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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畫畫什么童中燾童中燾先生童中燾,1939年出生于浙江省鄞縣。1962年畢業(yè)于中國美術學院中國畫系(原浙江美術學院)并留校任教。曾為陸儼少的助教,后任中國畫系主任。中國美術家協(xié)會會員、李可染基金會藝委會委員、中國美術學院教授,享受國務院頒
中國畫畫什么
童中燾
童中燾先生
童中燾,1939年出生于浙江省鄞縣。1962年畢業(yè)于中國美術學院中國畫系(原浙江美術學院)并留校任教。曾為陸儼少的助教,后任中國畫系主任。中國美術家協(xié)會會員、李可染基金會藝委會委員、中國美術學院教授,享受國務院頒發(fā)的政府特殊津貼,2002年應邀參加浙江省十大畫家首都展。擅長山水畫,林無靜樹、川無停波,骨氣清剛、風神秀發(fā),奇崛與豪雋共濟,是一位卓有成就的浙派山水畫家。
中國畫畫什么?
——恒廬講論稿
童中燾
中國畫畫什么?簡單地說,就是“理法”問題。理就是畫理,屬理論。法是方法與技法。方法,如怎么樣勾形,有的畫出來平板,有的靈動;如筆與筆的關系,斷連,交搭等等,還是認識即理論的問題。至于具體技法,相對簡單。我的山水老師顧坤伯,課堂上幾乎不說話。我們按照教學計劃,臨本自己找,找了請他過目,適合的點點頭,不適合搖搖頭,一般也不說為什么。看我們臨摹,也是滿意了點頭一笑。不對,坐下動筆示范。在臨摹中遇到問題,如沈周、梅瞿山如何運筆、如何點染,龔半千如何積墨,向他提出,他就示范。看他怎樣運筆,運筆的順序,怎樣蘸墨、用水,然后自己練習、體會。太史公司馬遷說:“好學深思,心知其意。”技法主要靠自己實踐與體會,才能掌握,才能靈活運用。
“講堂”當然只能“講”。理論很枯燥,我又不是理論家,但沒有辦法。
首先要重復在這里多次講過的,中國畫,合心目而成。心與物,1+1形成3。三是多,不是一種樣子,幾種樣子。三又是超越,又是高度。1+1就如三角形下面的兩點、一畫(基礎),兩點上升,不單是心,不單是物,超越心、物,綜合為高度。心有多“大”,北宋大儒張載《正蒙》中有《大心篇》,強調(diào)“大心”,說:“世人之心,止于聞見之狹”,“成心忘,然后可與于道”。志有多高,生活認識有多少寬廣,三角“形”的高度就有多少。當然,里面包括了才、膽、識、學,相濟而成。
下面分三個部分。表述不作系統(tǒng),不免重復雜沓,但求說明問題。
一、畫與作畫
畫畫的基點,或者說出發(fā)點,是興趣,古人謂之“興寄”。畫自己真正喜歡的東西,也可說是畫適宜于“性分”才質(zhì)。的東西,真誠實意。“適興”,“暢神”,“怡悅情性”,以畫為“寄”為“樂”。
畫抒寫情感和理想。人是現(xiàn)實中之人。資分不一,感遇亦殊,學與功有深淺,作品而有高下、雅俗,境界亦有大小、深淺的區(qū)別,但都是“感自己之感,言自己之言”,寫自己的情感和愿望。如山水畫,“江山如畫,正是江山不如畫。必待人工剪裁之”,黃賓虹。方合乎自己的理想。
但畫不是“情感的宣泄”,亦非信手涂抹。劉熙載《藝概?書概》:“宋畫史解衣盤礴,張旭脫帽露頂,不知者以為肆志,知者服其用志不紛。”中國人常說“事體”。作畫乃一“事”。事不能無理,因理成“體”。畫乃一體,“用”以寄情,故又常說“事情”。雖“性分”不同,“情總是求盡性的,用總是求得體的。……不過程度有高低的不同,情形有簡單與復雜底分別而已”,如水之就下,獸之走曠,大多數(shù)樹木之棄陰就陽。金岳霖《論道》。
清人范璣說:畫論理不論體,理明則體從之。(《過云廬畫論》)
故先說“理”。畫為一“事”。事,意謂作,從事,即活動,故曰作畫,畫事,或“文人之馀事”。事成曰“畫”。凡事,有理、有宜,故又曰“事理”、“事宜”。繪畫的基本問題,是作者處理心與物的關系。繪畫之理,普遍言之,不外物理、情理、畫理三者。但在中國文化傳統(tǒng),講情理更有一特殊之點,就是“性理”。“性理之理是人生行為之內(nèi)在的當然之理而有形而上之意義并通于天理者”。唐君毅。故就繪畫之特殊言之,中國畫之理:
1. 物理:自然的、社會的、科學的。
2. 性理(涵情理):人性的(合自然的,個性的,道德的)。
3. 畫理(狹義的):美學的。
綜此三理為中國畫之理。依理成學,而有中國畫學,中國畫義理之學;由理成體,即中國畫之“形”制。
其次說體。 畫有“體”。“體”乃人類經(jīng)驗之形式。經(jīng)驗結(jié)為文化,又是文化自身的需要和規(guī)范。依理成體。所謂“意愿”、“能夠”、“必須”—三者自然形成的成果。
體是“形”、“質(zhì)”、“能”、“力”,用是“功用”。有體必有用,有用必有體。由體明用,由用征體。并生互載,即體即用。體用分言,只是思辨的需要。
體與用,實際上是共性與個性,共相與殊相的關系。共相“有個體所有的關系與性質(zhì)”,即普遍性;殊相即特殊性,個體化。見《論道》。繪畫是共相,中國畫為殊相;就中國畫說,中國畫是共相,其中不同的表現(xiàn)形式、各個流派、個人風格是殊相。
作品是“物”。但一件作品不只是一物理對象,而是人的創(chuàng)造活動的結(jié)晶。“對作品的整體了解是對自主性的了解,自主性是對一個‘意義形式’的認識。而‘意義形式’是形式具有特殊的意義,或者意義具有特殊的形式。意義決定了形式,形式也決定了意義。”成中英《論中西哲學精神》。一作品為一殊相。殊相是主體性的表現(xiàn)。金岳霖先生論共相與殊相的關系說:個體底共相在個體為性;個體底殊相在個體為情。又說:殊相底生滅……本來就是一不定的歷程。(《論道》)
每一個體,各以其“性分”,“情求盡性,用求得體”,而各道其道,所以顯其個性,成其風格。故王夫之論《易?大有》曰:天下之用,皆以其有也。吾從其用而知其體之有……用有以為功效,體有以為性情,體用胥有而相需以實……又說:善言道者,由用以得體;不善言道者,妄立一體而消用以從之。……求之“感而遂通”者,日觀化而漸得其原也。(《周易外傳》)
所以畫無本體。人人各道其道,各用其用。以上說作畫及畫之大概。似乎是大道理,其實最為切用。體、用不明,步趨則艱,下筆便成問題。要之:
1. “為己”。孔子說:古之學者為己,今之學者為人。(《論語?憲問》)
“為己”不是“個人中心”主義之私,而是《中庸》之所謂 “誠”:
誠者,自成也。……誠者,物之終始,不誠無物。
朱熹注:誠者,真實無妄之謂。
對此,錢穆先生說得好:當知宇宙間一切事物,一切事象,皆屬真實不妄。
