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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設備核價與管理上海交通大學基建處建設工程項目材料、設備價格審核管理辦法滬交基管[2014]3號為進一步強化工程項目的投資控制與過程管理,規范材料、設備價格審核管理,明確審核流程,提高審核工作質量與效率,特制訂管理辦法。第一條招標圖紙中材
材料設備核價與管理
上海交通大學基建處建設工程項目材料、設備價格審核管理辦法
滬交基管[2014]3號
為進一步強化工程項目的投資控制與過程管理,規范材料、設備價格審核管理,明確審核流程,提高審核工作質量與效率,特制訂管理辦法。
第一條 招標圖紙中材料、設備描述清晰但招標遺漏的價格審核流程
(一)由申請單位填報《上海交通大學工程項目材料、設備價格審核申請單》(詳見附表),工程管理科直接提交投資監理進行價格審核事宜,同時送跟蹤審計(如有)同步審計。計劃投資科負責與審計處就材料設備審核價格進行內部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后,由計劃投資科牽頭,審計處派員參加與申請單位的洽談,直至申請單位同意審核意見;
(二)計劃投資科將《工程項目材料、設備價格審核單》(詳見附表)(由計劃投資科負責填寫)及《上海交通大學工程項目材料、設備價格審核申請單》提交綜合管理科進行處內流轉。各科室審核完畢后綜合管理科送分管處領導審核并蓋章后報審計處,由審計處出具書面意見。
(三)綜合管理科將《上海交通大學工程項目材料、設備價格審核申請單》及《審核意見》交項目工程師轉發申請單位確認,并加蓋有效印章。綜合管理科同時將完整的材料審核資料交計劃投資科備份。
(四)施工監理、造價咨詢的審核時限為三個工作日,科室審核時限為2個工作日(特殊情況除外)。
第二條 其他材料、設備價格審核流程
(一)因設計變更、技術核定、現場簽證涉及材料、設備價格須審核的,原合同清單內的材料、設備更換須重新進行價格審核的以及暫定金額的材料設備價格須審核的情況,申請單位應根據施工進度合理預見并提前14天(或合同約定的其他時限)書面上報設計變更、技術核定等相關資料以及《上海交通大學工程項目材料、設備價格審核申請單》。材料、設備價格審核作為設計變更、技術核定等大流程的從屬部分,總師室或工程管理科在流轉《技術核定單》、《設計變更審核單》、《現場簽證單》或處務會會議紀要審批程序時,附上相關的《上海交通大學工程項目材料、設備價格審核申請單》。
為加快進度,申請單位報工程監理審核同意后,項目工程師可提前將全套資料(《技術核定單》、《設計變更審核單》、《現場簽證單》或處務會會議紀要、《上海交通大學工程項目材料、設備價格審核申請單》)提交投資監理及跟蹤審計(如有)同步審計。
(二)過程中由計劃投資科負責《工程項目材料、設備價格審核單》的審核。計劃投資科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學校規定以及合同、招投標文件等,對需要招標或不符合價格審核要求的材料設備,簽署明確的意見,退回工程管理科;對符合辦理的申請表,計劃投資科按規定的時限內完成價格審核事宜,計劃投資科負責與審計處就材料設備審核價格進行內部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后,由計劃投資科牽頭,審計處派員參加與申請單位的洽談,直至申請單位同意審核意見。
(三)綜合管理科將《上海交通大學工程項目材料、設備價格審核申請單》及《審計意見》交項目工程師發給申請單位確認,并加蓋有效印章,同時轉發計劃投資科備份。
(四)施工監理、造價咨詢的審核時限為三個工作日,科室審核時限為3個工作日(特殊情況除外)。
(五)申請單位超過時限上報或學校沒有認可的材料、設備價格,不作為結算依據,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請單位自行承擔。
(六)該部分材料、設備價格審核從屬于設計變更、技術核定審核等大流程,不再重復處內材料、設備價格審核處內流轉審批程序。
附件:
1.建設工程項目材料、設備核價表;
2.建設工程項目材料、設備核價申請表。
上海交通大學基建處2014年10月
廈門大學基建處建筑材料品牌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適應學校基本建設項目施工招標需要,提高項目建設質量,降低工程造價,選擇優秀建筑材料,結合基建處的管理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項目設計階段的材料選擇和工程施工招標需要的推薦建筑材料品牌的選擇。
