武醫院的專家。
“我本來想拿著影像檢查結果到別的醫院看看,但片子一直在王某林手中,我要了七、八次,他都不給我。后面他給我母親做工作,說這個手術在林西縣醫院很成熟,做完兩三天就可以回家,我們給你請的是北京宣武醫院的專家,跟林西縣醫院合作多年?!?/p>
“北京宣武醫院是心腦血管病方面的權威,如果他當初不說是這家醫院的專家,就算是美國來的,我都不一定請他。” 李女士丈夫說。
李女士告訴九派新聞,當天醫院說婆婆需要接受血管支架手術,“讓我們準備5萬塊錢,最開始說只做一個,等到第二天去了,他們又說跟北京的專家會診了,要安裝2個支架,讓我們多準備點,要10萬?!?/p>
隨后,他們便簽字交了手術費。在一份落款時間為2019年11月7日,林西縣醫院發給“北京宣武醫院醫務處”的邀請函顯示,“因我院條件有限,于2019年11月8日特邀請貴院呂某鋒主任醫師來我院神經外科指導手術?!辈⑸w有該院醫務科的公章。
一份名為“林西縣醫院院外專家會診申請書”顯示,申請院外專家會診原因是,對婁菊的病情進一步明確診斷,來院治療、手術,手術為“右側頸內動脈血管成形再通術”。
而申請專家呂某鋒來自“北京宣武醫院”,其職稱是主任醫師。
在另一份“林西縣醫院邀請院外專家會診知情同意書”則顯示,“擬邀請宣武醫院呂某鋒醫師來院會診(或手術)。專家會診(或手術)費用6000元?!?“并全權負責簽字同意邀請會診(或手術),醫方當會盡職盡力,積極予以防范及治療。”
死亡
11月8日,北京來的專家呂某鋒為婁菊做了右側頸內動脈球囊擴張支架置入術。
手術并不順利。李女士稱,“呂某鋒在裝支架時把血管捅破了,腦出血沒止住,但他仍繼續裝,一共裝了2個?!?/p>
她回憶稱,婆婆從手術室推出來就一直劇烈頭疼,接著便開始吐血,隨后不久便陷入昏迷狀態。
“我們立馬要求院方讓呂某鋒繼續會診,但做完手術,他就不見了。他當時同時做了兩臺手術,除了我婆婆,還給另外一個老爺子做,但出了手術室人就消失沒影了,直到現在,我們也沒見著他?!?/p>
李女士告訴九派新聞,一家人眼看婆婆病情越來越嚴重,曾多次找過主治醫生王某林詢問原因,但醫生稱是正常反應。
“我們問王醫生咋治,他就說剛做完支架,不能繼續做手術,只能先觀察。我們只能等,到了第二天中午拍了個CT,顯示我婆婆腦出血,醫生說得開顱保命,要不人就沒了?!?/p>
隨后,婁菊又接受了開顱手術,但14天后,婁菊死了。
尸檢報告載明,婁菊的死與支架置入手術相關。
“可見右頸內動脈海綿竇部局部血管不完整,符合支架置入術中發生局部血管破裂伴血栓、血腫形成等原因導致死亡。”
在一份司法鑒定報告中則明確顯示,林西縣醫院、呂某鋒在對婁菊的診療過程中存在醫療過錯,“醫療過錯與死亡結果具有相應的因果關系。”
假專家
婆婆死亡之后,李女士一家要求院方封存病歷并出示呂某鋒的相關資質證明?!拔覀儺敃r想北京的專家不至于做這么個手術就能死人吧,于是我們就要求院方查明原因?!?/p>
但隨之,李女士一家驚訝地發現,呂某鋒并不是北京宣武醫院的專家,他的執業醫院為石家莊市第一醫院。
李女士提供的相關材料顯示,呂某鋒出生于1973年,??疲厴I于河北醫科大學,專業為臨床醫學。
1999年11月27日,河北省衛生廳給他頒發了執業醫師資格證,2001年11月20日,河北省中醫藥管理局給他發了執業醫師執業證書,他的執業地點在石家莊市第一醫院,職稱系主任醫師。
他與北京宣武醫院的唯一交集,是他曾短暫在宣武醫院做過科研臨時項目助理,但并不能開展診療活動,并且因其未能達到考核目標,早在18年1月就已解除勞動協議。
在一份林西縣衛健委對林西縣醫院分管院長王某林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中載道,“北京宣武醫院曾作出說明,宣武醫院科研處曾于2017年2月4日與呂某鋒簽訂勞務協議,擔任項目助理,協助開展臨床試驗管理工作,未授權其以宣武醫院專家名義開展各種形式的臨床醫療行為,因呂某鋒醫生未達到考核目標,2018年1月協議終止。”
同時,九派新聞注意到,林西縣醫院與北京宣武醫院并無業務往來,會診邀請函也并未送往北京宣武醫院,也未收到過宣武醫院任何答復函件。
在一份筆錄中,林西縣醫院醫務科一位工作人員稱,“醫院會診正常程序(醫院公對公)請不來專家,都是科室私下聯系專家,在會診申請書上簽字是因為病歷管理需要,盡量規范?!?/p>
王某林也稱,專家都是通過私人溝通請來的,“我們是以會診名義收取手術費用,實際上是給專家的勞務費?!?/p>
他還稱,“收患者1萬2,專家費用1萬,剩下2千給專家打車吃喝住宿用?!?自己并未從中獲利。
九派新聞注意到,2020年5月,林西縣衛健委對林西縣醫院作出警告并罰款3萬元,同時對王某林等人警告并罰款3萬元。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林西縣衛健委查明,王某林共13次邀請呂某峰以北京宣武醫院專家的名義,于2019年3月29日至11月8日在林西縣醫院神經外科為12位住院患者開展手術,并經手11位患者專家費用96000元。
2021年9月29日,林西縣衛健委在對婁菊家屬回復函中稱,已對呂某峰吊銷醫師執業證書。
事發后不久,婁菊家屬一紙訴狀將林西縣醫院及呂某峰告上法庭,請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擔百分之百的賠償責任,賠償喪葬費、醫療費、精神損害撫慰金及因醫療欺詐而進行的懲罰性賠償,共計237萬元。
10月11日,針對此案,林西縣法院一審二次開庭,法官宣布將擇日宣判。
庭審后,李女士告訴九派新聞,將對呂某鋒和林西縣醫院醫務人員觸犯刑法的部分保留刑事追訴權利,“我們已經向警方申請立案,正在走程序?!?/p>
武漢晨報記者 陳偉
丁俊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