若就宇宙一切事象而論其意義,則真實不妄為一切事象最大之意義……既屬真實無妄,則莫不有其各自之意義與價值。此一義,乃中國思想史中一最扼要,最中心義。(《中庸新義》)。
人的能力有大小。一個人的價值,即以其“真實無妄”之一點,發(fā)出光亮。“為己”為本,畫自己喜好的東西,不是為了給人看,不是為了“求售”。“心為緒使,飄忽游移之情緒。性為物遷,汩于塵坌,擾于利役”,《山水純?nèi)?張懷邦序》。心為外物所役,人而為機器,有何樂處?昔唐穆宗問柳公權用筆法,對曰:
心正則筆正,乃可為法。
非謂執(zhí)筆必正;“處心有道,行己有方”,韓愈《答李翊書》。為己知“止”而不外騖,是為“正”。
2. “情求盡性,用求得體”。《論道》。以畫為“寄”為“樂”,樂則不怠;求盡性,求得體,則功無底止。循性而行,努力發(fā)揮潛能。孔子說:射有似乎君子,失諸正鵠,反求諸其身。
射不中的,是自己功夫不到。但孔子又說:射不主皮,為力不同科,古之道也。
盡力了,雖不能至,也不必以為愧。善乎歐陽修學書自得之言:蘇子美嘗言:明窗凈幾,筆硯紙墨,皆極精良,亦自是人生一樂。然能得此樂者甚稀,其不為外物移其好者,又特稀也。余晚知此趣,恨字體不工,不能到古人佳處,若以為樂,則自是有馀。(《學書為樂》)
總之,畫“生活”、寫“感受”;畫真正心賞的東西;畫理想,理想的世界,精神的世界。前人說,學須“由博返約”。博是基礎。“約”從一方面說,就是適合自己的“性分”。傳統(tǒng)的好東西很多,都“有用”。但那是普遍的“有用”。對個人說,“受用”才是真“有用”。韓愈說:“學焉而皆得其性之所近。”反過來說,真正受用了,才知“博取”,拿來為我所用。
二、“體用重重無盡”
中國畫之體用,擇其重要的,列表如下:
說明:
1. 體用的性質(zhì)(內(nèi)在性),有多方面的表現(xiàn)。表中的“性質(zhì)”指其主要方面。
2. 作品是一個整體。在此整體中,有作品自身因素情、景、理、法、意義與形式,又有作品與作者,與自然、社會,與觀者的種種內(nèi)部外部的復雜關系,故體與用在其涵義上表現(xiàn)為內(nèi)與外,隱與顯,或在此為用,在彼則為體。如“筆情墨性,皆以其人之性情為本。”性情是筆墨之體;而性又是情之本,道體又是性情之本。且人之心跡變而不居。如此層層相套,縱橫交涉,故曰“體用重重無盡”。馬一浮。
第①項道(理)—“形”(畫體)。
性情,系畫之根本,體用的最高一層。盡性,得體,乃中國畫之最高境界,放在最后說。先略說以下各項。
②造化?心源—“形”,形象;
③心—物,心與物,即造化與心源的關系。
合起來說。
《爾雅》:“畫,形也。”“形”是中國畫之實體。“形”非“型”。《說文》:“型,鑄器之法也。”段注:“以木為之曰模,以竹為之曰范,以土曰型。引申之為典型。”沈石田說:“得之目,寓諸心,而形于筆墨之間。”《正蒙》曰:“合性與知覺,有心之名。”生理學、心理學早已表明,外物于目,雖然可以相互指目,可以“科學”計量,但人人見之有所不同;且人之心跡變化無定,則畫之形如何可“范”?描寫如何得有定法?中國傳統(tǒng)只說“構(gòu)形”、“立形”、“寫形”、“造形”,而不曰“造型”者,因中國畫之“形”固無可無不可,只求合情合理。“造型”是一固定的、僵化的概念,容易造成實踐之教條。“道”無形無體,本來無“型”可造。去掉“造型”說的束縛,乃見中國人思想、中國傳統(tǒng)繪畫開放性的本色。“形象”見第三部分。
“外師造化,中得心源”,唐?張璪。兩語實為一句。言合心目,通內(nèi)外,“內(nèi)極才情,外周物理”,融造化、心源為一體。宗炳《畫山水序》:“以應目會心為理。”王夫之《唐詩評選》評張子容詩:“只于心目相取處得景得句,乃為朝氣,乃為神筆,景盡意止,意盡言息,必不強括狂搜,舍有而尋無,在章成章,在句成句,文章之道,音樂之道,盡于斯矣。”此為中國畫之創(chuàng)造原則,又是中國人的審美原則:寫形之超越性與審美情趣之超越性。評畫的概念,如神、氣、骨、韻、雅、逸、妙、味,以至用筆之生、秀、拙、澀等,概不落于對立之兩極;心與物,主觀與客觀,寫實不寫實,再現(xiàn)與表現(xiàn),感性與理性,現(xiàn)實與理想,唯物與唯心。馬一浮先生說:人文皆心之動。不可謂“唯心”也。故由西方二分思維所出的許多畫學概念,可以用以分析而不能解釋中國藝術;其中的每一元素,不可能還“元”為本末內(nèi)外一貫的中國畫“綜合之體”,其理顯見。
中國人的綜合思維,超越二分思維的對立;中國畫學思想,超越西方古典、現(xiàn)代、后現(xiàn)代的對立。中國畫學思想,與西方藝術觀念,不在同一層次。在繼承中發(fā)展,并不缺乏獨創(chuàng)精神。金岳霖先生論中國哲學說,安排得系統(tǒng)完備的觀念,往往是我們要么加以接受,要么加以拋棄的那一類。我們不能用折衷的態(tài)度去看待它們,否則就要破壞它們的模式。而中國哲學的特點之一,是不確定感。中國哲學非常簡潔,很不分明,觀念彼此聯(lián)結(jié),因此它的暗示性幾乎無邊無涯。中國歷史上各個時期的新儒家、新道家,不論是不是獨創(chuàng)沖動的復萌,都決不是那獨創(chuàng)思想的再版。實際上并不缺乏獨創(chuàng)精神,只是從表面上看來,缺乏一種可以稱為思想自由冒險的活動。(《中國哲學》)中國畫學也是如此。
“畫”如只為“求肖”、“再現(xiàn)”,則心自是心,物自是物,內(nèi)外隔而不通;作畫只在“表現(xiàn)”,“我”與“畫”亦成二“事”。寫物貴在有我。以心逐物,萬物無盡,如何模寫窮盡;而寄情需有憑托。徒有胸中意氣,難免“推而納之蓬勃溟滓之中,不可復問。”李日華。“概念化”之所以乏情少意,空虛無具,以此。
“外師造化,中得心源”,雖為一言,亦有循序。即由外返內(nèi),以心攝物,落腳在心思上。故布顏圖說: 以素紙為大地,以炭朽為鴻鈞,以主宰為造物,用心目經(jīng)營之。
心為主宰,然后“形”之于筆墨。所以又說: 試思鴻蒙之開辟山川也,千峰萬壑,嶙嶙,縱橫以出,皆各得其勢而不背也,似造物之預為經(jīng)營也。(《畫學心法問答》)
造化在手,心運無窮,為中國藝術創(chuàng)造之理法。曰“師造化”,又曰“師森羅萬象”,是以心攝物。師造化,識得“自然”、“生化”;而造化見于萬物。師萬物,不束縛于現(xiàn)實世界,善于物得理。一物,推而至于普遍的生長規(guī)律。識得個物在其環(huán)境中的生化氣象—形勢、態(tài)度,樹如是長,水如是流,山川如是結(jié)列,不必再有“模特兒”。取其“發(fā)生之意”,黃公望。“非若今人任意師心,魯莽滅裂。按:心自為心,物自為物,隔而不通。動輒托之寫意而止也”。明?謝肇淛。