第三條 建筑材料的相關資料實行長期收集,定期分析整理,建立適應學校基建需要的建筑材料品牌庫。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四條 基建處成立材料工作組,組長由基建處處長擔任,并設副組長,負責具體指導、安排和審批材料工作組各部門的相關工作。
第五條 材料工作組根據工作需要設三個部門,分別為辦公室、土建專業小組和水電專業小組。
第六條 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收集建筑材料的相關資料,檢查申報單位是否按規定要求填報入庫申請表,入庫申請表詳附表一。
(二)負責將收集的材料按分類轉交給土建、水電專業小組。
(三)根據材料工作組的最終意見,建立和管理材料品牌庫。
(四)根據工作需要使用材料品牌庫。
第七條 土建專業小組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對土建類建筑材料進行初步評價,并確定是否進行考察或直接提出進入品牌庫的有關建議。
(二)組織對土建類建筑材料進行考察,并簽署材料考察意見和提出進入材料品牌庫的建議。
(三)對已使用品牌庫內的土建建筑材料進行跟蹤檢查,并對擬退出品牌庫的建筑材料簽署意見。
第八條 水電專業小組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對水電類建筑材料進行初步評價,并確定是否進行考察或直接提出進入品牌庫的有關建議。
(二)組織對水電類建筑材料進行考察,并簽署材料考察意見和提出進入材料品牌庫的建議。
(三)對已使用品牌庫內的水電建筑材料進行跟蹤檢查,并對擬退出品牌庫的建筑材料簽署意見。
第三章 工作程序
第九條 申請進入廈門大學基建處建筑材料品牌庫的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發布建筑材料征集公告。
(二)生產廠家或代理商按規定格式和要求申報相關材料。
(三)初步分析,專業小組簽署分析意見。
(四)組織考察,必要時請監察處、審計處參加,專業小組簽署考察意見。
(五)材料小組副組長、組長進行確認和審批。
(六)列入建筑材料品牌庫。
第十條 退出廈門大學基建處建筑材料品牌庫的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現場管理人員或專業小組人員填寫出庫情況登記表(詳附表二),提出出庫的原因及說明。
(二)專業小組討論形成意見。
(三)材料小組副組長、組長進行確認和審批。
(四)退出建筑材料品牌庫。
第四章 工作要求
第十一條 專業小組在簽署相關意見時,至少應有三人簽字確認。
第十二條 專業小組在組織考察時,至少應有三人同行。
第五章 材料品牌庫的建立、管理和使用
第十三條 材料品牌庫根據材料工作組審批的意見進行建立。
第十四條 材料品牌庫實行動態管理和準出、入制度。
第十五條 材料品牌庫由辦公室負責管理,土建專業小組和水電專業小組不定期向基建處處務會匯報專業材料品牌庫的有關情況。
第十六條 材料品牌庫可以用于設計管理,方便設計單位選擇建設材料。
第十七條 招標管理人員、造價管理人員根據項目需要調用材料品牌庫,遇材料品牌庫沒有的,應及時通知專業小組。
第十八條 材料品牌庫用于招標管理和造價計算時,必須由基建處報送紀委、監察處、審計處會稿并經分管校領導審批后方可采用。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九條 材料品牌確定需要的相關費用從建設單位管理費中支出。
第二十條 本辦法由基建處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附表一: 廈門大學基建處建筑材料入庫申請表.doc
附表二: 廈門大學基建處建筑材料出庫情況登記表.doc
基建處 二0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南京信息工程大學基本建設甲供材料(設備)采購工作規程
為了進一步健全和完善甲供材料(設備)采購制度,保證甲供材料的質量,控制采購價格,保護學校利益,確保基本建設的建設工期和建設質量,特制定甲供材料采購工作規程:
一、甲供材料采購,由工程管理科根據工程設計要求提出采購計劃。工程管理科敦促施工單位根據工程要求和建設進度結合投標預算價格,甲供材料提前30天、大型設備提前2個月書面提出甲供材料(設備)需求計劃,計劃應說明供應品種、規格、數量投標預算價、供應時間等等,工程管理科會同監理單位共同審核后報處領導審批,需要設計變更的由工程管理科及時與設計部門聯系辦理變更手續。
二、計劃材料科根據處領導審批的采購計劃向主管校領導提交立項申請報告,并報校監察審計處備案。
