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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調整2021年度職工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的通知各縣區、開發園區人社局、醫保局(相關工作部門),各有關部門,各參保單位:根據《社會保險法》、《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國務院第259號)、《關于調整優化社會保險年度繳費基數申報核定有關問題的
關于調整2021年度職工社會保險費
繳費基數的通知
各縣區、開發園區人社局、醫保局(相關工作部門),各有關部門,各參保單位:
根據《社會保險法》、《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國務院第 259號)、《關于調整優化社會保險年度繳費基數申報核定有關問題的通知》(皖社險函〔2021〕21 號)等有關要求,現將2021年度職工社會保險費(養老、失業、工傷、醫療)繳費基數調整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01 優化繳費基數申報方式
調整參保單位和職工年度繳費基數申報核定方式,由原來的上年度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以下簡稱全口徑社平工資)公布后再核定當年度繳費基數,變更為“先申報、預核定、再調差”的方式。在2021年度繳費基數上下限未公布前,經審核后暫按2020年度繳費基數上下限核定職工繳費基數,并按調整后繳費基數預收2021年度單位和職工社會保險費,同時保留原始申報數據,待2020年度全口徑社平工資公布后,由社保經辦機構根據新的繳費基數上下限和原始申報數據,統一補調2021年度職工繳費基數,無需單位重新申報,并從元月起補收(退)單位及職工社會保險費。另外,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基數調整參照單位職工執行,可按自愿原則申請補收基本養老保險費。
02 關于企業(單位)及職工
2021繳費年度單位月繳費工資基數為職工個人2021繳費年度月繳費工資基數之和。職工個人2021繳費年度月繳費工資基數以職工本人2020年月平均工資總額計算確定。
03 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及在編職工
2021繳費年度單位月繳費工資基數為在編職工個人2021繳費年度月繳費工資基數之和。在編職工個人月繳費基數按《貫徹<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若干政策規定》(皖人社發〔2016〕30號)和《關于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后教護齡津貼和特級教師津貼有關問題的批復》(皖人社秘〔20203159號)規定執行。
04 辦理程序
(一)網上申報流程
1.企業職工養老、失業、工傷三項保險繳費基數申報流程。各參保單位登錄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辦事大廳( http://61.190.31.166:1000 1/ggfwwt),逐步點擊法人辦事、單位網上辦事大廳、城鎮職工社會保險,進入后選擇業務辦理→繳費基數申報→批量繳費基數變更并調差,點擊“下載模板”,按模板要求填寫后,點擊“導入模板”,將填好的模板導入系統,點擊“業務提交”即可。
2.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申報流程。各參保單位登錄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辦事大廳( http://61.190.31.166:10001/ggfwwt),逐步點擊法人辦事、單位網上辦事大廳、機關事業養老網上申報,選擇業務辦理,點擊單位繳費申報下載工資模板,按照公務員、機關工勤、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分別填報、導入繳費工資進行調整。
3.職工醫療(含生育)保險繳費基數申報流程。各參保單位登錄馬鞍山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大廳( http://220.178.252.189:7020/maswsbs/web/login.html )辦理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申報,進入馬鞍山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大廳,逐步點擊我要辦理、單位職工繳費基數申報、批量申報下載模板后,參保單位錄入2021年度繳費基數,再點擊瀏覽、導入excel表格,成功后保存即可。
參保單位網上申報調整2021年度職工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的,申報調整的紙質材料經本人簽字確認并加蓋單位公章后,由參保單位存檔備查。
(二)現場申報流程
各參保單位接到本通知后﹐請在市人社局官網( http://rsj.mas.gov.cn/)下載《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承諾書》后按要求填寫、簽字、加蓋單位公章,并攜帶存儲工具(U盤或移動硬盤等)到所屬社保征繳經辦機構(區屬企業應至所屬區社保征繳經辦機構,下同)拷貝本單位《參保職工繳費基數花名冊》,錄入新的繳費基數并打印,交由每個參保職工本人簽字確認后加蓋單位公章,上述程序完成后,將①《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承諾書》,②《參保職工繳費基數花名冊》電子及紙質材料,于2021年11月15日前報單位所屬社保征繳經辦機構辦理審核、調整手續。在單位調整繳費基數后,如果發生人員增減變動,請于2021年11月20日前向單位所屬社保征繳經辦機構報送增減人員花名冊,以便按時完成社會保險費月結算,同時按新的繳費工資基數統一征繳社會保險費。
( 三)相關要求
參保職工工資總額構成按國家統計口徑確定,包括工資、獎金、津補貼等各項收入。各參保繳費單位必須如實申報職工繳費基數和參保職工人數,不得少報、瞞報、漏報,同時應將申報的2021年度職工繳費基數在單位內部予以公示。
各險種的電子表格結構不得修改,《參保職工繳費基數花名冊》須每個參保職工本人簽字確認,同時其電子版本和紙質版本須保持一致。同一單位各險種在職職工參保人數和繳費基數必須保持一致(政策原因造成覆蓋范圍和標準不同的除外)。
(四)時間安排
2021年度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失業、工傷、醫療保險繳費基數調整期限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繳費基數調整工作截至時間為2021年11月20日,各單位須按照2021年度社會保險統一申報時間進行申報,逾期將根據有關規定處理。
馬鞍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馬鞍山市醫療保障局
2021年10月14日
來源:馬鞍山市人社局官網
責任編輯:趙欣欣
值班總監:王小明
審核:陳邦兵
何原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