心物一體,而時有偏重。或偏于客觀的,或偏于主觀的,系于世運風氣,亦由人的質(zhì)性之分殊,感遇有異。一作者在不同時期畫風也不相同。唐人受禪宗思想影響,論畫特重“天機”。《莊子?秋水》:“今予動吾天機,而不知其所以然。”《舊唐書》謂王維之作,“云峰石跡,迥出天機”,符載謂張璪作畫,“物在靈府,不在耳目。”“天機”、“靈府”,猶張璪之“造化”、“心源”。五代兩宋畫家,承唐人馀緒,宋人又講理法,就真境而“欲奪造化”,偏于寫物境,自攄胸臆,各成家數(shù),后人謂之“法備”。元人則承宋人“寫意”之說,心境性境多于物境,蕭散宋法。惲南田謂倪云林、黃公望的作品,神情“于散落處作生活”,筆意“于不經(jīng)意處作腠理”。別出心裁,開“高逸”之生面。高情遠韻,“洗盡塵滓,獨存孤迥”,不能不謂之創(chuàng)格,又不能謂之不工。則雖皆“外師造化,中得心源”,而體無定體,用無定用,“形”無定“形”,法無定法。
米友仁說:“(揚)子云以字為心畫……畫之為說,亦心畫也”。所謂“心畫”,非主觀主義,也非茫茫然依樣葫蘆,而是心物合一,天人合一,“胸有丘壑”。姚最曰:“立萬象于胸中,傳千祀于毫翰。”陸心儀曰:“張子(載)曰:心統(tǒng)性情。邵子(雍)曰:心者性之郛郭。二說皆得之,而皆未全。張子偏于內(nèi),邵子偏于外。蓋心者,合神與形而為名。其所統(tǒng),亦非特性情。有是性,感物而動,喜怒生焉,謂之情。情生思維圖度,謂之意。意念專決,謂之志。志定而浩然盛大充于中,不撓不屈見于外,謂之氣。有是數(shù)者,擴而充之之謂才。莫非性之所全,則莫非性之所具,亦莫非天之所賦。”
畫有形相。佛家雖說“不二”,不空與空不二,無明即真如,煩惱即菩提,體用不二,細至內(nèi)外、性修等十不二。是有見于心,無見于性,“明心”實同“息心”,弊在“不作”;泯正反而等之,錢鐘書先生說,非“綜正與反而合之”。究竟無物。佛家謂“幻化不實”,“無自性”,“畢竟空”。不如儒家思想“開物成務”,生化不息之積極有為,《易傳》:“繼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中庸》:“極高明而道中庸。”熊十力先生說:“佛氏,生滅與不生滅截成二片,與體用不二之旨相背”,“說真如,只是無為而已,不生不滅而已,成一成不變的死體,《大易》只言生生,其言更美”,“佛家證到本體是空寂的,……不免有耽空滯寂之病。……滯寂則不悟生生之盛,耽空則不識化化之妙。”又說:“只說境界,難免虛偽之弊”,“一‘住’到底而無警,則可以頹墮而至放縱恣肆”。董其昌忘卻自己曾與古人“血戰(zhàn)”數(shù)十年,講“頓悟”而輕視“漸修”,鼓吹“一超直入如來地”,湯用彤先生說:“佛說頓悟,全無功夫。”挾偏見而重南貶北,專主用筆、用墨,“筆墨”非僅用筆、用墨。見后。趨向形式主義,影響后來三百余年,曹溶說:“有明一代書畫,結(jié)穴于董華亭,文、沈諸君子雖噪有時名,不得不望而泣下。”其是非、功過,不能不辨。
④意?形象?法
畫之“意”,略有三義。一、作者之意興,《 文賦》“佇中區(qū)以玄覽,…… 瞻萬物而思紛”。《文心雕龍?物色》:“物色之動,心亦搖焉”,“目既往還,心亦吐納。……情往似贈,興來如答”。《敘畫》:“望秋云神飛揚,臨春風思浩蕩。”旨意,《文心雕龍?神思》:“思理為妙,神與物游,神居胸臆,而志氣統(tǒng)其關鍵。”與構(gòu)思。“ 神用象通,情變所孕。”二、在畫為“得意”,情思生于象外。三、寫物“得意”已足。自自然然,不為刻畫之跡。《畫筌》:“真境現(xiàn)時,豈關多筆;眼光收處,不在全圖。”
中國畫“取神似于離合之間。”王夫之。論畫不稱“寫實”,而曰“實境”、“實景”、“真境”,乃指景象、境象,非某樹某石某山某峰之特殊形象。“寫實”是西方藝術概念。“寫實”的涵義本來模糊多端,既可指形體,又可指精神實質(zhì)。因其歧義,故有曰:“中國畫是寫實的”,又相反的謂:“中國畫從來不寫實”,遂致義理不清,賞畫無所適從。
西方“素描”的本質(zhì),是準確描寫客觀對象;因其客觀性,所以有法可尋、可循、可教。其“造型”又有“變形”之說。但如何變,似乎未有什么道理。不如張彥遠一言中的: 以氣韻求其畫,則形似在其間矣。(《歷代名畫記?論畫六法》)
素描所指與變形,一為外物,一為畫中形象,內(nèi)外非有必然的“通道”。中國畫“本于立意而歸乎用筆”,以意命筆,外內(nèi)一貫,先有內(nèi)在之邏輯必然性。
中國畫之法,有“有法”,法者,規(guī)矩。而無定法。方薰曰:“畫有法,畫無定法……畫法之妙,人各意會而造其境,故無定法也。”有“無法”。布顏圖曰:“無法者,非真無法也,通變乎理之謂也。”有法,可學,可教;無法,則不可言,不可學。《莊子?天道》:“得之于手而應于心,口不能言,有數(shù)(術)存焉于其間。臣不能以喻臣之子,臣之子亦不能受之于臣。”《孟子》:“大匠誨人以規(guī)矩,不能使人巧。”劉勰《文心雕龍》:“物有恒姿,而思無定檢,或率爾造極,或精思愈疏。”王夫之曰:“情景一合,自得妙語。”方薰曰:“畫法古人各有所得之妙,目擊而道存者,非可以言傳也。”所以中國畫又說“悟”。
劉熙載說:“畫之意象變化,不可勝窮,約之,不出神、能、逸、妙四品而已。”《藝概?書概》意象為畫之體。能者循規(guī)蹈矩,“性周動植,學侔天動”。處處是法。神者神化不測;“思與神合,創(chuàng)意立體,妙合化權。”有思曰意。妙者自出機巧。“各有本性,……自心付手,曲盡玄微”。神、妙二品,皆“有法”又“無法”。逸者,“得非常之體”,逸出規(guī)矩。“拙規(guī)矩于方圓……得之自然,莫可楷模。”在規(guī)矩之外,則“無法”可說;而“筆簡形具”,“精而造疏,簡而意足”,《榖梁傳》:“達心則其言略。”可以意會,又不得謂其無法。故曰“有法而不言法。”黃賓虹。
⑤形——神
形者形體狀貌,神者精神態(tài)度。形取生意,神求精神、氣格。
形與神的關系,前人早有論定:“以形寫神”,顧愷之。“得神于形”,“形非神不運,神非形不憑。”王夫之。但其中有差別:“人禽宮室器用,皆有常形,至于山石竹木水波煙云,雖無常形而有常理”,蘇東坡。故“人物以形模為先,氣韻超乎其表;山水以氣韻為主,形模寓乎其中,乃為合作。若形似無生氣,神采至脫格,則病也。”王世貞。其理易見,不待多說。然而情況似乎不如此簡單。在北宋,曾因蘇東坡的見解,有過誤解和討論。東坡詩曰: 論畫以形似,見與兒童鄰;作詩必此詩,定知非詩人。詩畫本一律,天工與清新……