三、立項申請批準后,3萬元以內的項目成立項目采購小組,采購小組原則上由基建處分管處長任組長,小組成員由基建處工程管理科、財務合同審核科和計劃材料科以及其他部門相關人員組成。
四、3萬元以上的采購項目成立采購領導小組,分管校領導任領導小組組長,小組成員原則上由監察審計處、財務處、設備處、總務處、基建處和項目相關部門領導或相關技術人員組成。
五、基建處計劃材料科負責起草采購辦法、招標書、評標辦法等。
六、采購領導小組審核通過邀標書、評標辦法等,根據需要確定調研方案,確定邀標單位資格審查標準。
七、基建處計劃材料科負責發布招標信息,組織對參與報名的單位的資格審查,并將資格審核匯總表和分析結果及相關建議報采購領導小組審查篩選確定最終投標入圍單位。
八、調研考察小組對投標單位或其用戶進行調研考察,并形成綜合考察報告和考察結論,作為評標時的參考依據。
九、校監察審計處按招標規范進行收標。
十、計劃材料科準備評標材料和評審表格,向主管處長和分管校長申請開標,確定評標事件后,由監察審計處在開標前2小時從校專家庫中以隨機抽簽的方式產生評委。
十一、采購領導小組主持召開開標、評標會議,根據事先確定的評標辦法進行開標、評標,擬定合同談判原則并以投票的方式確定最終中標單位。
十二、合同談判。按照《南京信息工程大學基建合同談判審核程序》執行。
十三、簽定合同,按審查審核程序辦理。
十四、計劃材料科負責協調供貨單位及時供貨,協同工程管理科和甲方代表驗貨、(安裝和調試),監督合同履行情況,協同財務合同審核科與供應單位、土建總包單位進行結算。
十五、計劃材料科協同工程管理可及時做好設備移交手續,督促維保、回訪工作按時、正常進行。
重慶大學工程材料設備核價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全面做好我校工程建設中所需材料設備的定質定價管理,確保建設工程的質量和進度,規范核價程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教育部直屬高校基建管理辦法》、《重慶市建筑管理條例》、《重慶大學基本建設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學校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中,工程主要材料指在施工過程中,構成工程實體的量大且在單項合同所占價值比率高的材料,如主材、地材、安裝材料、裝飾材料、苗木、家具等;主要設備是指構成系統所需的量大且在單項合同中所占價值比率高的設備;工程其他材料設備,是指根據施工設計圖紙,除主要材料和主要設備之外的材料設備。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三條 學校工程建設領導小組下設材料設備核價小組(以下簡稱核價小組)。組長由基建規劃處主要負責人擔任,成員由校審計處、計劃財務處、工會教代會、基建規劃處等單位所派的熟悉工程材料的人員以及相關專業的專家組成。
核價小組辦公室設在基建規劃處。
第三章 管理職責
第四條 負責學校工程材料設備的定質定價工作,包括市場詢價、組織相關專業公司報價等。
第五條 負責工程材料設備信息庫的建設與共享。
第六條 負責到場材料、設備的抽查工作。
第四章 工作程序
第七條 核價活動堅持公開、公正、公平、擇優的原則。每種材料設備要考察三家或三家以上的單位。考察以方案可行性、質量可靠性、技術先進性、報價合理性和售后服務可靠性等為依據,對于技術含量高、專業性強的項目,還應成立專家組,事先咨詢,專家參與考察和決策。
(一)對于工程的主要材料設備,由核價小組對生產廠家的資質和生產規模等進行考察,調研價格,組織廠家報價,建立材料設備檔案庫,并依據《重慶工程造價信息》及市場波動定期更新。
(二)對于工程其他材料設備,由基建規劃處工程建設項目負責人根據設計圖紙和施工單位提出材料設備的計劃報核價小組審核,審核后的材料設備計劃報核價小組組長審定,核價小組根據核價金額確定核價辦法。
第五章 核價辦法
第八條 單項總額在2萬元以下的材料、5萬元以下的設備由項目負責人、現場代表、財務人員、審計人員經過市場調查,報核價小組審批,由基建規劃處核發核價通知。
第九條 單項總額在2-50萬元的材料,5-50萬元的設備由核價小組組織市場調查、專家論證,通過招標或價格競爭性談判確定價格,由基建規劃處核發核價通知。
第十條 工程中使用的重大設備及大宗物資,單項總額在50萬元以上的材料、設備,依據所需物資名稱、規格、型號、數量、技術要求、供貨周期等有關資料,由核價小組負責編寫招(議)標書,組織招標。招標結果報分管校領導審批,基建規劃處根據領導批示核發核價通知,施工單位采購或基建規劃處組織采購。
第十一條 工程材料設備庫動態更新,所核材料設備價格入庫,需核價的設備材料價格可參照信息庫。
