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改變生活 · 科技引領未來
Afuresertib(LAE002)是一種口服的小分子泛AKT激酶抑制劑,強效抑制AKT1、AKT2和AKT3激酶,AKT介導的信號通路在腫瘤細胞代謝、存活、增殖、組織侵襲以及對化療和靶向藥物的耐藥機制中發揮重要作用,是抗腫瘤治療中極具前
Afuresertib(LAE002)是一種口服的小分子泛AKT激酶抑制劑,強效抑制AKT1、AKT2和AKT3激酶,AKT介導的信號通路在腫瘤細胞代謝、存活、增殖、組織侵襲以及對化療和靶向藥物的耐藥機制中發揮重要作用,是抗腫瘤治療中極具前景的靶點。
研究表明,Afuresertib可抑制多種組織來源(包括乳腺、胃癌,血液、結腸、卵巢和前列腺等)腫瘤細胞系的增殖,已在多項臨床試驗中展示出良好的安全性和抗腫瘤療效。
LAE005是一款全新的抗PD-L1人源化單克隆抗體,已有I期臨床研究數據已初步證實了其在多種實體瘤(包括三陰性乳腺癌)中的抗腫瘤活性和安全性。另外,這個I期臨床研究還同時進行了LAE005與另一種抗腫瘤藥物的聯合治療研究,LAE005的聯合治療展示了良好的耐受性,這為LAE005 + Afuresertib的聯合治療提供了依據。
研究藥物:Afuresertib片(I期/II期)
試驗類型:對照試驗(VS LAE005+白蛋白紫杉醇 VS Afuresertib+白蛋白紫杉醇)
試驗題目:評價LAE005+Afuresertib+白蛋白紫杉醇在晚期實體瘤中的I期劑量遞增研究及LAE005+Afuresertib+白蛋白紫杉醇三聯或者LAE005+白蛋白紫杉醇二聯或者Afuresertib+白蛋白紫杉醇二聯方案治療局部晚期或轉移三陰性乳腺癌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II期研究
適應癥:三陰性乳腺癌及實體瘤(二線)
用藥周期
Afuresertib:劑型:片劑;規格:50mg,75mg;用法用量:每天服用100mg或125mg;用藥時程:I期100mg每天服用或者125mg每天服用直至疾病進展。
LAE005:劑型:針劑;規格:400mg;用法用量:IV Q3W 1200mg或800mg;用藥時程:I期 IV Q3W 1200mg或800mg直至疾病進展。
入選標準
1、簽署知情同意書當日 ≥ 18周歲,能夠為本試驗提供書面知情同意書
2、在I期研究中,經病理學或細胞學證實的晚期實體瘤患者可入組本研究。盡管所有組織類型的實體瘤均符合I期資格,但mTNBC是優先入組的腫瘤類型。在II期研究中,允許入組組織學或細胞學證實不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轉移性TNBC患者,其特征為人表皮生長因子2(HER2)、雌激素受體(ER)和孕激素受體(PR)不表達。
3、在I期研究中,經過標準治療(即靶向治療、免疫治療和/或化療)后(不超過3線)腫瘤仍有進展的晚期實體瘤患者可入組本研究。如果患者使用抗癌藥物, 其洗脫期為4周或5個半衰期(以時間更久者為準)。在II期,mTNBC患者未接受任何系統性抗癌藥物治療或者在一年以前接受了新輔助或輔助治療后腫瘤進展(從新輔助或輔助治療的末次給藥至隨機化時間超過一年允許加入本研究)。
4、 I期無需進行生物標志物檢測。II期將對生物標志物進行回顧性檢測?;颊吣軌蛱峁┠[瘤活檢和血液樣本檢測PI3K/AKT/PTEN、BRCA基因突變和PD-L1表達水平,可接受存檔腫瘤組織樣本或新獲得的腫瘤(穿刺或切除)活檢樣本。腫瘤標本經福爾馬林固定、石蠟包埋(FFPE)的組織塊,切片并置于載玻片上待檢測。
5、具有根據RECIST 1.1由當地影像檢查評估的可測量病灶,且靶病灶未接受過放療。
6、在I期和II期研究中,患者的美國東部腫瘤協作組(ECOG)體能評分必須為0或1。
7、患者具有符合以下要求的適當的器官系統功能。如果樣本是在研究治療開始前10天內采集的,則可免除研究治療第1天的相同檢測。
a. 造血系統:中性粒細胞絕對計數(ANC)≥ 1500/μL;I期研究要求血小板計數在正常范圍內,II期研究要求血小板計數≥ 100,000/μL血紅蛋白≥9 g/dL 或 ≥5.6 mmol/L o 必須符合標準,且沒有紅細胞生成素依賴,在過去2周內未接受濃縮紅細胞(rRBC)輸血。
b. 腎臟:肌酐≤1.5×ULN或 對于肌酐水平>1.5×機構ULN的受試者,測量或計算的機構標準肌酐清除率(GFR也可替代肌酐或肌酐清除率)≥30 mL/min。
c. 肝:總膽紅素≤1.5×ULN;對于總膽紅素水平>1.5×ULN的受試者,直接膽紅素≤1.0×ULN。AST(SGOT)和ALT(SGPT)≤2.5×ULN(肝轉移的受試者≤5×ULN)。
