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改變生活 · 科技引領未來
存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在會計中常被稱作“資產三兄弟”,原因是他們有很多相似的地方。今天小貝通過對比的方式跟大家捋一捋相關知識點,記得收藏和轉發哦。提示:本文內容不局限于教材,還會講述知識點背后的原理,以便于大家理解。資產三兄弟一、定義1.
存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在會計中常被稱作“資產三兄弟”,原因是他們有很多相似的地方。今天小貝通過對比的方式跟大家捋一捋相關知識點,記得收藏和轉發哦。
提示:本文內容不局限于教材,還會講述知識點背后的原理,以便于大家理解。
資產三兄弟
一、定義
1.存貨的定義
存貨最大的特點就是“以備出售”, 包括“產成品或商品、處在生產過程中的在產品、在生產過程或提供勞務過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注意最后的“等”字,意思是說不僅包括列舉的這些,還有更多。
通過對比這三者的定義,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發現存貨少了點啥?固定資產是“有形資產”、無形資產是“沒有實物形態”,但是對于存貨,定義中并沒有指出它是有形還是無形的,就是說,它既可能是有形的,也可能是無形的。有哪些存貨是無形的呢?比如房地產開發企業為建造商品房而購入的土地使用權,又比如互聯網企業為了購銷而持有的IP版權。這兩個例子中提到的土地使用權、IP版權我們通常會認為是無形資產,但是由于是“以備出售”,所以應作為存貨。
存貨另一個特點就是“日常活動”,比如企業為了捐助目的而購置了一批玩具,再通過義賣的方式出售,雖然也是“為了出售”,但不應作為存貨,因為不屬于日?;顒?。
2.固定資產的定義
固定資產的定義比較好理解,把握好上表中的幾個關鍵詞就可以了:
(1)有形資產:區別于無形資產、貨幣性資產等
(2)為生產商品、提供勞務、出租或經營管理而持有:區別于存貨等
(3)使用壽命超過一個會計年度:長期持有,區別于低值易耗品等
不過這個定義中小貝覺得有一個BUG,就是關于使用壽命的解釋,壽命通常是指從生到死的時間,是一個時間跨度,說它是“使用固定資產的預計期間”很合理,但是說它是“該固定資產所能生產產品或提供勞務的數量”,然后這個“生產數量”要超過一個會計年度,這從語法上講不通啊?
3.無形資產的定義
我們先看“是指……”這一句,定義中特別加上了“擁有或控制”這個修飾詞,主要是強調無形資產不一定是企業擁有的才算,企業能夠控制的也算,比如企業獲得商標授權,商標所有權不屬于企業但是企業可以使用。
比較難理解的是“可辨認性標準”,小貝將其轉換成一個流程圖便于大家理解:
什么是“合同性權利”?比如上面提到的商標授權,跟品牌方簽訂一份合同支付授權費,就可以使用他們的商標了。
什么是“法定權利”?比如企業通過有關部門遞交材料申請的注冊商標、專利等。
這兩種情況要么有合同,要么有法律授權,因此很容易辨認,所以無論它是否可以轉移或者分離,都滿足“可辨認性標準”。
而如果不是上述兩種情況,企業就要判斷這項資產是否可以“從企業中分離或劃分出來”,如果可以分離,還要進一步判斷是否可以“用于出售、轉移……”,只有兩者都滿足了,才是可辨認的。
