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改變生活 · 科技引領未來
“故常無欲,以觀其妙;常有欲,以觀其徼。”由上一句“無名,天地之始;有名,萬物之母。”推論而出,邏輯嚴密,緊扣主題,一氣呵成,毫不拖泥帶水。
下面,仍然是參考一下兩種通行本:
1.王弼注解《道德經》第一章…故常無欲,以觀其妙;——“妙者,微之極也。萬物始于微而后成,始于無而后生。故常無欲空虛,可以觀其始物之妙。”
常有欲,以觀其徼。一一“徼,最終也。凡有之為利,必以無為用。欲之所本,適道而后濟。故常有欲,可以觀其終物之徼也。”
2.河上公《道德經》章句卷一 體道第一…故常無欲,以觀其妙;一一“妙,要也。人常始無欲,則可以觀道之要。要謂一也,一出布名道,贊敘明是非。。”
常有欲,以觀其徼。一一“徼,歸也。常有欲之人,可以觀世俗之所歸趣也。”
王弼與河上公均按照自己的理解注釋了“妙”和“徼”字,意思都相似,但王弼一開始就直接用《道德經》里的原詞句“有之為利”注釋“徼”字,故在此句的注解上,王弼稍遜色于河上公。
其實,王、河兩位先賢也盡力而為了。至少,倆人基本上保持了老子《道德經》的原文狀態,,尤其是王弼先賢以最接近原文的狀態將《道德經》留傳于世,令人深感慶幸。
這一句,關鍵的字詞是“欲”(包括“無欲”和“有欲”及“常無欲”和“常有欲”)、“妙”和“徼”,除此之外,還有一個“觀”字,也是至關重要的。一句話,要讀懂《道德經》,就必須對漢字溯本求源,必須了解漢字的歷史,必須從漢字的哲學內涵入手,必須從漢字豐富的的樸素的唯物辯證法思想本質出發。
漢字,是我們的老祖宗留給中華兒女們取之不盡扣用之不竭的聚寶盆和搖錢樹。記得來時的路,才不會迷路,才不會迷失自我。
在參悟“故常無欲,以觀其妙;常有欲,以觀其徼。”之前,且熟悉一下那些關鍵字的哲學本義:
一、欲(甲骨文缺) 古代文獻 象形字 欲=谷(高深空間的溝壑)+欠(嘆氣不滿),表示永不滿足的貪求。有的以“人”代“欠”,有的以“心”代“欠”,其表示:永不滿足的心念。作名詞,如“欲壑難填”。《說文解字》:“欲,貪欲也。從欠,谷聲。”《廣雅.釋詁》:“欲,貪也。”《禮記.曲禮上》:“傲不可長,欲不可縱。”
古文獻對“欲”的訓詁內容存在著一些不足。“欲”的象形字中的“谷”,本義其實不是山谷溝壑,其本義留在|《道德經》第六章再詳細注解。古文獻理解為“貪念”,也僅僅是從一個極小的角度分析的。從現代的和辯證的唯物的角度看,“欲”是人腦的思維活動,當然也包括了“貪念”,用唯物辯證法的范疇定義其本義就是“意識”。本義動詞,引申為思維運動的狀態時,則作名詞使用。“欲”的象形字中的“欠”的開口向下,寓意本義是向下向外向前流動的狀態,而不是古文獻中所指的“嘆氣不滿”的意思。成語“物欲橫流”是對“欲”字的恰到好處的寫照。所以,“欲”的“欠”部體現了“欲”的運動的哲學內涵。
、妙 (甲骨文缺,上圖) 妙=女+少,從女,少聲。本義美好,引申為年輕女子正在最美好的階段。《劉韶人物志》:“尤妙之人,含精于內,外無飾姿。”《說文解字》“玅,急戾也。陸機賦,弦幺微急,疑當作弦。從弦聲,于霄切,。二部,按類篇出曰。彌笑切,精微也,則為今之妙字,妙或玅是也。”
古人在注解《道德經》時多以形容詞性理解“妙”字,然而“妙”的本義卻是動詞,而不是形容詞。從象形字的角度看,“妙”字的“女”部在以前以“玄”部更符合造字本義,而關于“玄”字的哲學本義姑且放到下一句再分析。當然,以“女”部參考,也可以體現“妙”字的一部分哲學內涵。“炒”=女+少,寓意少女(處女)的心思,少女的心理活動相對男性來說活躍善變且細膩,體現細微含蓄的心理話動。“妙”字的造字本義:少女(處女)細微的含蓄的心理變化。其樸素的唯物辯證法哲學內涵即:“事物極細微的最原始最根本的內在的運動”。
