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改變生活 · 科技引領未來
買的房子,說是120平,但實際使用面積達到140平,這是有可能的,因為現實中很多開發商會有贈送面積(贈送面積是不辦證的),不過即使是贈送也很少會達到這么面積(畢竟扣除公攤后,實際使用140平,相當于贈送了四五十平);至于說購房時簽訂的《商品
買的房子,說是120平,但實際使用面積達到140平,這是有可能的,因為現實中很多開發商會有贈送面積(贈送面積是不辦證的),不過即使是贈送也很少會達到這么面積(畢竟扣除公攤后,實際使用140平,相當于贈送了四五十平);至于說購房時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約定120平,實際辦證時,產權證卻顯示140平,這種事情基本不可能發生,因為這已經是改變建筑結構了,驗收根本過不去。
商品房四證
現實中,如果買過房子的,應該會發現,我們房子最終的實測面積與我們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面積偏差基本不會超過1平方米,甚至很多是完全一模一樣的,即使是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之所以這樣主要是因為在商品房預售之前,開發商已經辦妥了五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開工許可證》以及《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如果沒有上述五證,開發商的銷售是違規無效的。
在上述證件中《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必須申報包括:總平面圖、各層建筑平面圖、各向立面圖和剖面圖,送到當地的住建局審批,一旦審批通過,開發商必須嚴格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結構圖施工(否則后續驗收通不過,現實中贈送的面積,都是在驗收過之后,再進行倒板的),因此在預售時,你購買的房子建筑面積已經確認,雖然施工或許會出現略微一點偏差,在偏差度往往很小,大部分都是零點幾平,基本沒聽說過超過20平方米;如果每戶都這樣,那么該建筑的主體結構都已經發生變化了,竣工后,根本沒法通過房管局的驗收,也沒有辦法辦證。
兩種可能性
大千世界,無奇不有!如果真的買房時120平,辦證確是140平,有兩種可能性:一是你購房時,置業顧問告訴你的這120平是實際使用的面積120平,而我們的房產面積并非實際使用面積,他還要包括公攤的面積,140平的房子,實際使用面積120平,這還是有可能(不過幾率也很小,畢竟你這個交首付時就會發現,而不是到辦證的時候才發現)。
二是:整棟樓就你一戶超標,比如你位于頂層,有可能在最后施工的時候,你這層稍微修改了,因為其他樓層都沒有變化,只有你這層增加了,總的施工多出的面積相比于整棟的面積,在房管局可接受的偏差范圍之內,這時候該怎么辦呢?
司法解釋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四條規定: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套內建筑面積或者建筑面積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面積不符,合同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以下原則處理:
(1)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按照合同約定的價格據實計算,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120平方米的3%即3.6平方米,你最終面積140平方米,顯然遠遠超過3%的比例,所以第一條不適用于你這個情況。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的、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的,應予支持。買受人同意繼續履行合同,房屋實際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按照約定的價格補足,面積誤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所有權歸買受人。
所以這時候就看你們當時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有沒有對于面積不符的相關明確約定,如果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那么你就賺大了,你只需要承擔3.6平米的房價,其余超過的16.4平米必須由開發商自行吞下苦果,所以這時候,你反而是賺到了。
總結
現實中見過差三平五平的,20平其實真的很少,一旦有發生也只能是個別戶,不可能是整棟樓,因為一旦整棟樓每戶都超20平(或者不用說每戶,三分之一戶數即可),那么這個房子所有人根本就都不可能辦證了!
丁龍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