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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都知道要想領取社保待遇,首要條件是社保繳費年限最低滿15年,可以說15年是最硬氣的退休門檻。最近一位網友問我,我已經到退休年齡,但是不能享受社保待遇,原因是我的社保年限不夠15年,我想知道滿足什么條件可以補齊15年社保年限呢?15年社保
我們都知道要想領取社保待遇,首要條件是社保繳費年限最低滿15年,可以說15年是最硬氣的退休門檻。最近一位網友問我,我已經到退休年齡,但是不能享受社保待遇,原因是我的社保年限不夠15年,我想知道滿足什么條件可以補齊15年社保年限呢?
15年社保年限是社保法規定的最低標準,不會降低也不會延長。也就是說,低于15年沒有領取社保待遇資格,這時我們除了順延繳費滿15年外,好像沒有其他補救措施。
但是,凡事都有意外,社會保險法以及實施細則還是預留一個政策“缺口”,滿足三個事項還是能一次性補齊15年社保年限,其中這三個事項相輔相成,缺一不可,就怕我們臨近退休人員不符合補繳條件。對于社保年限不足15年的臨近退休人員,特別是我們靈活就業人員,認真對接三個事項,滿足條件的,積極申請補繳,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一、注意退休年齡
實際上,退休年齡從廣義上來看有三種,分別是法定退休年齡、“檔案退休年齡”、“身份證退休年齡”。對于退休年齡界定,跟大多數人認知不一樣,不是以身份證退休年齡為準,而是以原始檔案最早記載的時間為準。
這樣對于過去七八十年代為了招工就業,改過年齡的人員要注意了,不要弄錯自己退休年齡,社保繳費也是以原始檔案記載的年齡為準。未到法定退休年齡的,還得繼續交社保,不存在一次性補齊15年社保的基礎。
二、注意順延繳費5年
順延繳費5年是一次性補繳社保的重要條件,有政策依據嗎?還真有,說到底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及其實施細則。在實施細則第一章第二條明確規定補繳細則: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十五年。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十五年。換句話說,到法定年齡時,延長繳5年繳費,仍然不夠15年的,可以一次性補繳滿15年退休。簡而言之,在法定退休年齡男滿60周歲、女干部55周歲、女職工50周歲時,延長繳費5年后,再不夠15年,補齊15年社保。也就是說,經5年順延繳費后,男滿65周歲、女干部60周歲、女職工55周歲,可以一次性補齊15年社保。
三、注意時間節點
到了法定年齡了,同時又順延繳費5年了,應該符合一次性補繳15年社保的條件了吧!實際上,還差一點,那就是注意一個時間節點,即《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正式實施的這個時間節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實施細則規定,社會保險法實施前的這個時間節點非常關鍵,也就是2011年7月1日。換句話說,就是在2011年7月1日之前,交過社保,哪怕只有一個月社保繳費記錄,都算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反之,之后參保的,不符合一次性補繳15年社保條件。其實就是這么簡單,注意這個時間節點也很關鍵。
總之,社會保險法及其實施細則,明確一次性補繳15年社保的條件,簡而言之,就是注意退休年齡、順延繳費、時間節點三個事項,符合條件的,男滿65周歲、女干部60周歲、女職工55周歲這三個年齡,可以一次性補齊15年社保。最后建議大家好好對照條件,感覺符合的,請轉告家人,積極到當地社保局咨詢補繳政策,并辦理補繳手續,確保及時足額領取社保待遇。歡迎大家留言發表意見,并請點贊轉發。
李龍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