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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時代已經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尤其是現在的年輕人思想越來越開放。很多年輕人圖一時之快樂偷嘗禁果,導致女孩懷孕。法寶律師最近接到一位女士的咨詢,說和一位男子交往一個月后分手了,這位女士一個月后到醫院去檢查身體時卻發現自己懷孕了。于是女子就和男
如今時代已經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尤其是現在的年輕人思想越來越開放。很多年輕人圖一時之快樂偷嘗禁果,導致女孩懷孕。法寶律師最近接到一位女士的咨詢,說和一位男子交往一個月后分手了,這位女士一個月后到醫院去檢查身體時卻發現自己懷孕了。于是女子就和男子商量打掉,男子答應給包括打胎費、營養費等其他費用共計8萬元。但打胎后男子只給了打胎費用就不打算再給了,這名女士想起訴至法院。這名女士在法寶律師的一番勸解下決定不再起訴,也明白了關于這方面的法律規定。
我們先來談談打胎費用由誰承擔?
為了回答這個問題,我們先來看一下相關案例: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2018)蘇05民終9117號
法院認為,廖某、劉某均系成年人,應預見發生性行為所產生的后果,廖某懷孕是雙方行為造成,廖某打胎也是雙方共同決定,故廖某懷孕及打胎并非劉某一方過錯行為造成,廖某請求的打胎期間及此后的誤工費、精神損害撫慰金一審法院不予支持。
廖某打胎及后續治療、復查所花費的醫療費是雙方行為造成,但打胎手術客觀上使廖某身體遭受痛苦及損害,劉某未舉證證明其對廖某提供過相應關心照顧,一審法院認定應由劉某負擔廖某因打胎所產生的醫療費用。根據廖某提供的醫療費票據,廖某共支出醫療費9485.30元,扣除劉某已經補償的1600元,剩余7885.30元應由劉某補償給廖某。
根據上述案例我們可以得出結論:
1、若導致懷孕的性行為是雙方自愿的,則雙方應當可以預見可能導致懷孕的后果,應當共同承擔責任。
2、受害人和行為人對損害的發生都沒有過錯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擔損失。
3、法院一般不支持有某一方單獨承擔打胎費、打胎期間及此后的誤工費、精神損害撫慰金,一般僅支持一方對另一方的補償。
法寶律師建議:
法律上,成年人即為完全行為能力人,能夠認識自己的行為并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因此,無論做什么事,要保持獨立性與自主的判斷性。
李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