三、徼 (甲骨文缺,上圖) 作名詞,邊界,邊境。《徐霞客傳》:“復尋金沙江,極于耗徼外。”作動詞,引申為巡查,也有終極或歸終之義。《尹文子.大道上》:“故窮則徼終,徼終則反始。”;《列子.天瑞》:“死也者,德之徼也。”,張湛注:德者,得也。徼者,歸也,言各得其所歸。
從以上古文獻對“徼”的注解看,以后者作動詞注解相對接近本義,但還不是造字本義。“徼”=彳(行走)+敫(光閃耀),“彳”部好為行走,運動,“敫”部,從白、從方、從文,寓意從一個點擴大到全天下,造字本義:由點到面。《說文》:“敫,光景流也。”,段玉裁注:“凡物光景多白,故從白。不入《白部》者,重其放入外也。”,王紹蘭訂補:“敫從白,故為光景,從放,故為流然。”,故“徼”的象形字本義為由點到面的放射狀的運動。其樸素的唯物辯證法哲學內涵即:“事物由小到大發展的多種多樣且相互聯系的外在的運動”。
、觀 甲骨文(上圖) 雚是觀的本字,雚(睜開兩只大眼的大鳥),金文右邊加上“見”形。觀=雚(睜開大眼睛的大鳥,表示夸張醒目的眉毛下面睜開兩只大眼睛)+見(觀察、尋找獵物)。造字本義:像貓頭鷹瞪大銳利的大眼睛警覺察看,引申為無所不見的調察力。
需要指出的是,古文獻所講的“大鳥”從甲骨文文和金文的字形看,這種鳥多指捕魚的鳥,即長腿眼睛睜得大大的鳥,極似現在的鸛,鸛就是捕魚為生的大鳥。金文加“見”則突出了察看的寓意,魚兒是躲藏在水中的,水和水中的其它物往往會給鸛捕魚時造成錯覺或者說誤差,故也需要瞪大眼睛避免干擾以直取獵物。因此,“觀”字的哲學內涵即:具備敏銳的洞察力(俗稱“悟性”),透過事物表面現象,抓住或獲取(認識)事物的內容本質。這個“觀”字,用得惟妙惟肖且極為精準而體現高超的語言藝術性,同時,這個“觀”字在哲學內涵中也具有極其重要的地位。
“故常無欲,以觀其妙,常有欲,以觀其徼。”這一句在老子《道德經》第一章中與上一句同樣也是十分重要的論點,其由以上三句為依據,進而推論而出,可見與上面三句是渾然一體的。“欲”同“名”一樣是“物”的客觀存在的體現,但“欲”除了為“名”下之“欲”外,同時也是“物”更進一步更高層次的體現,。而且,此句重點是以“人”和“人類社會”為對象闡述的,不再是一般的物質世界。再聯系到前三句,“天地人”三才也齊全了。從意識的本質看,“欲”也就是人腦對客觀存在的反映,也是物質的反映,也是客觀世界的主觀映像。意識的形式是主觀的、多種多樣的,但意識的內容是客觀的。物質決定意識,意識是物質高度發展的產物,但意識一旦產生,又對物質具有能動作用。所以,一切從實際出發,反對主觀主義(主觀性)即“無欲”,提倡主觀能動性即“有欲”。
這句話的第一層直接的表達為:“不斷減少意識,才能明白事物內在的運動本質;不斷加強意識,才能明白事物外在的運動本質。”。具體的第二層次的表達即“不斷減少意識,才能明白和掌握(認識)事物內在的最原始極細微乃至無形態表現的運動本質;不斷加強意識,才能明白和掌握(認識)事物外在的由小到大發展的多種多樣且相互聯系的運動本質。”。而唯物辯證法思想的哲學表達就是:“通過不斷弱化意識的主觀性,才能全面認識事物最根本的內在的運動本質;通過不斷強化意識的主觀能動性,才能全面認識事物由小到大發展的多種多樣的既獨立又相互聯系的外在的運動本質。”
(鄭裕波校注:本文獻給廣大國學愛好者和哲學愛好者。)
陳同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