例如,企業多年經營所建立的商譽(大家俗稱的“聲譽”),它當然是企業所擁有的,不過,由于它是跟整個企業相關的,并不能單獨劃分出來,因此不滿足可辨認性標準,因此就不能成為無形資產。商譽是有價值的,但是它能不能確認為一種資產呢?會計準則認為,企業自身所創造的商譽不能確認,為啥?不滿足“能夠可靠計量”這個條件唄。但是,如果是A企業購買B企業,A企業在合并報表中則可以將B企業的商譽反映在財務報表上,這又是為啥?因為A企業購買B企業的時候肯定是要經過資產評估的呀,也就滿足能夠可靠計量的條件了。(ps:商譽不是無形資產,在資產負債表中它是跟無形資產并列的科目)
再例如,“人”在會計上通常不能確認為資產,但是,對于職業球員(實際上是他的技術),卻可以像商品一樣買賣,從A俱樂部轉會到B俱樂部。球員在為某個俱樂部效力期間,也滿足“擁有或控制”在這個大前提。那么是否滿足可辨認性標準呢?先看是否可以分離,不同的球員肯定是可以跟企業的其他資產相分離的,再看是否滿足“用于出售、轉移、授予許可、租賃或者交換”這個條件,顯然也是滿足的。因此,理論上球員可以成為無形資產。而對于企業的一般員工,雖然也擁有技能且可分離,但是由于不滿足“用于出售、轉移、授予許可、租賃或者交換”這個標準,因此就不能成為無形資產。
二、資產的確認
與三兄弟的定義相比,三兄弟的確認條件就是“復制粘貼”的,所以小貝也就沒啥可說的了。如果對此有不理解的,請參看小貝之前的文章“存貨確認”很簡單?看你能否答對這幾道題
三、資產的初始計量
所謂的初始計量,就是我們經過判斷并“確認”這一項資產是屬于存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以后,要在賬面上記載多少金額,即確定資產的初始成本。
1.存貨的初始計量
存貨的初始成本=采購成本+加工成本+其他成本
(1)采購成本:包括購買存貨所發生的“價、稅、費”?!皟r”就不用過多解釋了,而“稅”要強調的是不包括增值稅,因為增值稅是價外稅,可以抵扣;“費”則有點復雜,因為有的是計入存貨的初始成本,有的則直接費用化,這些“費”能否計入存貨的初始成本,其實關鍵就是看它是否是“使存貨達到目前場所和狀態所發生的”。(詳見下面“特殊說明”部分)
(2)加工成本:就是“料、工、費”當中的“工”和“費”。
(3)其他成本:就是除了上面兩種之外,“使存貨達到目前場所和狀態所發生的”其他支出。
特別說明
(1)倉儲費該不該計入存貨的初始成本?
如果是采購存貨過程中發生的,比如廣州一家企業從上海采購一批商品,到了廈門進行中轉并臨時存到倉庫,這個倉儲費就要計入存貨的采購成本。而這批商品入庫之后發生的倉儲費,由于商品已經到企業了,在入庫的時候已經登記入賬了,所以后續發生的倉儲費就不應作為存貨的成本,否則存貨的賬面金額豈不是會不斷上漲,顯然會違背歷史成本計量的原則。不過也有例外,比如白酒、紅酒、醬油之類是需要在倉庫里經過發酵等工藝流程的,這種倉儲費實際上是“加工成本”,因此要計入存貨的初始成本。
(2)運輸途中的損耗該不該計入存貨的初始成本?
關鍵看這個損耗是不是合理的,如果是合理的(比如蔬菜運輸途中部分霉爛損壞),就是“使存貨達到目前場所和狀態所必須的”,因此應該計入存貨的成本(這種情況存貨的總成本跟沒有發生損耗是一樣的,但是會影響存貨的單位成本)。而如果是不合理的,比如車禍、天災、被盜等造成的,自然就應該費用化處理了(計入營業外支出或者管理費用)。而如果是發生損耗后收到了供貨單位、外部運輸機構的賠款,意味著你買這批存貨沒有花那么多錢,因此收到的賠款要沖減存貨的采購成本。
(3)代制品和代修品如何確認初始成本?
因為客戶給的商品并不屬于企業的存貨,理論上講,皮之不存毛將焉附,這兩種情況企業不應確認存貨。但是,企業在此過程中實際上是為原來的那批存貨增加或恢復了價值,因此,企業制造和修理完成驗收入庫后,會計上是視同企業的產成品,不過其成本只包括企業為此發生的“工”和“費”。
(4)非正常消耗的料工費是否計入存貨的成本?
