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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商人就是把商品從東邊買,再賣到西邊去,辯貴賤、調余缺、度遠近。法律鼓勵商業交易自由,但一切必須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倒賣未取得許可買賣的商品則構成犯罪。近日,臨沭縣人民法院就審結一起倒賣香煙賺差價牟利的案件一審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判處被告
有人說,商人就是把商品從東邊買,再賣到西邊去,辯貴賤、調余缺、度遠近。法律鼓勵商業交易自由,但一切必須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倒賣未取得許可買賣的商品則構成犯罪。
近日,臨沭縣人民法院
就審結一起
倒賣香煙賺差價牟利的案件
一審法院以非法經營罪
判處被告人李某
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
并處罰金一萬元
案情回顧
李某是臨沭縣某村村民
平時沒有什么正當生意
每天總是幻想著自己的發財大計
李某沒事的時候喜歡抽上兩口,有時候看著大街上的“老煙槍”,心里想著賣香煙倒是挺賺錢。一念及此,這心思也就活絡起來了。為此李某在沒有獲得煙草批發、零售許可證的情況下,到臨沭縣某鎮的小賣部去收購利群、中華等香煙共計價值80000多元,然后加價倒賣出去,這一次小試牛刀就讓李某賺了3000元,同時也讓李某感到自己真正找到了一條發財之路,堅定了李某繼續“做大做強”的信心。
2017年10月25日,李某再次到該鎮小賣部收購香煙,被臨沭縣煙草專賣局工作人員當場查獲。當場扣押利群煙4條,哈德門卷煙20條,小蘇煙22條,中華(硬)37條,中華(軟)12條,牡丹卷煙7條,價值共計32699元。
法院
經審理后認為
1
李某違反國家規定,非法經營煙草制品,情節嚴重,其行為破壞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構成非法經營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及罪名成立,被告人李某到案后如實供述其犯罪事實,可從輕處罰;當庭自愿認罪,可從輕處罰;愿意積極繳納罰金,可酌情從輕處罰。綜合上述量刑情節,根據被告人犯罪事實、犯罪性質、情節及社會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決。
法官釋法
法律鼓勵和保障通過合法和正當的方式開展市場交易,但并非所有的商品都可以進行自由交易,有些行業、或者買賣一些商品是需要特殊資質和條件的,一旦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或者不符合準入門檻,就極有可能觸犯法律,構成犯罪,提醒廣大市民,經濟活動應在法律許可范圍內進行,誠實勞動、合法經營才是正道。
來源:臨沭法院
編輯: 石慧 審核:傅德慧
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