而有晁以道的“轉(zhuǎn)語”;“畫寫物外形,要物形不改;詩傳畫外意,貴有畫中態(tài)。”后來明季莫是龍(或謂董其昌)認東坡詩曰:“此元畫也”,以道詩“此宋畫也”。實則以道不識東坡鑒賞之高度與兼包并蓄之襟量;莫(或董)亦僅道出宋畫、元畫之特點,而未能見到東坡開一種審美之風氣。
寫物貴有我在。華翼綸說:畫必孤行己意乃可自寫吾胸中丘壑,茍一徇人,非熟即俗。顧愷之“圖裴楷像,頰上加三毛,觀者覺神明殊勝。又為謝鯤像在巖石里,云:此子宜在丘壑中”。《晉書?顧愷之傳》。顧畫之所以為妙者,先有作者之胸懷。“山中無人,水流花開”,雖曰無人,豈無人在。有景有情,謂之有意境。意境者何?性之契合,心之一動,一種敏感而已。王夫之說:“相求于性情,固不當容淺人以耳目薦取。”用筆用墨,或純熟而至于“從心所欲不逾矩”,如未達心性之境,終有間于“自然”。《莊子》之“自成”、“自是”、“自在”。
⑥性、情、意—筆墨?性質(zhì)、品格、功效。
此亦一大“體用”,可包括⑦性—情,⑧性情—筆墨,⑨力—筆墨,為一作品之具體表現(xiàn),或一作品之“筆墨實體”,中國畫之“形”為筆墨形式。及其藝術功效。
中國藝術精神,先導于先秦。以人性向上,儒家“尊德性”。孟子說人有惻隱之心、羞惡之心、恭敬之心、是非之心四善端。人生皆有善性,但當充而用之。又說“良心”,包括后世所謂情。梁漱溟先生說,在儒家的領導下,二千多年間,中國人養(yǎng)成一種社會風尚,或民族精神……分析言之,一為向上之心強,一為相與之情厚。更說:我常常說,除非過去數(shù)千年的中國人都白活了,如其還有其他的貢獻,那就是認識了人類之所以為人。和擺脫物性超越性。亦即“天人合一”。儒家將天道、人道,即自然與人生融凝一致,成己成物,以臻人與人,人與社會,人與自然的和諧;莊子講“自然”,破彼我、是非之別,齊萬物,循自然,而遂逍遙之游。“下逮《易傳》、《中庸》匯通老莊、孔孟,進一步深闡天人合一之義蘊”。(錢穆)金岳霖先生論天人合一說:“中國和西方的態(tài)度不同,西方認為世界當然一分為二,分成自然和人,中國則力圖使人擺脫物性。”為特點,為人生而藝術。徐復觀先生說:“真正偉大地為藝術而藝術的作品,對人生社會,必能提供某一方面的貢獻。而為人生藝術的極究,亦必自然會歸于純藝術之上,將藝術從內(nèi)容方面向前推進。”
但人性《中庸》:“天命之謂性。”不易說。傳統(tǒng)上論性,有知覺之性,義理(道德)之性,玄想之性(人生或宇宙之本體),又有氣質(zhì)之性。王國維以為“性之為物,超乎吾人之知識外”,古今言性者,均蹈于矛盾,“后之學者勿徒為此無益之言”;而由經(jīng)驗以推論人性者,雖不知與性果有當與否,然尚不與經(jīng)驗相矛盾,故得而持其說。從經(jīng)驗上論心、性,要之,性存于心,心為主宰。錢穆先生說“心血”:西方人言身體生理,特以腦為全身之主宰,亦主一心與四圍之交通。中國人言“心”則超腦而上之,融乎全身,又超乎身外。“血”則貫注全身,而為一身生命之根本,兼心血而言,則一本相通,而又無個體之分別,此實中國人生大道理所在。心思孟子:“心之官,則思。”發(fā)而為情為意。張載:“心統(tǒng)性情。”又王安石說:七情之未發(fā)于外而存于心者,性也。七情之發(fā)于外者,情也。性者,情之本;情者,性之用也。故性情一也。故曰:意為畫之體;性為情之體。性情為筆墨之體;性、情、意為筆墨、形質(zhì)、品格之體;又筆墨?形質(zhì)為中國畫之體;力為筆、墨之體。意為畫體:
意存筆先,畫盡意在,所以全神氣也。
運思揮毫,自以為畫,則愈失于畫矣。運思揮毫,意不在于畫,故得于畫矣。(張彥遠《歷代名畫記》)
畫者從心者也;求之不易則舉筆時亦不易也。故有真精神出現(xiàn)于世。(石濤《大滌子題畫詩跋》)
筆墨之妙,畫者意中之妙也,故古人作畫意在筆先。杜陵謂十日一石,五日一水者,非用筆十日五日而成一石一水也,在畫時意匠經(jīng)營先具胸中丘壑,落筆自然神速。(方薰《山靜居畫論》)
⑦性為情體。
《莊子?天地》:“泰初有無,無有,無名,一之所起,有一而未形。物得以生謂之德,……物成生理謂之形。形體保神,各有儀則,謂之性。”
劉熙載《藝概 ? 書概》曰: 筆性墨情,皆以其人之性情為本。是則理性情者,書之首務也。 學書者有二觀:曰觀物,曰觀我。觀物以類情,觀我以通德。如是則書之前后莫非書也,而書之時可知矣。
此論書,畫亦如之。雖然各人秉賦不一,而情總是求盡性的。金岳霖先生說:“情求盡性”,如水之就下,獸之走曠,大多數(shù)樹木之棄陰術陽,求盡性似乎是毫無例外的原則。故王國維特重“感情之誠摯”,拈出“境界”二字,或謂之“意境”;“寫情則沁人心脾,寫景則在人耳目,述事則如其口出是也。”以論詩詞繪畫。其言曰:
境非獨謂景物也,感情亦人心中之境界。故能寫真景物、真感情者謂之有境界,否則謂之無境界。
言氣質(zhì),言神韻,不如言境界。有境界,本也。氣質(zhì)、神韻,末也。有境界而二者隨之矣。
境界有大小,不以是而分優(yōu)劣。
若夫真正之大詩人,則又以人類之感情為一己之感情……文學既然,他美術何獨不然。
錢穆先生于此處最為切實,在《儒家之性善論與其盡性主義》上說:只要把你自己性分內(nèi)在的一種真誠之情感,用恰當?shù)闹腔郾磉_出來。也因智慧恰當?shù)谋磉_,而完成了你自己的性分。
⑧性情為“筆墨?形質(zhì)”之體。
個人之氣質(zhì)、性情與筆墨表現(xiàn)的關系,最為明顯。中國畫不但“呈現(xiàn)”,又兼“象征”。王弼《周易略例》:“觸類可為其象,合義可為其征。”故王國維論畫竹:
竹之為物,草木中之有特操者與?……其超世之致,與不可屈之節(jié),與君子為近,是以君子取焉。古人君子……其觀物也,見夫類是者而樂焉,其創(chuàng)物也,達夫如是者而后慊焉……必有以相契于意言之表也。善畫竹者亦然。彼獨有見于其原,而直以其胸中瀟灑之致,勁直之氣,一寄之于畫,其所寫者,即其所觀;其所觀者,即其所蓄者也。物我無間,而道藝為一,與天冥合,而不知所以然。