既然是非正常消耗的(比如制造過程中突然停電導致部分產品損毀),自然就不屬于“使存貨達到目前場所和狀態所發生的”,因此不應計入存貨的成本。
2.固定資產的初始計量
固定資產的成本是根據固定資產的來源進行分類的。
(1)外購固定資產的成本:跟外購存貨的成本類似,也是包含“價、稅、費”,其中“稅”不包括可以增值稅,而“費”能否計入成本關鍵看它是否是使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可歸屬于”該固定資產的費用。如果某些費用雖然是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所發生的,但是不可以歸屬于該固定資產,同樣是要費用化處理。
(2)自行建造固定資產的成本:兩個關鍵詞,“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必要”,如果是非必要的支出,則不能計入成本。
(3)投資者投入的固定資產的成本:準則說應當按照約定的價值確定,但不公允的除外,說白了,就是要按照其公允價值來計量。
(4)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企業合并和融資租賃取得的固定資產的成本:其初始成本確定有點復雜,以后我們有機會再講。
特別說明
(1)“購買固定資產的價款超過正常信用條件延期支付,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固定資產的成本以購買價款的現值為基礎確定。實際支付的價款與購買價款的現值之間的差額,除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7號——借款費用》應予資本化的以外,應當在信用期間內計入當期損益?!?/p>
以上是準則原文,比如企業分期付款購買了一輛大貨車,現付購買只需付50萬元,分期付款購買需要付60萬元,這10萬元差價實際上是“利息”。而這10萬元并不是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支出,只是企業因為融資才會發生,因此,應按照現付的50萬元入賬。
而如果企業購買的固定資產是需要安裝的,則還有一個安裝期間(先轉入“在建工程”),在安裝完成后才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因此,安裝期間發生的利息支出是需要資本化的。
(2)企業為建造固定資產通過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而支付的土地出讓金,一般應確認為無形資產,但是建造過程中所占用土地使用權的攤銷應計入固定資產建造成本中,理由也是跟上面一樣,因為它是“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必要支出。
(3)建設期間盤盈的工程物資或處置凈收益,沖減所建工程項目的成本凈損失; 建設期間發生的工程物資盤虧、報廢及毀損,減去殘料價值以及保險公司、過失人等賠款后的凈損失,計入所建工程項目的成本。即在建設期間,無論盤盈還是盤虧都會影響固定資產的成本。
(4)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的,根據工程預算、造價或者工程實際成本等,按暫估價值轉入固定資產,并計提折舊,待辦理竣工決算手續后再調整原來的暫估價值,但不調整原已計提的折舊額。
資產確認條件的第二條是成本要能夠可靠計量,對于未辦理竣工決算的,成本不能可靠計量,理論上不應確認固定資產。但是,此時固定資產的構建過程其實已經結束,已經“達到可使用狀態”。因此,基于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需要先暫估入賬。
(5)存在棄置費用的固定資產。比如核電站使用壽命結束后要恢復當地的生態環境所發生的支出。這項支出可以理解成“達到可使用狀態前”所必要的支出,因為如果不履行這項義務該固定資產是不允許使用的,因此,需要根據其折現后的現值計入固定資產的成本。