d. 凝血:國際標準化比值(INR)或凝血酶原時間(PT)/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時間(aPTT)≤1.5×ULN,除非受試者正在接受抗凝治療并且PT或aPTT在抗凝劑的預期治療范圍內。
8、未患2型糖尿病的患者的空腹血糖≤126 mg/dL或≤7.0 mmol/L,患有2型糖尿病的患者的空腹血糖≤167 mg/dL或≤9.3 mmol/L;或糖化血紅蛋白(HbA1c)≤8%。
9、研究者評估的預期壽命為24周或以上。
10、患者從研究治療前的化療、放療和手術操作相關的不良事件中恢復至CTCAE v5.0的1級或以下的穩定癥狀, 以下癥狀除外(例如脫發、皮膚色素沉著過度)。
11、患者必須同意在研究期間和研究終止后至少90天內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具體如下:a. 完全禁欲(如果是他們的首選和常規生活方式) b. 宮內節育器(IUD)或激素釋放系統(IUS) c. 避孕植入物 d. 口服避孕藥(附加屏障法)或 e.女性患者其配偶已行輸精管切除術,并確認無精子。f. 男性患者必須同意從入組至研究治療末次給藥后90天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12、患者能夠吞咽和吸收口服藥物,沒有干擾藥物吸收的胃腸道疾病。
排除標準
1、有生育能力的女性(WOCBP),在治療前(例如72小時內)尿妊娠試驗陽性。如果尿液試驗呈陽性或不能確認為陰性,則需要進行血清妊娠試驗。
2、在研究藥物首次給藥前30天內接種過活疫苗?;钜呙绨ǖ幌抻谝韵乱呙纾郝檎钜呙?、腮腺炎疫苗、風疹疫苗、水痘/帶狀皰疹(水痘)疫苗、黃熱病疫苗、狂犬病疫苗、卡介苗(BCG)和傷寒疫苗。注射用季節性流感疫苗通常為滅活病毒疫苗,允許使用;然而,鼻內流感疫苗(例如FluMist?)是減毒活疫苗,不允許使用。
3、受試者有自身免疫性疾病病史或診斷為免疫缺陷,或在研究藥物首次給藥前7天內正在接受長期全身類固醇治療(劑量超過每日10 mg的潑尼松等效劑量)或任何其他形式的免疫抑制治療。
4、最近接受過需要住院治療的大手術(手術至隨機化<3個月)或因全身感染使用靜脈注射抗生素(隨機化前<2個月)。
5、在過去3年內已知患有其他惡性腫瘤,正發生進展或需要積極治療(注:未排除接受過潛在根治性治療的皮膚基底細胞癌、皮膚鱗狀細胞癌的受試者)。
6、有癲癇發作史,可能導致需要抗癲癇藥物治療的癲癇發作;腦動靜脈畸形;或顱內腫塊,如引起水腫或腦占位效應的神經鞘瘤和腦膜瘤。
7、已知患有活動性CNS轉移和/或癌性腦膜炎。滿足以下條件的既往經治腦轉移受試者可參與研究:影像學穩定,即影像學復查表明至少4周無進展證據(注:影像學復查應在研究篩選期間進行),臨床穩定,并且在研究治療首次給藥前至少14天內不需要類固醇治療。
8、對LAE005或afuresertib和/或其任何輔料存在重度超敏反應(≥3級)。
9、在過去2年中患有需要全身治療(即:使用疾病改善藥物、皮質類固醇或免疫抑制劑)的活動性自身免疫性疾病。替代療法(例如甲狀腺素、胰島素或針對腎上腺或垂體功能不全的生理性皮質類固醇替代療法)不視為全身治療的一種形式,允許使用。
10、有需要類固醇治療的(非感染性)間質肺炎癥病史或目前發生的間質性肺炎。
11、 II級或以上充血性心力衰竭、不穩定型心絞痛、過去6個月內心肌梗死或過去6個月內與顯著心血管損害相關的嚴重心律失常。
12、經Frederica校正公式校正的QTc間期延長,男性≥ 450 mSec,女性≥ 470 mSec;除非由于右束支傳導阻滯或左束支傳導阻滯伴起搏器導致QTc間期延長。
13、存在未控制的高血壓(收縮壓>160 mmHg或舒張壓>100 mmHg)。只要通過降壓治療將血壓控制在此限度以下,則允許有高血壓病史的患者入組研究。
14、已知有乙型肝炎病史(定義為HBsAg陽性)或已知活動性丙型肝炎病毒(定義為檢測到HCV RNA[定性])感染和HIV感染。
15、具有可能混淆研究結果,或研究者認為可能會干擾受試者在研究期間的依從性的任何病史或當前的疾病、治療或實驗室異常,或研究者認為參與試驗不符合受試者的最大利益。
16、患有已知的精神疾病或藥物濫用,會干擾受試者配合研究的能力。
17、白蛋白紫杉醇使用的任何醫學禁忌癥。
18、接受強效CYP3CA、OATP、BRCP底物或誘導劑的患者。這些禁用藥物的列表請參見相關章節。
19、從篩選訪視開始至研究治療末次給藥后90天,在研究的預計持續時間內懷孕或哺乳或計劃懷孕或生育子女。
20、接受過同種異體組織/實體器官移植。
研究中心
北京
浙江杭州
廣東廣州
安徽蚌埠
天津
具體啟動情況以后期咨詢為準
【重要提示】本公號【全球好藥資訊】所有文章信息僅供參考,具體治療謹遵醫囑!
劉悅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