所觀所寫,即其所蓄。此亦論人生境界。心所攀援謂之境界。蘇東坡文章議論,風格高邁,獨出當世,時人稱其“政事忠亮,風節(jié)凜凜,過人甚遠”,“非隨時上下人也”,雖才行高世,而質(zhì)直待人,“略無畛畦”,終為當權者“不喜”。又善畫枯木竹石,米芾說,蘇子瞻作墨竹,從地一直起至頂。余問何不逐節(jié)分?曰:“竹生時何嘗逐節(jié)生?”運思清拔;作枯木,枝干虬屈無端,石皴硬亦怪怪奇奇無端,如其胸中盤郁。《畫史》。宋人費袞之《梁溪漫志》載一逸事:“東坡一日退朝,食罷捫腹徐行,顧謂侍兒曰:汝輩且道是中何物?一婢遽曰:‘都是文章。’坡不以為然。又一人曰:‘滿腹都是智巧。’坡亦未以為當。至朝云,乃曰:‘學士一肚皮不合時宜。’坡捧腹大笑。”由其胸中無一點俗氣,抑郁不平,溢于毫端。黃山谷《題子瞻枯木》:“折沖儒墨陣堂堂,書入顏楊鴻雁行。胸中元自有丘壑,故作老木蟠風霜。”寫出東坡整個人道德文章、學術襟量,與書畫同體,立身行事,表里一致。古人說:“道成而上,藝成而下”,又說書畫皆如其人,決非迂腐之言: 書,如也,如其學,如其才,如其志,總之曰如其人而已。(《藝概?書概》)
⑧“筆墨?形質(zhì)”
筆墨?形質(zhì),為中國畫之實體,即筆墨表現(xiàn)。
先說形質(zhì)。
形,物(包括人)之形體狀貌。質(zhì),沈宗騫謂:“質(zhì)者,美之中藏者也。”即黃賓虹先生所說畫之“內(nèi)美”。賓翁說內(nèi)美,包含甚廣。或以“自然美”,筆墨有法,……《老子》言“道法自然”,有自然美。奎宿圓而曲,有曲線美……曰真內(nèi)美。又說:自然美是內(nèi)美,如漢魏六朝人書法,如商周秦漢魏晉唐宋人之詩文辭,其點染景物,描寫人事,用合理方法于筆墨。或謂“精神”,或謂“書法文字”,或為“作者品節(jié)、學問、胸襟、境遇”,畫家千古以來,面目常變,而精神不變。……中國畫法,完全從書法文字來……古畫寶貴,流傳至今……純?nèi)珒?nèi)美,是作者品節(jié)、學問、胸襟、境遇,包涵甚廣。或謂“渾厚華滋”,山水的美,在渾厚華滋。或為結(jié)構(gòu)、法則。書法流美,有弧三角,齊而不齊,以成內(nèi)美。黑白二色,是為真美。又曰:畫言實處易,虛處難,虛是內(nèi)美。又曰:能作至密,而后虛處得內(nèi)美。又曰:參差離合,大小斜正,肥瘦短長,俯仰斷絕,齊而不齊,是真內(nèi)美。是則“質(zhì)”或“內(nèi)美”,涵蓋整個中華文化精神,實鄧椿“多文曉畫”之意。《畫繼》:“畫者,文之極也。故古今之人,頗多著意。……或品評精高,或揮染超拔。然則畫者,豈獨藝之云乎?……其為人也多文,雖有不曉畫者寡矣;其為人也無文,雖有曉畫者寡矣。”中華文化上之“文”或“文章”及“藝術”的含義,并不全同于今日所說之“文學”、“藝術”。朱熹曰:“道之顯者謂之文。”黃侃《文心雕龍札記》:“自古文章之名,所包至廣,或以言治化,或以稱政典,或以目學藝,或以表辭言,必若局促篇章,乃名文事,則圣言于此為隘,文術有所未安。”
次說筆墨。
“筆墨”非僅指用筆點畫。用墨,又包括筆與筆與墨的“關系結(jié)合”,采用金岳霖先生語。亦即結(jié)構(gòu)。中國畫之藝術表現(xiàn),實為筆墨表現(xiàn)。可參考拙文《筆墨與中國水墨畫》。筆墨表現(xiàn),略有三方面的作用。明清人畫論,無不討論筆墨。以下各隨舉二三則。
1.“筆以立其形質(zhì)”。此謂由“筆”確立“形象”之意態(tài)及神采,以及“筆”之剛?cè)岬摹百|(zhì)性”。漢?蔡邕曰:“惟筆軟則奇怪生焉。”《書譜》曰:“一畫之間,變起伏于鋒杪,一點之內(nèi),殊衂挫于豪芒。”用筆即用鋒。運鋒有按、提、徐、疾、轉(zhuǎn)、折、起、倒、順、逆、頓、挫、輕、重、衄、擢、翻、蹲、揭、搶(撞),又有中鋒、側(cè)鋒的變化。而作者又因氣秉之殊,筆性分剛分柔,有圓有方。簡言之,筆以立形存質(zhì),表現(xiàn)形象的生動之致,“耀其精神、含其氣味”。《續(xù)書譜》。其中又有三點可說:
筆墨與形象一體:
以筆取形……以墨取色……能得其道,則情態(tài)于此見,遠近于此分,精神于此發(fā)越,景物于此鮮妍。(沈宗騫)
形隨筆立,筆寓于形……坡老云:“論畫以形似,見與兒童鄰。”謂不特論形似,更貴有神明耳,不求形而形自具,非淺學所能。不然筆亂而形似,亦糊涂畢世矣。(范璣)
一草一木,各具結(jié)構(gòu),方成邱壑;下筆散漫,格法不具。落筆不松,則無生動氣勢。(唐岱)
筆墨與境界一體:
凡畫有三次第,一曰身體之所容……二曰目之所矚……三曰意之所游,目力雖窮,而情脈不斷處是也。又有意之所忽,如寫一石一樹,必有草草點染取態(tài)處,寫長景必有意到筆不到,為神氣所吞處,是非有心要忽,蓋不得不忽也。(李日華)
畫中諸景,凡畫家無有不知者,但筆墨粗疏,即竭意布置終不能逼出真景,是有景與無景同也。(王翚、惲格)
學者未入筆墨之境,焉能畫外求妙。(方薰)
隱顯叵測,而山水之意趣無窮矣,夫繪山水隱顯之法,不出筆墨濃淡虛實。(布顏圖)
筆墨與章法一體:
墨能栽培山川之形,筆能傾覆山川之勢,未可以一邱一壑而限量之也。(石濤)
凡作一圖……先要將疏密虛實,大意早定,灑然落墨,彼此相生而相應,濃淡相間而相成,拆開則逐物有致,合攏則通體聯(lián)絡……畫須要遠近都好看。有近看好而遠不好者,有筆墨而無局勢也。有遠看好而近不好者,有局勢而無筆墨也。(沈宗騫)
此以筆墨為手段,寫“形象”之意態(tài)。其極至者:氣韻藏于筆墨,筆墨都成氣韻。(惲南田)
畫成而不見其筆墨形跡,望而但覺其為真者謂之象,斯其功自有筆有墨而歸之于無筆無墨者也。(王翚、惲南田)
2.“用筆”為畫之骨干:
筆有四勢,謂筋、肉、骨、氣。筆絕而不斷謂之筋,起伏成實謂之肉,生死剛正謂之骨,跡畫不敗謂之氣。故知墨大質(zhì)者失其體,色微者敗正氣,筋死者無肉,跡斷者無筋,茍媚者無骨。(荊浩)
筆乃作畫之骨干也。骨具則筋可聯(lián),骨立則血肉可附。(沈宗騫)
3. 筆墨“流美”:
筆跡者,界也。流美者,人也。(鐘繇)
昔人評書法……予以之評畫,畫之與書非二道也。然書之為道,性情則存乎八法,義理則原乎六書……而善書者固不得不同,而亦不能不異;……畫則取乎象形而已,而指腕之法,則有出乎象形之表者。(朱同)
則筆墨又是目的。以筆墨為手段,標準或所謂“底線”。是“平、留、圓、重、變”,用筆。“清、潤、沉、和、活”。用墨。以書入畫,筆墨不離形象,同時流出人性之美:
必得性情流動之處,與夫筆墨融洽之方,得寸得尺;
必得筆墨性情之生氣,與夫天地之生氣合并而出之。(沈宗騫)
又增可獨立欣賞之價值,可以心賞,可以體味,錢鐘書先生指出中國之“人化”文評為文學批評的一個特點:“一切藝術鑒賞根本就是移情作用”,人化文評“是移情作用發(fā)達到最高點的產(chǎn)物”。 而顯中國繪畫藝術特殊之點。故張彥遠于《六法》的“氣韻”之外,特標“骨法”以定中國畫之“體”。其言曰:
今之畫人,粗善寫貌,得其形似,則無其氣韻;具其彩色,則失其筆法,豈曰畫也!
再曰: 今之畫人,筆墨混于塵埃,丹青和其泥滓,徒污絹素,豈曰繪畫!