3.無形資產的初始計量
無形資產初始計量的分類方法跟固定資產一樣,都是按照無形資產的來源進行分類。
(1)外購無形資產的成本:也是由價、稅、費組成,跟固定資產基本一樣,固定資產是“達到可使用狀態前”的支出,而無形資產是“達到預定用途”的支出,并且兩者都要求這種支出可以“歸屬于”該項資產。
(2)自行開發的無形資產的成本:這一點涉及的內容比較多,我們展開一下講解。
我們知道,企業內部研究開發項目的支出,區分為研究階段支出與開發階段支出。
所謂的研究階段,就是還處于可行性研究階段,比如做市場調查、找專家論證之類,項目能否實施還是一個未知數。而開發階段,就是經過研判認為可行以后,將其付諸實施,就是通常所說的“研究成果轉化”。
研究階段的支出實際上還未確定項目能否上馬,錢有可能是白花出去的,實際上就是一種沉沒成本,因此這個階段的支出應該費用化處理而不應計入無形資產的成本。歸集費用的時候用到的會計科目是“研發支出——費用化支出”,期末通常轉到“管理費用”。
到了開發階段,其實項目最終是否成功仍然是一個未知數,仍然面臨各種風險,比如企業資金鏈斷裂導致沒錢去搞了,又或者市場變化太快導致所研發的產品失去商業價值等等。既然還不知道結果,開發階段所發生的各種成本費用就不能直接記錄到“無形資產”當中,而是需要通過一個中間科目先把它們歸集起來(類似在建工程),如果最終成功了,再將其轉到“無形資產”當中。這個中間科目就是“研發支出——資本化支出”。開發階段所發生的支出也并非一定會歸集到“研發支出——資本化支出”,只有“企業認為”滿足資本化條件的支出才會歸集到這里。那怎么才算滿足資本化條件呢?準則第九條有明確規定:
第九條 企業內部研究開發項目開發階段的支出,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才能確認為無形資產:
(一) 完成該無形資產以使其能夠使用或出售在技術上具有可行性;
(二) 具有完成該無形資產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圖;
(三) 無形資產產生經濟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夠證明運用該無形資產生產的產品存在市場或無形資產自身存在市場,無形資產將在內部使用的,應當證明其有用性;
(四) 有足夠的技術、財務資源和其他資源支持,以完成該無形資產的開發,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該無形資產;
(五) 歸屬于該無形資產開發階段的支出能夠可靠地計量。
上面的內容總結起來就是:①技術上可行;②為了使用或出售并且有能力使用或出售;③產品有市場或技術有價值;④有足夠技術和資金支撐;⑤能夠可靠計量。
在實務中,如果企業認為項目基本朝著目標去走,就可以用這個科目來歸集相關支出,我們稱之為“尚未達到預定用途的無形資產”,在資產負債表中單獨列在無形資產的下一行“開發支出”當中。由于開發階段仍然具有較大風險,因此準則要求對于此類資產無論有沒有減值跡象都需要定期進行減值測試,如果發生減值,則要按規定計提資產減值損失。但如果更糟糕的情況發生,導致項目沒法再搞下去了,意味著不滿足資本化條件了,此時就要將原本已經歸集的“研發支出-資本化支出”轉到“管理費用”當中。
最后提一下,對于無法直接歸屬于無形資產開發活動的其他銷售費用、管理費用等間接費用、無形資產達到預定用途前發生的可辨認的無效和初始運作損失、為運行該無形資產發生的培訓支出等不構成無形資產的開發成本。而如果無法區分研究階段的支出和開發階段的支出,應將其所發生的研發支出全部費用化。
至于無形資產初始計量中提到的第(3)和第(4)種情形就沒什么好講的了,第(3)種情況跟固定資產的第(3)種情況是一樣的,第(4)中情況因為內容太多,在本文中沒法展開講。
特別說明
關于土地使用權的處理
①用于自行開發建造廠房等自用地上建筑物時,一般作為無形資產單獨核算;
②房開企業取得的土地使用權用于建造對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的,應將其計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