第六章 材料設備質量的監督與保障
第十二條 核價小組成員要到施工現場對工程材料設備進行抽查,對供貨商履行合同進行監督,確定工程所用材料設備的規格、品牌與核定材料設備一致。對于質量差、供貨服務不好的供貨廠商除責令其整改外,還應記入信譽檔案,根據情節分別給予警告、暫停投標,特別嚴重的責令退出重慶大學材料設備供應市場,對供應假貨、以次充好的廠商永遠不得進入重慶大學基建材料設備招標市場。實行供貨商末位淘汰和納新制度,即每次開標的名次靠前者作為下次邀標的對象,排名靠后者即為下次邀標的淘汰者,每次邀標充實一至兩家經考察認定較好的新廠商,激發投標企業的活力,增強投標企業間的競爭,確保每次被邀廠商均為供貨質量好、價格合理、服務優良的企業。
第七章 工作紀律
第十三條 考察材料設備須有至少3個不同部門的人員參加。核價小組根據工程需要,及時核定材料設備價格,保證工程順利進行。
第十四條 參與材料設備核價的各級領導干部和工作人員不得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向有關人員以指定、授意、暗示等方式影響材料設備核價工作。
第八章 附則
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學校頒布之日起實行,學校原有相關制度與本辦法不符的,按本辦法執行。
第十六條 本辦法由學校工程材料設備核價小組負責解釋。
中山大學基建項目建筑材料看樣定板定價管理辦法
在基建工程項目建設過程中,為加強對建筑材料(含機電設備)的質量、成本控制,確保所選購的建筑材料符合設計單位提出的質量、技術標準以及使用單位的使用需求,推進工程建設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適用范圍
(一)有投標單價和承諾品牌,但不影響觀感和使用功能的材料,由監理公司按材料進場報驗流程進行審查,并在《工程材料/構配件/設備報審表》(詳見附表1)中提出審查意見;
(二)有投標單價和承諾品牌,但影響觀感和使用功能的材料,由施工單位按本辦法的“看樣定板定價流程”申報材料,定板小組組織看樣定板;
(三)沒有投標單價,工程量清單中的錯漏項、暫估價、更換品牌以及工程變更新增的材料,且單項材料估算造價低于100萬元,按本法組織看樣定板定價;100萬元以上(含本數)的材料,需在廣州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進行公開招標。
二、看樣定板定價機構及職責
學校組織成立看樣定板定價機構。該機構分為建筑材料看樣定板定價領導小組、建筑材料看樣定板小組、建筑材料看樣定價小組。各小組的組成和職責如下:
(一)建筑材料看樣定板定價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
組長:基建處處長。
成員:基建處處長辦公會全體人員、審計處分管基建審計工作的負責人、財務處負責基建財務工作的負責人。
職責:負責對定板、定價小組的工作進行指導、監督,解決看樣定板定價過程中產生的爭議,對單項造價50萬元及以上的建筑材料的定板定價進行審批。
(二)建筑材料看樣定板小組(以下簡稱“定板小組”)
組長:基建處分管工程管理工作的副處長。
副組長:總監理工程師。
成員:施工、設計、監理、特殊項目使用單位等相關專業人員;基建處工程管理科(各校區基建辦)、合同與造價管理科、規劃與建設用地管理科(裝飾材料)相關專業人員。
職責:負責對施工單位申報的材料進行符合性、強制性標準審查,對擬供材料的技術指標進行審查,確定推薦材料品牌范圍和具體規格、型號等,并組織封板。
(三)建筑材料看樣定價小組(以下簡稱“定價小組”)
組長:基建處分管造價工作的副處長。
副組長:總監理工程師。
成員:施工、監理、特殊項目使用單位等相關專業人員;基建處合同與造價管理科、工程管理科(各校區基建辦)相關專業人員。
職責:負責對定板小組確定的推薦材料品牌進行詢價、定價,并負責將定價過程中的爭議和50萬元及以上建筑材料的定板定價資料送領導小組審批。
三、看樣定板定價流程
(一)施工單位申請確定材料單價上限
需要定價的材料,由施工單位向監理公司提交《關于申請確定材料單價上限的函》,函中必須明確材料名稱、技術、質量標準(含規格、型號、參數、顏色、功能等);
(二)定價小組確定材料單價上限
定價小組根據施工單位提交的申請,確定需要定價的材料單價上限;
(三)施工單位申報材料
施工單位按照建設單位對材料質量、技術標準、材料單價上限等要求,結合招標文件推薦品牌、合同結算原則等向監理公司申報材料,具體要求如下:
1、申報材料品牌原則上不得少于3家;
2、提供材料樣板(樣品);