三曰:不見筆縱,不謂之畫。如山水家之有潑墨,亦不謂之畫。
筆墨與形象,本為一體;善者兩全,分則兩害。淺薄無知者,妄詆“筆墨”;實踐的真理卻是:作品之藝術表現(xiàn)決無“世界化”之道理與可能。世界文化之終極,亦不過中華文化所謂“和而不同”而已。《易傳》:“繼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生命不斷,本性如此。《中庸》:“萬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又曰:“極高明而道中庸。”“中”無所偏倚,恰到好處。“庸”,日常,用。朱熹注:“中無定體,隨時而在,是乃平常之理”,“中庸之中,實兼中和之義。”
⑨力為筆墨之體
筆墨,墨由筆出。“無筆不得言墨”;“水墨神化,仍在筆力,筆力有虧,墨無光采。”以力為體,有二義:一、無力不成體;二、用力須得法。否則謂之敗筆、庸筆。
無力則無骨,畫“立不起”。無力為描、弱、董其昌“生性本弱”,與古人“血戰(zhàn)”數(shù)十年,用筆有生、拙、秀之趣,后人尚謂其“秀不掩弱”。小、纖、輕、浮、滑、飄、疲。
用力不得法,為涂、抹,為直筆描畫,直筆描畫,則板、刻、結(jié)之病生。為率筆,寫形落筆不果毅,未能確定。為江湖、市井。黃賓虹先生曰:“石濤開江湖。”江湖、市井,由于信筆、不能轉(zhuǎn)束。信筆用偏力,提筆得全勁力。率筆、挑剔。指頭挑剔。
明、清畫論,多講用筆,至黃賓虹,最為精詳,全從實踐中體會來。茲舉先生與友人、弟子書數(shù)則,為今人誡鑒:
各家歷代真跡,以古人之精神萬世不變,全在用筆之功力,如挽強弓,如舉九鼎。力有一分不是,即是勉強,不能自然。自然是活,勉強即死。
畫不可有弱筆,浮滑輕易,皆是弱病。欲去此病,必須練習骨力,鄙人數(shù)十年來,無一日之間斷。非朝夕作畫可為“不間斷”。要每日練筆力,而筆筆合乎規(guī)矩之中,久而久之,才得超乎規(guī)矩之外,成一大家。不失規(guī)矩,筆法成功,亦是名家。不知古法,細者用描,粗者用涂用抹,即終身為江湖市井畫匠,歸于無成,不可不深辯之。
用筆最忌妄發(fā)筆力,筆鋒未著紙,而手已移動,則浮而輕,蓋力在外故也;須運力在內(nèi),故古人每以臂擱承腕,防移動過于急促。
作畫全在用筆下苦功,力能壓得住紙而后力透紙背。然用力不可過剛,過剛則枯硬……剛?cè)岬弥蟹绞呛卯嫛S霉P之法,全在書訣中,有“一波三折”一語,最是金丹。歐人言曲線美,亦為得解。院體縱橫習氣,就是太剛。
⑩道(理)?“形”、性情
這是最高一層的體用關系。亦是上述各項體用的歸結(jié)。此一關系,表現(xiàn)為中國畫之體制、結(jié)構(gòu)和格法。道(理)是創(chuàng)造原理兼結(jié)構(gòu)、法則,“形”為精神象征。畫以性情為本。故此一體用,實即道與性情的關系。
下面即以一小敘,分二項說,為畫之體用的結(jié)語。
論畫曰:“圖畫非止藝行,成當與《易》象同體。”南朝宋?王微《敘畫》。又曰:“圣人含道應物,賢者澄懷觀象……山水以形媚道。”南朝宋?宗炳《畫山水序》。
《易傳》:“道成而上,藝成而下”。
《莊子》:“技進乎道。”
《易傳》:“圣人有以見天下之賾,而擬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謂之象。”又曰:“《易》之為書也,廣大悉備,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兼三才而兩之,故六。六者非他也,三才之道也。”馬一浮先生說:圣人作《易》乃是稱性稱理,非假安排。
畫,“形也”。畫是一種心智性情的活動。以哲理為基礎,合于道為最高境界。
《爾雅》:“畫,形也。”馬一浮先生說:“人文皆心之動。”錢穆先生說:“詩情即哲理之所本,人心即天意之所在;《易傳》雖言哲理,然此實一種詩人之心智性情也。”
“天人合一”,中國思想謂之道。
金岳霖先生說:“中國思想中最崇高的概念似乎是道。所謂行道、修道、得道,都是以道為最終的目標,思想與感情兩方面的最基本的原動力似乎也是道。”又說:“最高、最廣意義的天人合一,就是主體融入客體,或者客體融入主體,堅持根本同一,泯除一切顯著差別,從而達到個人與宇宙不二的狀態(tài)。”
道,在道家謂自然,真:
《老子》:“道法自然”;“圣人……輔萬物之自然而不敢為”。《莊子》亦言“自然”:“物固有所然……無物不然”。金岳霖先生謂之“本來—如此”,蔣錫昌先生謂之自成、自是、必然。《莊子》:“謹守而勿失,是謂反其真。”真,本原,本性。
儒家思想曰天、道、性、理、心。
《尚書》說“天命”。春秋時子產(chǎn)說:“天道遠、人道邇。”孔子說:“天何言哉?四時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又說:“人能弘道,非道弘人。”是兼自然之道與人道。孟子以“性善”為人性之理想特質(zhì)和價值追求,盡心、知性、則天。《中庸》謂之“誠”:“誠者,天之道也,誠之者,人之道也。”以“至誠”盡性,而與天地參。宋儒說“理”。程明道:“天者,理也。”朱熹:“性,即理也。”錢穆先生說:“自然”二字,乃道家語,謂其自己如此,即是天然這樣。這是中國道家誦習最所貴重的。儒家則稱之曰誠。不虛偽,不造作。人生該重。儒家所言之性命,便是此義。又說:人為則成一“偽”字,便無意義價值可言。
道又指道路。邵雍《皇極經(jīng)世》:“道也者,道也,道無形,行之則見,見于事矣,如道路之坦然,使千萬億年行之,人知其歸者也。”道路由人選擇。道可由人創(chuàng)造。“天下同歸而殊途,一致而百慮”。《易傳》。
總而言之,“道無適主,化無定則”。《張子正蒙注》。畫,各道其道,自得成象,“情求盡性,用求得體”;各道其道,以自然歸于必然為極則。《莊子》:“天地有大美而不言。”
《易傳》:“成性存存,道義之門。”
《中庸》:“道并行而不相悖,萬物并育而不相害。”
金岳霖先生說:“道一定是實的……自萬有之合而為道而言之,道一,自萬有之各有其道而言之,道無量。”
孔子曰:“道不遠人,人之為道而遠人,不可以為道。”朱熹注:“率性而已,固眾之所能知能行者也,故常不遠于人。若為道者,厭其卑近以為不足為,而反務為高遠難行之事,則非所以為道矣。”
錢鐘書先生釋《老子》二五章“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五一章“道生之,德蓄之……夫莫之命而常自然”等以“道”為究竟,說“所謂法天地自然者,不過假天地自然立喻”,以為為學門津,“法天地習見常聞之事”;“自然”而然,即“莫之命而常”以“法自然”為法“道”之歸極,所以示人為“圣”為“大”之須工夫,“蓋未嘗別有所‘法’或舍己為‘學’”。
黃賓虹先生說:言“道法自然”,道是道路,本非高深玄妙;然有路方可入門,再言升堂入室,窺見珍奇瑋寶。
錢穆先生說:道是可以選擇的……若有某一條路容易走得通,于是人盡走向那一條,積而久之,這便成為大道了。因此大道是常然的,又可說是當然的。至于理,則是一個所以然。惟其理是事物之所以然……因此理也可以說是本然的,而道則待人行之而始然,并不是本然。道是須待行為而始完成的。道可以創(chuàng)造,孔子說:“人能弘道,非道弘人。”人只能發(fā)現(xiàn)理,發(fā)明理,卻不能創(chuàng)造理。再言之,理是規(guī)定一切的,道是完成一切的。求完成,不限于一方法,一路線,所以道是屬于多,可以變。而規(guī)定一切的理,則是惟一的,絕對的,不變的。
各道其道,自得成象;“情求盡性,用求得體”。
人性、人情,乃人格之無限的展開。畫亦不得以一方一式,一理一法而限之。《易傳》:“以同而異。”王夫之《周易外傳》:“天下惟氣而已矣,道者器之道,器者不可謂之道之器也。……無其器則無其道。”又曰:“有形而后有形而上”;“才說個形而上,早已有一‘形’字為可按之跡,可指求之主名”。