③房開企業取得用于開發后出售的土地使用權的,應作為存貨核算。
④改變土地使用權的用途用于出租或增值,應將其轉為投資性房地產。
⑤企業外購的房屋建筑物,實際支付的價款中包括土地以及地上建筑物的價值,如果能夠劃分,分別按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核算,否則全部按固定資產核算。
四、資產的后續計量(不包括減值的內容)
準則并未對存貨單獨設置“后續計量”部分,因為存貨是為了出售的,而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是持續使用的,所以涉及到后續計量的問題。為了文章結構更加完整,我們就把存貨的發出計量放在這里一起講。
1.存貨的發出計量
存貨的發出計量,其實就是確定發出存貨的成本。由于企業購入的存貨和發出的存貨并不是同步的,而每次購入的價格可能都不一樣,因此就要合理計量所發出存貨的成本,而不同的計量方法所得出的結果也會不一樣。主要有以下幾種方法:
①先進先出法:假設先購入的存貨應先發出
②月末一次加權平均法:每月計算加權平均單位成本
③移動加權平均法:每次計算加權平均單位成本
④個別計價法:實物流轉和成本流轉相一致
這幾種計量方法的具體操作就不展開了,都是一些小學計算的內容,只要你把它的計算邏輯搞清楚就行。需要提一下的是,隨著物聯網等技術的發展,現在很多企業的存貨都可以通過二維碼等直接追蹤到貨物來源,所以教材上認為貴重物品等才會用到的“個別計價法”的適用范圍正在不斷擴大。
2.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的折舊、攤銷
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的折舊攤銷內容并不復雜,只需提示一下幾個點即可:
(1)固定資產是當月新增的下月開始提折舊,當月減少的當月照樣提折舊;而無形資產是當月新增的當月開始攤銷,當月減少的當月不再攤銷。為什么會有這個差異呢?那是因為,固定資產出現得早,在以前手工記賬的階段,會計制度制定者擔心固定資產增加的當月就開始計提折舊的話,會計人員會算不清楚,于是就規定下月開始計提折舊;而無形資產是后來才進入會計核算的,會計技術手段已經日漸成熟,于是就當月新增當月開始攤銷了。
(2)注意“使用壽命”(折舊或攤銷的年限)是指該資產在會計上的使用壽命,而不是它的物理實際使用壽命。比如一輛汽車,會計上規定折舊年限不低于4年,有的企業可能會按10年來作為它的使用壽命,但是,10年之后這輛車就不能用了嗎?路上車齡在10年以上的汽車多的是。而已經提足折舊的固定資產當然就不再計提了。
(3)無形資產的使用壽命分為使用壽命有限和使用壽命不確定兩種類型。其中,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在持有期間內不需攤銷,應在每個會計期間進行減值測試。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其殘值應當視為零,但下列情況除外:(一) 有第三方承諾在無形資產使用壽命結束時購買該無形資產。(二) 可以根據活躍市場得到預計殘值信息,并且該市場在無形資產使用壽命結束時很可能存在。
(4)企業能否以包括使用固定資產在內的經濟活動所產生的收入為基礎進行折舊?
例如,企業買了一臺設備,用這臺設備來生產一批服裝,服裝賣出去企業會有收入,那么,在對這臺設備進行折舊的時候,能否根據所賣出服裝的收入來確定應該計提的折舊金額呢?比如設備需要計提折舊的總金額是100萬元,企業預計這臺設備生產出來的服裝可以賣500萬元,其中第一年服裝賣了50萬元,那么能否在第一年按50/500的比例來計提該設備的折舊呢?答案是否定的。因為收入的影響因素太多了,比如市場價格、工人工資、產品銷量等,這個收入跟固定資產之間的關系是不明確的,用統計術語就是兩者的相關系數較小,因此,對于固定資產,準則不允許企業以收入為基礎來對固定資產計提折舊。
(5)企業能否以包括使用無形資產在內的經濟活動所產生的收入為基礎進行攤銷?
