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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12月3日,記者從保定市交通運輸局獲悉,本月6日零時起,保定市區啟動市政府定價巡游出租車客運運價與燃料價格聯動機制,在出租車運價外向乘客收取燃料附加費。保定市交通運輸局有關負責人說,這是市區首次實行此項價格聯動。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交
保定
12月3日,記者從保定市交通運輸局獲悉,本月6日零時起,保定市區啟動市政府定價巡游出租車客運運價與燃料價格聯動機制,在出租車運價外向乘客收取燃料附加費。
保定市交通運輸局有關負責人說,這是市區首次實行此項價格聯動。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交通運輸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日前已聯合發出通知,明確這次啟動價格聯動機制車輛,最新運營的一批電動巡游出租汽車除外。
本次向乘客收取燃料附加費標準為每乘次0.50元,而現行出租汽車的起步價、車公里運價保持不變。同時,巡游出租汽車駕駛員收費使用稅務部門監制的專用票據,不得向乘客加收其他任何費用。此外,巡游出租汽車通過網約車平臺公司從事網約叫車運營服務的,不得收取每乘次0.50元的燃料附加費。
這次聯動機制實行范圍不包括滿城區、清苑區、徐水區。從街頭看到,市區運營的巡游出租車已張貼提醒標志,明確告知乘客相關事宜。
據了解,為應對國際能源價格上漲,配合國內能源價格形成機制的改革,疏導市區車用天然氣價格變動對巡游出租汽車行業的影響,經市政府批準啟動了此次運價與燃料價的聯動機制。此后,管理部門將加強執行情況的監督管理檢查,對擅自以各種名目亂收費、亂漲價等違法行為,依據有關規定從嚴查處,以維護好出租汽車行業運營秩序。
滄州
記者從滄州市交通運輸局獲悉,12月4日起,滄州市主城區出租車運價臨時調整,每乘次加收0.5元燃料附加費。
根據滄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調整滄州市區巡游客運出租車運價和建立巡游客運出租車運價與車用天然氣價格聯動機制的通知》(滄發改經費[2016]709號)文件的相關規定,當車用天然氣價格達到以及高于每立方米4.16元,且穩定一個月時,出租汽車每乘次加收0.5元燃料附加費。車用天然氣銷售價格回落時,也將按照同樣的標準減少。
近期車用天然氣價格連續上漲,造成出租車營運成本增加,經相關部門調查,我市主城區客運出租汽車運價與車用燃氣價格聯動機制已符合啟動條件。
根據滄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通知要求,自12月4日起,滄州市啟動主城區客運出租汽車運價與車用燃氣價格聯動機制,具體執行標準為:在現行客運出租汽車運價基礎上,每乘次加收0.5元燃料附加費,即在起步價基礎上加收0.5元。乘客每乘坐一次出租車,加收0.5元。
據市交通運輸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目前,滄州市出租車使用的是稅務部門提供的河北通用機打發票(卷式票)。由于該發票未設置“燃料附加費”項目,而出租車計價器系統難以調整,為避免司乘人員因票據發生糾紛,滄州市稅務部門為滄州市出租車印制了0.50元面額的燃料附加費定額發票(手撕票)。屆時,乘客可向出租汽車從業者索要合法的收費票據。
據悉,此次出租車運價調整期間,市交通部門將對出租車經營者借機亂漲價行為依法查處。
此前,已有2市宣布出租車調價:
邢臺市區出租車調價!
邯鄲市主城區出租汽車運價調整!
來源:保定日報、滄州晚報等
責編:房淑婧 蘇浩軍 陳兆月
編輯:張曉靜
李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