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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啟用公攤是于1995年12月1日實施。房屋公攤最早是由中國香港地區富豪李嘉誠率先提出來的,提出之后就得到了當時香港政府部門、房地產開發商和地產物業公司的鼎力支持,能實施推行也離不開當時的香港地王霍英東。由于當時香港作為世界發達經濟的前沿,隨后被大陸學習借鑒,1995年時開始執行“公攤面積”。
李嘉誠和霍英東他們都是通過房地產做到香港乃至全世界的頂級富豪。他們推行這種政策,巧妙的把樓盤公共部分的成本轉嫁到了購房者。這樣房地產開發商解決了開發建設公共部分多余成本問題,香港政府又通過買賣房屋提升了稅收,物業公司也可以多創收,多方受益,一舉多得。
不過在2013年之后,中國香港地區就取消了“公攤面積”,從而“公攤面積”就成為了內地特色。
商品房建筑面積由房屋套內建筑面積和公用建筑面積組成。
房屋套內建筑面積=套內使用面積+套內墻體面積+陽臺建筑面積。
公用建筑面積兩部分組成:
1、電梯井、樓梯間、垃圾道、變電室、設備間、公共門廳和過道、地下室、值班室以及其他功能上為整棟建筑服務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積;
2、套樓與公用建筑空間之間的分隔墻以及外墻墻體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
如果電梯和公共設施等這樣的公共空間以及走廊、過道等越多,那么公攤也就會越大。這就是現在的洋房和大平層的得房率比較高的原因。
公攤面積=公攤系數×套內建筑面積;
公攤系數=總公共分攤面積/(套內建筑面積×總套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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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