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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規定,企業必須為員工繳納社保,否則違法。
而隨著社保制度的不斷完善以及升級,大家對于參保的形勢越來越重視,不管是求職人員,還是無業靈活就業者,都想要參加社保來保障自己的福利,畢竟社保包含的養老和醫療都與個人一生福利權益相關。
但是社保繳納的問題,目前來說還存在一些異常:
一個是員工自主不愿意繳納;一個就是公司按照最低或者不給員工繳納
這種從社保法規出發,都屬于違法行為。但是為什么還依然存在這種情況?
先來看一個真實案例: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關注,在今年6月初的時候,一個詞條”老鄉雞董事長道歉“上了熱搜。
緣由就是,3年累計有1.6萬員工未繳社保,董事長發布視頻回應:餐飲行業人員流動率高且部分員工參保意愿不強,2021年底員工實際參保率達到了93.75%。
在熱搜之前,這品牌在網絡上面備受追捧,但是在現實的經營中,還是存在虧損狀態。
分析一下:
個人不愿意繳納,一方面是對社保沒需求,一方面當然是到手的錢越多越好。因為社保的扣費是直接從員工工資里面扣除,每個月支出幾百塊,而且用不到社保,自然就不愿意繳納。
另一個公司不給員工繳納,大家知道,社保費用是企業和個人一起承擔。如果不給員工繳納,這部分費用就減少了支出,如果按照最低基數繳納,公司承擔的少,也能夠節省一些成本。
對于企業來說,社保是企業和個人一起承擔,決定繳納多少的因素,就是社保的繳費基數,繳費基數高,公司承擔的多,個人承擔的多。繳納基數少,公司交的少,個人相對的也會少一些。
現在大部分公司,為了企業利益,為了節約一些成本,多數規定是按照最低繳費基數來繳納的,勞務雙方也是公開的,也屬現在大多公司的一貫風格。
那么問題來了,想要繳納社保,對于社保有需求的這類人員,如果遇到公司不給繳納社保,或者未依法繳納社保,怎么維權?
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的規定,繳納社保費用的情況屬于勞動監察事項之一。
依據《社會保險稽核辦法》的規定,對于不按照規定繳納社保行為,不管是在職還是離職期間,都可以到監察部門立案舉報,社保經辦部門進行稽核,要求進行補繳。
如果不能補繳,導致無法享受社保待遇或者少享受待遇,都可以通過仲裁來達成相應的補償。
另外,個人放棄繳納社保,是不成立的,社保的強制性,規定企業和員工必須繳納。如果遇到被迫簽訂放棄繳納社保情況,也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要求補繳或者追索賠償。
所以,公司不給員工繳納社保,或者按照低基數繳納社保,都是可以通過勞動仲裁機構進行維權的。
而且社保費是根據上一年全省在職社平薪資以及個人實際情況進行變動,社保繳納基數,個人和公司繳納份額也得隨實際情況作出變動。
維權期間,社保自己交還是等著公司補繳之后再交?
首先要明白,你維權的是你之前繳納的社保,之后時間的還是需要自行繳納的,如果找到新工作單位,就在公司交職工社保。
如果沒有找到新單位,可以選擇繳納靈活就業社保,或者找代辦公司交職工社保,保證社保連續,保障個人的權益。
丁楠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