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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海都記者陳海容通訊員鄭昇瑩蔡晨曦莆田男子曾某,估計怎么也沒想到,幾年前在云南旅游時,在地攤上購買的幾個象牙制成的小物件,會將自己送進監獄。據介紹,曾某今年被人舉報后案發。面對檢察官的訊問,曾某表示,自己知道購買象牙制品是違法的,但以為只買
N海都記者 陳海容通訊員 鄭昇瑩 蔡晨曦
莆田男子曾某,估計怎么也沒想到,幾年前在云南旅游時,在地攤上購買的幾個象牙制成的小物件,會將自己送進監獄。據介紹,曾某今年被人舉報后案發。
面對檢察官的訊問,曾某表示,自己知道購買象牙制品是違法的,但以為只買一點點沒事。日前,因犯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制品罪,曾某被判處拘役三個月,并處罰金3000元。
象牙制品(網絡資料圖)
明知購買象牙犯法,卻依舊買回
曾某說,2014年6月,他去云南麗江旅游,看到一處地攤上擺放著一些象牙制品,想著象牙比較稀有,曾某便起了購買之心,跟攤主討價還價后,攤主便“半買半送”賣給曾某四塊象牙圓牌、一串象牙制成的手串、一塊象牙四六一牌,共計1100元。手串戴了一年左右,后因繩子斷了,曾某便把散落的珠子和象牙四六一牌放在家中收藏。直至今年被市民舉報案發。
經司法鑒定中心鑒定,被查獲的象牙制品凈重0.159千克,價值6624元。“知道購買象牙是違法的,但只是為了自己佩戴、收藏,沒想到會這么嚴重,以為買一點點象牙沒關系。”面對檢察官的訊問,曾某追悔莫及。
曾某在明知是象牙制品的情況下,仍向他人收購象牙制品,其行為觸犯了《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一款,仙游縣檢察院依法對曾某以涉嫌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制品罪提起公訴。近日,仙游縣法院作出判決,曾某犯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制品罪,判處拘役三個月,并處罰金3000元。
多種珍貴動物制品,不得隨意買
記者了解到,除了本案中曾某攜帶回來的象牙制品外,生活中比較常見的珍貴動物制品,還有象骨、犀角、玳瑁、硨磲(chēqú)等,購買這些制品均可能涉嫌犯罪。
本案檢察官提醒,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這里的“收購”,包括以營利、自用為目的的購買行為。
檢察官提醒說,除在國家允許的合法經營場所購買象牙制品并取得合法收藏證的情況下,私下購買國家明令禁止的珍貴動物制品用于營利或自用均可能涉嫌犯罪。每位公民應從自我做起,禁止買賣珍貴野生動物制品。
編輯 李帥
劉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