今日動輒言西方之所謂“自我表現(xiàn)”、“憑著感覺走”,任意率筆,其實只是“喜、怒、哀、懼、愛、惡、欲”之情緒的表達;且大都“紛更馳逐,希榮慕勢”,“紛紛于內(nèi),逐逐于外”,趨時勢之共好,與中國傳統(tǒng)之“率性”有高下、真?zhèn)蔚膮^(qū)別。《易傳》曰: 窮理盡性,以至于命。(天地萬物,各有其理,各有其性,各有其命。《大戴禮記》:“分于道謂之命,形于一謂之性。”)
《中庸》曰: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
又曰: 誠者,天之道也;誠之者,人之道也。(朱熹注:“誠者,真實無妄之謂,天理之本然也。誠之者,未能真實無妄,而欲其真實無妄之謂。”說此為“擇善固執(zhí)”,“精一”。又曰:“人之性無不同,而氣質(zhì)有異,故惟圣人能舉其性之全體而盡之。其次則必自其善端發(fā)見之偏而悉推致之,而各造其極也。”)
又曰: 君子素其位而行,不愿乎其外。
是則“率性”者“道”。而“自我”不必“真實無妄”,“感覺”屬主觀,并且是靠不住的。所以沈宗騫說作畫“始也量資以濟學,繼也因?qū)W而見資”,如“思翁(董其昌)則天資秀美而柔和,茍任其質(zhì),將日流于妍媚之習而無以自振其氣骨矣”。又說: 筆墨之道本乎性情,凡所以涵養(yǎng)性情者則存之,所以殘賊性情者則去之……畫雖藝事,古人原借以為陶淑性情之具,……不僅玩物適情而已。
中國人常說做事“得體”。得體謂有恰當?shù)姆绞健!洞髮W》所謂“挈矩之道”。朱熹注:挈,度也。矩,所以為方也。人各走自己的路,即“方道”。朱熹說:“方,謂事情所向。”而“方”有規(guī)矩。不以規(guī)矩,不成方圓。畫依理成“形”,故中國傳統(tǒng)尚“敬”。郭熙說:劉子厚善論為文,余以為不止于文,萬事有訣,盡當如是,況于畫乎?何以言之,凡一景之畫,不以大小多少,必須注精以一之,不精則不專;必神與俱成之,神不與俱成,則精不明;必嚴重以肅之,不嚴則思不深;必恪勤以周之,不恪則景不完。故積惰氣而強之者,其跡軟懦而不決,此不注精之病也。積昏氣以汩之者,其狀黯猥而不爽,此神不與俱成之弊也。以輕心而挑之者,其形脫略而不圓,此不嚴重之弊也。以慢心忽之者,其體疏率而不齊,此不恪勤之弊也。故不決則失分解法,不爽則失瀟灑法,不圓則失體裁法,不齊則失緊慢法,此最作者之大病也,然可與明者道。
適“性”知止,好學盡能,則可以“樂”。《論語》:子曰:“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樂之者。”
各道其道,以自然歸于必然為極則。
《易傳》最重“變化”、“通變”,幾乎疊三言四。《系辭》上:“神無方而《易》無體”,“化而裁之謂之變,推而行之謂之通”。“變通之謂事”,“通其變,遂成天下之文”,“變而通之盡其利”,“富有之謂大業(yè),日新之謂盛德”。《系辭》下:“《易》,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變通者,趣時者也”,“功業(yè)見乎變”,“窮神知化,德之盛也”, “為道也屢遷,變動不居……不可謂典要,唯變所適。”要之,畫之為道,無體,無定體。無方,無定方。因時因性因情而變,唯變所適。但所變作者與作品。不齊,而以自然歸于必然理。為極則。蔡邕曰:書肇于自然。又曰:為書之體,須入其形。若坐若行,若飛若動,若往若來,若臥若起,若愁若喜,若蟲食木葉,若利劍長戈,若長弓硬矢,若水火,若云霧,若明月,縱橫有可象者,方得謂之書矣。
劉熙載則進一層說:書當造乎自然。蔡中郎但謂書肇自然,此立天定人,尚未極乎由人復天也。圣人作《易》,立象以盡意。意,先天,書之本也;象,后天,書之用也。
按:一曰“造”,一曰“肇”,猶如“模擬”、“再現(xiàn)”。大有區(qū)別。人文不等于客觀之自然。蔡邕所說自然,為自然界物之運動狀態(tài)。劉熙載所說,則是“形而下”直透“形而上”,即精神上之自然融客觀之自然,成書之自然。“肇自然”,內(nèi)外還是有隔,主體尚處于被動;“造乎自然”,物、我,天、人之對立消除,率性而行,獲得了充分的自由,雖由人工,妙造自然。達此境界,筆墨性情之生氣與天地之生氣,合并而出,但見精神,“不見筆墨”。筆墨都成氣韻。畫之“神格”:“創(chuàng)意立體,妙合化權”,“化權”謂不可捉摸,有不知其所以然者。“逸格”:“得之自然,莫可楷模”,所以黃賓虹先生說:
畫家首重理法。(按:此指“方道”之理法,即具體畫體之理法,即“成法”。王夫之批評“后世之所號為辭人者”,“立一體以盡文之無窮……立一要以虧質(zhì)之固有,去其必資,割其所相待”,而“文之無窮盡廢”。又指出無理不能成詩,只是“不得以名言之理相求。”畫亦然。)惟去理法臻于自然者,可以為道。(按:化“成法”而自出機杼。王夫之曰:“情景一合,自得妙語。”又曰:“含情而能達,會景而生心,體物而得神,則自有靈通之句,參化工之妙。”此正賓虹先生一再所說“有法而不言法”,以自然為極至也。)
“有法而不言法”,即是返本溯源,即是“得體”,也是最高的規(guī)矩—“規(guī)矩”的規(guī)矩。由作者之性分、經(jīng)驗寫為畫的形相。但形相是相對的,其規(guī)矩也是相對的。
畫論又講“有意”、“無意”。無意即《老子》“道常無為而無不為”之“無為”,王弼注:“循自然也。”自然而然的意思。自然而然則“無心”。“無為”是就處世態(tài)度說,“無不為”就處世方式言。無心則無意:有意則有“安排”,做作。“理”乃客觀規(guī)律,不待安排。畫雖是“作”,掌握了造化之理,精誠所至,筆下自然流出,如行云流水。戴熙說:
有意于畫,則筆墨去尋畫;無意于畫,畫自來尋筆墨。(《習苦齋畫絮》)
是時也,性情、形象、筆墨,相得而無間,“山川與予神遇而跡化也”。石濤。
三、應目會心,“象”為“形制”
“象”作為中國文化語言,是中國畫學的重要概念。《管子》:“按實而定名。”《爾雅》為畫釋名:“畫,形也。”張彥遠由名求實,以“象”為“形”定性,謂之“象制”。《歷代名畫記?敘畫之源流》上說:
夫畫者,……窮神變,測幽微,與六籍同功,……(史皇倉頡)遂定書字之形。……是時也,書畫同體而未分,象制肇創(chuàng)而猶略。……洎乎有虞作繪,繪畫明焉。
是說象形文字,意與形俱;書畫同體,畫在書后,按張氏以文化系統(tǒng)言,非以“發(fā)生學”論。畫為“象制”。
由“象”成“形”。形存成藝。成而為體,變而為效。象是基礎,故首要明“象”。
象、形、形象
論畫稱“形”,圖形、繪形、立形、傳形、制形、構(gòu)形、造形、存形、成形、寫形。稱“象”,《畫山水序》:“畫象布色,構(gòu)茲云岺”;《古畫品錄》:“窮理盡性,事絕言象”,“若取之象外,方厭膏腴”。《續(xù)畫品》:“立萬象于胸中,傳千祀于豪端。”《貞觀公私畫序》:“有體物之作,蓋以照遠顯幽,侔列群象。”《畫斷》:“雖妙極象中,而思不融乎墨外”,“意余于象”。《唐朝名畫錄》:“一點一畫,便得其象”,“隨句賦象。”《歷代名畫記》:“記傳所以敘其事,不能載其容;賦頌有以詠其美,不能備其象。”“六法俱全,萬象必盡”,“眾皆謹于象似,我則脫略凡俗”,“意在五色,則物象乖矣”。《筆法記》:“凡氣傳于華,遺于象,象之死也”,“氣者,心隨手運,取象不惑”。“神者,亡有所為,任運成象”。《林泉高致集》:“畫見其大象,而不為斬刻之形”。《廣川畫跋》:“李咸熙作營邱山水圖,寫象賦景,得其全勝。”形、象可以互稱。偏義復詞。《說文》段注:《易》曰:“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分稱之,實可互稱。《唐朝名畫錄》:“移神定質(zhì),輕墨落素,有象因之以立,無形因之以生。”《圣朝名畫評》:“極乎神而盡乎微,資于假而迫于真,象生意端,形造筆下”。
