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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冰冰偷稅漏稅8億為什么不用坐牢!
2018年,“女神”范冰冰因為偷稅漏稅跌下了神壇。
當時引發公眾的關注,一時間轟動整個娛樂圈,也促使一些明星名人積極補繳稅款,
今天我們就從法律的角度去評價范冰冰事件。
【老王法律在線】:給你說法
1.違法不等于犯罪;犯罪一定違法。
違法是行政概念往往觸犯行政部門法;而犯罪是刑事概念就是觸犯的刑法。
我國刑法規定:罪刑法定原則: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法無明文規定不處罰;該規定給公民更多的自由與權利,限制國家權利,強調定罪量刑依據只能刑法明文規定。
2.范冰冰事件不構成犯罪,只是違法行為。
雖然偷稅漏稅金額巨大,但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很多人不理解,下面我再從部門法角度和大家聊聊,范冰冰為什么不構成犯罪?而這只是違法行為!
3.先給大家普及一下刑法的適用定義。
刑法作為最后一道防線,違法犯罪必追究,觸犯刑法將會面臨刑法嚴厲打擊。刑法作為打擊犯罪保護合法權益最嚴厲法律。之所以說刑法作為最后一道防線,也可以通俗理解成其他部門法管不了刑法最后才去管;就像范冰冰事件,偷稅漏稅是行政部門法規定的,先有行政部門處理,只有行政部門處理不了或越線才有司法部門依據刑法去處理。
4.下面我說說法律依據。
根據我國刑法第201條規定,逃稅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但是,這一法律條文同時還規定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后,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
這就是范冰冰沒有受到刑法制裁的原因;法律規定偷稅漏稅數額巨大,將會面臨有期徒刑,但是還規定: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繳納通知,補繳稅款和滯納金,已經受到行政處罰,就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這是法律明確規定的。不是因為范冰冰是明星或有錢才不追究刑事責任。我國罪行法定原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同時本條解釋還規定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假如范冰冰在五年內受到刑事處罰或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那真的攤上大事了!還是那句話違法不等于犯罪;違法行為性質相對較輕;但是犯罪性質就不一樣了較為嚴重;犯罪有犯罪記錄、有案底,影響本人甚至自己家庭及孩子也會有影響!
范冰冰主動補交巨額罰款,受到的是行政處罰,等于自己救了自己,就沒有刑事處罰。
最后我想說:從范冰冰事件我們可以看出今后法治道路還有很多路要走,法治觀念有待加強;立法層面也有待完善。
這次事件我們反觀:行政稅務部門監督職責;政府有關職能部門;需要加強監督管理和完善;范冰冰工作室的出納會計和法律顧問等職能不同崗位是否各司其職。
提倡大家積極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積極傳播正能量,維護司法權威,捍衛國家權益,堅持守護公平正義,讓法治之光芒普照神州大地。讓我們一起提倡守法光榮、違法可恥社會氛圍。一起共建共享美麗中國夢。
大家對這次事件有什么看法可以在評論區留言轉發傳播正能量。
生活中處處有法律,關注我學習法律知識少吃虧。
陳俊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