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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和小婕是5年前結婚的,作為一對外來的年輕人,在省會城市打拼多年,總算穩定下來了。房子也買了,2020年已經還清了貸款,2020年兩人的年終獎一拼湊,這個年輕的家庭總算有了第一筆10萬元的積蓄。
這10萬元的積蓄,小王和小婕有著不同的看法。小王認為,現在房貸也還清了,生活壓力減輕了,應該考慮投資理財的事了,所以他主張這10萬元錢購買基金,讓錢賺錢。
而小婕的看法就不同,作為一個農村來城市打工的女孩,她知道扎根在省會城市生活著實不易,需要一筆可以靈活機動的錢,以便應對突發的不時之需。因此,她的意見是存銀行定期存款,利息少就少點,總不至于虧損本金吧。
小王還想說服小婕,但小婕說:“你沒有看到春節之后的幾個交易日,許多基金就大跌了15%,10萬元就虧了1.5萬元,你覺得我們這樣的家庭和收入,經受得了這種打擊嗎?”
小王卻說:“你只看到虧錢的一面,基金就不會賺錢嗎?去年基金的平均收益都超過50%,10萬元1年就賺了5萬元。再說了,正是因為目前基金下跌了,風險釋放了,我們此時購買基金,就更容易賺錢。”
兩個人說的都有道理,誰也說服不了誰,這10萬元的理財之事就擱置在那里。那么,年輕家庭的第一筆積蓄,到底是該存銀行呢還是購買基金?關于這個問題,我們可以從如下3個方面來綜合判斷:
每個家庭都有相對應的投資理財的風險承受能力。簡單地說,家庭的風險承受能力來自于家庭成員的風險偏好、家庭的經濟收入與經濟負擔、家庭成員的身體狀況以及家庭所處的生命周期等。關于家庭的風險承受能力,可借助一些工具進行測試。
風險承受能力強的家庭,在閑置資金的使用上,可以向風險較高的投資理財項目上傾斜,例如購買股票、基金、信托產品等。相反的,風險承受能力弱的家庭,在閑置資金的使用上,就要向風險較低的理財產品上傾斜,例如購買銀行理財產品、存銀行定期存款等。
資金的閑置時間,是確定這筆資金使用方向的一個重要因素。例如,一筆只有15天閑置時間的資金,無論如何也不合適去購買基金或是購買股票。因為基金和股票一買就漲的情況是很少的,往往是一買就跌。所以,閑置時間十分短暫的資金,如果購買基金或是股票,往往就是虧損贖回或是割肉賣出。
相反的,如果是一筆閑置時間長達二三年的資金,那么完全可以購買基金或是股票。一只基金或是股票,在二三年內都不上漲的可能性是較低的。因此,你只要不貪心,在所購買的基金或是股票上漲一定幅度時就獲利贖回或賣出,完全是可行的。
許多人購買基金或是股票二三年了還虧錢,不是在這二三年期間都沒有賺錢的機會,而是他們看到賺錢了,之前虧損的心態也改變了,想越賺越多,沒有在一定盈利時獲利了結,結果又跌回了“解放前”,又進入了新一輪的虧損狀態當中。
家庭中的資產總是以一定的分類存在的,各種資產分類的占比要合理。對于家庭金融資產達到一定數量(例如1000萬元)的時候,就可以使用標準普爾家庭資產配置法,對家庭資產進行配置,使其達到穩健的狀態。關于如何借助標準普爾家庭資產配置法來調整與配置家庭資產,可以參考我之前發表的文章,在此不再贅述。
僅就一筆閑置資金是購買基金還是存銀行的問題,我們可以簡要地以家庭資產中“缺什么就補什么”的原則來做出選擇。
例如,家庭中沒有基金、股票等資本性資產,就可以購買一些基金;但家庭中沒有銀行存款時,也要存一筆定期存款,以建立家庭在經濟方面的應急能力。當然,如果兩者都沒有的情況下,那就將第一筆積蓄按一定的比例做個分割,一部分購買基金,一部分存銀行定期存款。
丁熙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