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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長春消費者“李幽冥月曉”通過新浪微博平臺“艾特”消費質量報投訴攜程:“非特價票,非起飛前退票,4275的機票卻被攜程收了1986的退票費!”>小編介入小編查詢民航關于退改簽的相關規定得知,通常,航空公司在為旅客辦理退票時,起飛前24小時
吉林長春消費者“李幽冥月曉”通過新浪微博平臺“艾特”消費質量報投訴攜程:“非特價票,非起飛前退票,4275的機票卻被攜程收了1986的退票費!”
>小編介入
小編查詢民航關于退改簽的相關規定得知,通常,航空公司在為旅客辦理退票時,起飛前24小時收5%的退票費,起飛前2小時內收20%,起飛后50%。小編據此認為,博主發帖涉及的退票費顯然超出了這一標準。為此,小編“阿特”@攜程客服 要求其給出合理解釋。
>企業響應
攜程客服隨后回復消費質量報官方微博稱:“您好!關于該客人反饋的事宜我們已聯系客戶溝通處理。感謝您的關注。謝謝!”
新聞事件
攜程去哪兒霸王條款被批評 擅改機票退改簽規則
12月15日,在上海市消保委召開的新聞通氣會上,攜程網、去哪兒網、阿里旅行網和同程網四大在線旅游網絡平臺(OTA)被點名批評。OTA普遍存在疑似修改退票規則的行為,低價產品不退改,低價產品“捆綁強賣”的情況屢見不鮮。
上海市消保委指出,四大OTA銷售機票的問題有兩方面:一方面,擅自修改退改簽規則,設置“霸王條款”阻攔消費者退票,甚至克扣消費者應拿回的退款金額;另一方面,制造虛假優惠活動,把普通機票包裝成促銷產品,在機票套餐產品設置陷阱,甚至改動電子客票行程單。
面對質疑,攜程網和阿里旅行向消保委表示,他們只提供第三方平臺,機票是向供應商采購的,退改規則由供應商直接錄入,所有退改機票發生的資金流動也由供應商收取。正常客票一般都會遵循航空公司的客票退改簽規則執行,特殊客票類型或優惠套餐客票需遵循具體產品的退訂和更改規則。
據了解,航空公司將機票交易權限下放給代理商,退改簽政策便由代理商制定。但目前代理商的退改簽規則大多仍以航空公司為準,除了“特殊客票”。“特殊客票”設置“特殊退改簽規則”已經成了各大OTA和代理商的共識。
去哪兒網公關部更向消保委透露,不排除個別代理商鉆空子、玩“兩頭騙”:自己留下航空公司的退款,只付給消費者機場建設費和燃油附加費,暗中賺“差價”。
相關案例
攜程高額退票費
1
今年2月初,王女士的兒子通過攜程網為二人預定了北京至廣西北海的往返機票套餐。度假期間,由于家里突發急事,王女士需要提前回到北京。聯系了攜程網幾次后,對方終于將原先預訂的回程票辦理了退票。但收到手機短信時,王女士卻發現,退票手續費高得驚人。
“894(元)的機票只退了我80塊錢,然后是燃油費和(機場)建設費。我實在沒辦法,但家里有病人,花錢再多我也繼續要回來。然后我又重新訂了一張機票。”
網站發送的提示短信顯示,攜程網只退還了王女士80元的機場建設費和燃油費,退票手續費為894元,與王女士兒子當時購買機票的價格相等,相當于退票費高達100%。
2
據新華網報道 今年8月6日,家住成都的杜先生在手機去哪兒網APP上訂了5張總價5420元的成都至廣州的機票。不到一分鐘后,杜先生發現機票始發城市填反了,于是分別致電首都航空、四川航空。客服人員表示,這五張票均可退改簽,退票費用約為票面金額的10%即542元。然而,杜先生在去哪兒網APP上操作了退票程序后,卻一共被收了2489元退票手續費,占票面總金額的45.9%,是航空公司退改簽標準的近5倍。
3
從上海虹橋機場到景德鎮機場的飛機票,這個機票是屬于攜程的旅行套餐,票價761元,即比原價便宜39元(沒有保險)。但我行程有變,所以于2014年7月23日早上致電攜程希望改簽,客服回復不得退改簽,意思是我必須全部吞進,因為我行程緊急,只能立刻再買張全價票,800元。我要投訴攜程在機票退改簽方面存在霸王條款。
攜程說法
“沒細看旅行套餐的退改簽條件,就只能吃啞巴虧?”“高額的退改簽費用門檻,是不是霸王條款?”就消費者的反映,有媒體咨詢了攜程的客服人員,得知兩種說法。
說法一—“以您提及的沈陽飛成都航班為例,航空公司外放是1330元,攜程價格1239元。預定旅行套餐,就同意了退改簽條件和享受的優惠價格。”
說法二—“旅行套餐機票的定價、退改簽政策由代理商決定,不是攜程決定。”
改簽費流向了何方?有客服人員表示“我們收取一部分”,有人表示“不清楚”,有人表示“代理收一部分”,說法不一。
一位被基層客服稱為“更高級別領導”的人員表示,旅行套餐產品后面標注“代理”,注明是機票代理商提供的特殊價格。“改簽、退票,原艙位就被航空公司收回,代理就白拿了票。航空公司拿回艙位后自己銷售,不會二次分配。代理把退改簽的費用定這么高,就是告訴你,買了就不要退不要改。您咨詢的這張票不是攜程出的,是北京的一家代理出的。我們當中不收任何費用。”
專家
告訴你
中國法學會會員、北京大成(沈陽)律師事務所主任孫長江表示,這樣的旅行套餐構成“霸王條款”。“收取的退票費遠遠高于航空公司的退票費,即使存在旅游套餐,但帶來的價值遠遠小于退票時的損失。對于消費者而言,設置高門檻收取高額退票費,這樣的退票條款顯失公平。”根據合同法相關規定,明顯有失公平的合同,在一年內消費者可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或仲裁機構(具體看合同的約定)申請撤銷。
律師表示,攜程網收取的退票費遠遠高于航空公司的退票費,即使一些存在旅游套餐,包括了旅游優惠券,但其所帶來的價值遠遠小于退票時的損失,對于消費者而言,明顯不公平。根據合同法相關規定,明顯有失公平的合同在一年內消費者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或仲裁機構(具體看合同的約定)申請撤銷。
綜合自新華網、鳳凰網、北方網
本文編輯:山星子
高楠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