那么無形資產呢?無形資產其實跟固定資產是類似的,通常都應根據無形資產經濟利益的預期消耗方式來決定攤銷方法。但是,準則卻開了口子,即在某些特殊的情況下,允許基于收入為基礎來進行攤銷。包括兩種情況:①無形資產要根據合同條款來使用,而該合同條款規定了企業取得的總收入達到某個金額的時候該無形資產就失效,例如企業獲得勘探開采黃金的特許權,且合同明確規定該特許權在銷售黃金的收入總額達到某固定的金額時失效。②有確鑿的證據表明收入的金額和無形資產經濟利益的消耗是高度相關的。既然是高度相關的,所以收入可以理解成是經濟利益消耗的函數,收入跟經濟利益消耗存在固定的關系,因此用哪個來作為基礎沒有實質差別。
3.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的后續支出
(1)固定資產的后續支出:
先看準則規定:“與固定資產有關的后續支出,符合本準則第四條規定的確認條件的,應當計入固定資產成本;不符合本準則第四條規定的確認條件的,應當在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p>
注:“第四條規定”即固定資產確認的兩個條件: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以及成本能夠可靠計量。
固定資產的后續支出分為資本化和費用化兩種情況。當符合資本化條件的就資本化,否則就費用化。那么如何才能滿足資本化條件呢?區分的關鍵是這種后續支出是否能讓該固定資產給企業帶來更多的經濟利益。比如改良支出、擴建支出等,通常使固定資產增加新的能力,從而可以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因此應該資本化;而一般的固定資產修理支出,只是讓本來應該有的能力進行恢復,并沒有帶來新的經濟利益,因此應該費用化。至于固定資產大修理支出,有可能會帶來新的能力,也可能只是恢復原來的能力,因此要分情況進行資本化還是費用化處理。
資本化后續支出的一般處理步驟是:①固定資產賬面價值轉入在建工程,轉入后停止計提折舊(因為已經不是固定資產);②當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從在建工程轉入固定資產,并重新確定固定資產的原價、使用壽命、預計凈殘值和折舊方法計提折舊;③如果涉及到替換原固定資產的某組成部分,應將被替換部分的賬面價值扣除(因為被替換的部分已經不能帶來經濟利益,自然不應作為固定資產)。
提示一下的是,對于生產車間的固定資產修理支出,CPA教材認為是應該計入制造費用。但我們知道,制造費用最終其實是會轉入到存貨,也就是變相資本化了,這似乎跟準則有點矛盾。而中級教材則認為應該計入管理費用,小貝更傾向于后者的處理方式。
(2)無形資產的后續支出
相對于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的后續支出沒有資本化和費用化之分,通通費用化。也就是說,它不會對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產生任何影響。
五、資產的減值或跌價
要注意的是,雖然都是價值減損,但是存貨是稱為“跌價”,而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是稱為“減值”。存貨的跌價是在《企業會計準則第1號——存貨》中規定的,而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的減值則跟長期股權投資等一起適用專門的《企業會計準則第8號——資產減值》,由此也可以推斷兩者處理的方法上會有所不同。
通過上表我們可以看出兩者的差異。文字本身不難理解,我們帶著問題來進一步講述本內容。
1.為什么存貨的跌價可以轉回,而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的減值不能轉回?
從比較的對象來看,存貨是用成本與可變現凈值對比,而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以下簡稱“固無”)則是用賬面價值和可收回金額對比??勺儸F凈值跟可收回金額的差異我們后面會講。這里要強調的是,存貨比較的基準是“成本”,而“固無”比較的基準是賬面價值。有啥區別?成本是不會變的,而賬面價值實際上是賬面余額(原價-折舊攤銷)扣掉已經計提的減值之后的金額,它的金額實際上是在不斷地下降的。理解這一點很重要,因為由此我們就知道,為什么存貨的跌價可以轉回而“固無”的減值不能轉回。