3、提供材料供應廠家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4、提供材料名稱、技術、質量標準(含規格、型號、參數、顏色、功能等)及相關檢驗檢測報告;
5、根據需要,提供國家環保產品認證證書及相關檢測報告(復印件,必要時提供原件);
6、根據需要,提供使用說明、安裝指導、調試、服務承諾及供貨保證措施;
7、根據需要,提供近兩年的工程業績;
8、提供材料報價(有投標單價的除外)。
(四)定板小組組織看樣定板
監理公司將施工單位申報的資料分別提交定板小組和審計處,2個工作日后定板小組長召集小組會議,審計處和跟蹤審計派出代表列席,會議按照以下要求進行看樣定板:
1、凡不符合設計的質量技術標準等要求的,不能確定為推薦材料品牌;
2、材料單價超過定價小組確定的材料單價上限的,不能確定為推薦材料品牌;
3、建筑、裝飾類材料和影響建筑裝飾效果的機電類材料,原則上應以樣板觀感、尺寸及技術要求等方面進行同步控制,其他機電類材料可以外形尺寸及技術參數為主進行控制;
4、近3年曾在校內已往工程中選用且信譽良好,及招標文件中推薦選用的品牌,可直接確定為推薦材料品牌;
5、定板小組推薦的品牌原則上不得少于3個,并需明確具體規格、型號等;
6、定板小組確定推薦材料品牌范圍和具體規格、型號,審計處和跟蹤審計代表若有不同意見,在會上提出;
7、定板小組收到申報資料5個工作日內完成看樣定板工作,并做好定板會議紀要。若需考察,原則上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看樣定板工作。
(五)定價小組組織詢價定價
定價小組根據定板小組確定的推薦材料品牌,由定價小組長召集小組會議,審計處和跟蹤審計派出代表列席,會議按照以下要求進行詢價定價:
1、嚴格按招標文件、投標文件和施工合同有關規定進行定價;
2、沒有綜合價、廠商價的材料,由定價小組通過市場詢價、結合施工單位的報價及供應商的供貨能力等因素確定材料單價。材料單價原則上以多個推薦品牌中的最低價作為定價依據;
3、定價小組確定推薦材料品牌價格,審計處和跟蹤審計代表若有不同意見,在會上提出;
4、定價小組收到定板會議紀要和相關報價資料后,5個工作日內完成詢價定價工作,并做好定價會議紀要。
(五)領導小組審批
單項材料造價合計在50萬元及以上的材料,其定板定價資料需送領導小組審批。
四、封板
根據以上看樣定板定價流程確定的材料,其樣板由定板小組組織封板,并填寫《材料、設備封板標簽》(詳見附表2),保存相關的原始資料,作為施工單位采購進貨及驗收的依據。
五、工作原則及爭議解決
(一)定板、定價小組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開展工作,定板、定價小組組長對領導小組組長負責,確保工作公平、公正、高效地進行;
(二)參加評審的各方對看樣定板定價的審定有異議時,可將意見直接上報領導小組,由領導小組裁決;
(三)當施工單位對同一種材料連續申報2次,仍未達到建設單位要求時,該材料由定板小組組織確定樣板,由定價小組確定價格,施工單位對最終確定的結果不得有異議。
六、本辦法自2011年1月1日起實施。基建處負責對本辦法進行修訂和解釋。
附表1
工程材料/構配件/設備報審表
工程名稱: GD2202009
致: (監理單位) 我方于______ 年______ 月______日進場的工程材料/構配件/設備數量如下(見附件)。現將質量證明文件及自檢結果報上,擬用于下述部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請予以審核。 附件:1.數量清單 2.質量證明文件 3.自檢結果 承包單位(章)_______________ 項目經理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 |
審查意見: 經檢查上述工程材料/構配件/設備,符合/不符合設計文件和規范的要求,準許/不準許進場,同意/不同意使用于擬定部位。 項目監理機構________________ 總/專業監理工程師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 |
說明:本表1式3份,由承包人、監理單位按合同規定程序填制,并連同發包人各存1份。
附表2材料、設備封板標簽
工程名稱:
材料或 設備名稱 | 使用 部位 | 單位蓋章 | ||
材料編號 | 建設單位: 設計單位: 監理單位: 施工單位: | |||
規格 | 使用 數量 | |||
生產廠名 | 定板 時間 | |||
產地 | 備注 |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何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