舉個例子,某存貨的成本是100元,第一年的可變現凈值是80元,根據“成本vs可變現凈值”孰低的原則,所以第一年計提了20元的跌價準備;到了第二年,由于市場行情趨好,存貨的可變現凈值變成90元,“成本vs可變現凈值”孰低的原則,所以第二年累計要計提的跌價準備是10元,因此,我們要轉回10元的跌價準備(相當于是計提-10萬元的跌價準備),否則就違背這個計量原則。
接下來我們換成固定資產,某固定資產原價100萬元,殘值0,折舊年限10年,按平均法攤銷,假設殘值和折舊年限一直維持不變。第一年可收回金額是80萬元,跟賬面價值90萬元相比,應計提10萬元的減值準備,減值完之后賬面價值變成了80萬元;第二年可收回金額是70萬元,這時候賬面價值是80萬元,因此要計提10萬元減值準備,減值完之后賬面價值變成60萬元。由于賬面價值會隨著折舊攤銷以及累計計提的減值而不斷下降,而只有當可收回金額低于賬面價值的時候才需要計提減值準備,因此,減值準備永遠只能是正數而不能是負數,因此,減值就不可能像跌價那樣子轉回了。
除了受上述因素影響以外,還有兩個因素導致“固無”的減值不能轉回。首先,存貨的目的是“為了出售”,它所帶來的經濟利益流入主要就是銷售收入,而“固無”的目的是“為生產而持有”,它所帶來的經濟利益流入則通常是間接的,即主要是由其所提供服務的產品帶來的,因此,就資產本身而言,它受市場價格變動的影響并沒有那么明顯。由此可見,“固無”的減值對企業而言并非常見現象,處于謹慎性考慮,計提之后就不要再恢復了。正是由于不常見,所以資產負債表日只有當存在減值跡象的時候,“固無”才需要進行減值測試(“壽命不確定”和“開發支出”除外)。其次,相對于單項存貨的金額,單項“固無”的金額通常會更大,比如一臺設備可能上千萬元,只要很小比例的減值,都會對利潤表產生重大影響,為了防止企業操縱利潤,因此也不允許對這些長期性資產減值進行轉回。
2.可變現凈值和可收回金額有啥不同?
我們把這兩者的定義轉換成以下公式:
可變現凈值=估計售價-將要發生的成本-銷售費用及相關稅費
可收回金額=max(①資產公允價值-處置費用,②資產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
我們可以看到,只要涉及到存貨,處處離不開“為了出售”,所以可變現凈值計算的基礎是“估計售價”。而正如我們上面所說,“固無”的經濟利益流入更多是間接的,因此,需要估算其未來能夠帶來的現金流量進而倒推它本身的價值,所以,可收回金額的其中一個口徑就是“資產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這個金額實際上是最能反映該項資產當前的真實價值的。但是,要估計未來現金流量并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要考慮的因素非常多,從而會影響到它的準確性。所以,準則說了,如果你能夠通過市場直接或者間接得到該項資產的公允價值,就甭那么麻煩了,直接用“資產公允價值-處置費用”來作為可收回金額得了,只要這兩項其中一項高于資產的賬面價值,就不用計提減值了。
由于“資產減值”是在第8號準則中單獨規定的,涵蓋的內容不只是針對“固無”,涉及的內容也比較復雜(尤其是資產組和商譽減值部分),這個我們后面有機會再講,這里只是點到為止。
這里稍微提一下的是關于存貨跌價的兩個問題:
一是存貨的可變現凈值是一個倒求的數字,對于產成品,由于本身有市場售價,因此可以直接用售價減相關稅費就可以了;而對于原材料、半成品,由于本身并不是直接出售的,所以它是否發生跌價要先判斷一下最終產品是否發生跌價,如果最終產品沒有跌價,就算原材料本身市場價格下降了,也不需要計提跌價準備。否則,如果最終產品跌價并且該跌價因素與該原材料相關,就需要根據最終產品的市場售價,減去繼續加工成本,再減去相關稅費之后得到它的可變現凈值。
二是關于是否已有銷售合同的問題,只要記住一點就行,有合同按合同,沒合同按市價。
六、資產的處置和報廢、盤盈和盤虧
這部分的內容理解起來不難,只提兩點:
一是存貨盤盈盤虧通常是作為管理費用,因為這比較常見,屬于日常行為。比如有些按重量計量的存貨,由于吸收了空氣中的水份,放著放著可能就多了,于是就會盤盈。
二是對于盤虧和報廢增值稅是否要轉出的問題。如果是企業管理的問題,當然是要轉出的,不然你資產都沒了,憑啥能夠抵扣呢?而如果是自然災害造成的,你都那么慘了,國家就體諒一下你吧,幫你背了。
如果您認為本文對你有幫助,歡迎收藏和轉發;如果您認為文中有不妥之處,歡迎指正!
金同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