有時連稱形象者,或指形,或指象。《益州名畫錄?四格》:“畫有……形象生動者,故目之曰能格爾。”夏文彥曰:得其形似,而不失規(guī)矩者,謂之能品。《夢溪筆談》:“書畫之妙,當以神會,難可以形器求也。世之觀畫者,及能指摘其形象、位置、彩色瑕疵而已,至于奧理冥造者,罕見其人。”《寫山水訣》:“畫石之法,最要形象不惡”。《紫桃軒雜綴》:“繪事要明取予。取者,形象仿佛處以筆勾取之……予者,筆斷意含,……凡有無之間是也。”《素養(yǎng)居畫學鈎深》:“畫固所以象形,然不可求之于形象之中,而當求之于形象之外。”
以知物(形、象)之內(nèi)容:客觀、主觀;具象、抽象;實體、觀念;在目,在心,無所不包,非僅指物質(zhì)實體。而其中之“物質(zhì)現(xiàn)象”,即客觀之象,又需要細辨。
物質(zhì)現(xiàn)象,屬認識論。中國傳統(tǒng)關于宇宙,宇宙中之最究竟者,即中國哲學中謂之“本根”的,有道,太極陰陽,氣,理,及心等。道最崇高而不可捉摸;心亦難以認識;而“理在氣中”;王夫之。又說:“理只是以象二儀之妙,氣方是二儀之實。天人之蘊,一氣而已。”唯氣論似乎最見通達,對畫的寫“形”與藝術表現(xiàn),關系亦最密切。張岱年先生說,唯氣的本根論之大成者,是北宋張橫渠(載),張子以后第二個偉大的唯氣論者,是王船山(夫之)。《中國哲學大綱》。即以王注《張子正蒙》之闡釋為主,以見中國人關于象、形的觀念:
氣聚而有象、有形。“氣之為物,散入無形……聚為有象”。“氣聚,則離明得施而有形;(注:離明,在天為日,在人為目,光之所麗以著其形。有形則人得而見之,明也。)不聚,則離明不得施而無形。(注:無形則人不得見之,幽也。無形,非無形也,人之目力窮于微,遂見為無也。心量窮于大,耳目之力窮于小。)”
象、形可以互稱。《說文》段注:《易》曰“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分稱之,實可互稱。亦連稱“形象”。 偏義復詞。注張子“天地之氣,雖聚散,攻取百涂,然其為理也順而不妄”說:“聚則見之,散則疑無,既聚而成形象,則才質(zhì)性情各依其類。”
但形象又有區(qū)別,二者不可概同。形,謂以成形體者,注:“堅固,作成而不易毀。”《莊子》:“物成生理謂之形”;包括自然界之物與人造之器。錢鐘書先生釋《淮南子》“未形無像”,并引《呂氏春秋》:“天無形而萬物以成,至精無象而萬物以化”,《禮記》:“道與大易自然虛無之氣,無象不可以形求”;曹植《七啟》:“若畫于無象,造響于無聲”等,說:“形”者,完成之狀;“象”者,未定形前沿革之暫貌,“始事之雛形與終事之定形,劃然有別。”
簡言之,形、象雖為一氣所聚,相對而言,形凝固,象變化;形靜,象動;形實,象虛;又有明與幽、顯與微的不同作用。而象似乎更見清通,范圍更加廣大。《易傳》:“見(現(xiàn))乃謂之象。”而張子說:“凡有皆象也”,又說:“象見(現(xiàn))而未形。”則象包括已形與未形。則又見畫論稱形稱象,與唯氣論之形、象觀,合符若此。潘天壽先生說:“東方繪畫,以哲理為基礎”;又可知中國畫家,拘滯于實體“形象”之刻畫,局促心目,必致藝術表現(xiàn)之單薄、乏味。
形、象都屬中性的概念。隨審美的深入,而以真、似、神等形容之以為褒貶。如真形,形似,神似。“形似”、“神似”又進而作為次于“形”下的畫學概念。
又有“形象”一詞,一般用指畫上或現(xiàn)象界之“個”體(特殊)。一樹一石一人,如《尚書》孔傳:“審所夢之人,刻其形象,以四方旁求之于民間。”《三國志?管寧傳》:“寧少兒喪母,刻其形象,常持加觴,泫然流涕。”《后漢書?李業(yè)傳》:“蜀平,光武下詔表其閭,益部紀載其高節(jié),圖畫形象。”上所引連稱形象數(shù)例,亦可指個體。“個”又擴大為若干個體組成之一群體,一局部,乃至一整體,全體。
以上不憚詳引,意在透露,中國傳統(tǒng)所謂象、形,相較現(xiàn)今所說、出于西方模仿說之“形象”概念,在內(nèi)容上,范圍更大:具象抽象,客觀主觀,無所不包;在精神上,重視“形象”之神情氣韻,超過“形象”本身,“力圖使人擺脫物性”。
象物于“形”, 無所不包
畫的基本問題是處理心與物的關系。物為原本,像物為象,《易傳》:“象也者,像也。《說文》段注:“像者,似也。”由象生“形”。物,熊十力先生說: 中文物字,乃至普遍之公名,一切物質(zhì)現(xiàn)象,或一切事情,通名為物。即凡心中想象之境,亦得云物。……物字所指目者,猶不止于現(xiàn)象界而已,乃至現(xiàn)象之體原,即凡云為萬化所資始,如所謂道或誠者,亦得以物字而指目之。如《老子》云:“道之為物。”《中庸》云:“其為物不二。”皆以物字指目實體也。故中文物字,為至大無外之公名。(《佛教名相通釋》)
則一切人文事為自然萬物,無所不包。
擺脫物性,象“道”見功
氣化之形、象,屬客觀的物象。又有意象,包括想像與攝客觀于主觀的“道”之“見功”之象。
韓非《解老》:人希見生象也,而得死象之骨,案其圖以想見生象也,故諸人之所以意想者,皆謂之象也。今道雖不可得見,圣人執(zhí)其見功以取見其形,故曰“無狀之狀,無物之象”。(按:《老子》:“道之為物,惟恍惟惚,……其中有象……其中有物”;“無狀之狀,無物之象,謂之惚恍”。又曰:“大象無形”,“執(zhí)大象,天下往。”成玄英疏:“大象猶大道之法象也。”林希逸注:“大象者,無象之象也。”)
從中可以分別象之兩類,三個方面的內(nèi)容:
1. 客觀的對象。(“想見”之“生象”。)即氣化之形象。此為“獨立存在,不隨官覺而生滅”。
2. 意象。(“意想”之象。)而意象又有兩個方面之內(nèi)容:想象與符號(象征)。
想象。金岳霖先生《知識論》上說:“想像底對象不是普遍的,抽象的”,“創(chuàng)作的想像底對象,既不是實物,只是類似特殊的,類似個體的,類似具體的”。
符號與象征。(“道”之“見功”之象。)王弼《周易略例?明象》:觸類可為其象,合義可為其征。《知識論》:“意念或概念……不能直接地像,它根本不是像,我們至多只能把它寄托到想像上去而已。有些命題,有些意念,尚且需要符號以為寄托。”符號或象征的內(nèi)容或?qū)嵸|(zhì),則是普遍的、抽象的。形而上的觀念實存體,如道、性;物質(zhì)性實體,如氣,可以寄托于想象,形之于符號、象征,由“形而下”之用,以顯“形而上”之道。《易傳》:“見(現(xiàn))乃謂之象。形乃謂之器(器猶物)”,“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王夫之:“即象可以窮神,于形色而見天性。”
象的哲學,至《易》而大暢。《易傳》:“《易》者,象也。”象、卦、爻、及六爻之動。言、系辭。意、道,“固合而無畛”,“舉易而皆象”。《周易外傳》。《易》象廣大精微,天道、地道、人道,備包有無。《易傳》:“古者包犧氏之王天下也,仰則觀象于天,俯則觀法于地,觀鳥獸之文與天地之宜,近取諸身,遠取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又曰:“天地變化,圣人效之。天垂象,見吉兇,圣人象之。”井、鼎二卦,實物取象,其他皆為抽象符號。所象之內(nèi)容,有“形而上”的存在,自然規(guī)律、方法論、人生準則或典范。而“用無常道,事無軌度,動靜屈伸,唯變所適”。《周易略例?明卦適變通爻》。
《易傳》的思想特點是對待、合一、流行。“一陰一陽之謂道”。其于畫學,不但有寫形和結(jié)構(gòu)等方法論上的提示,相摩、相蕩、相推、相反、相應、相勝、相敵、動靜、進退、屈伸、升降、消息、參差、錯綜、幽明、虛實,同異。其在《老子》,則是:有無、白黑、虛實、動靜、高下、強弱、后先、得失、多少、重輕、張歙、與奪、損益、成缺、巧拙、有馀不足之類的對待之理。更有超越形質(zhì)、擺脫物性的精神趨向的啟發(fā):“形象”與“形體”,只爭一字。形體二字皆實,象字虛實之間。(羅欽順《困知記》)
此“形象”為未形之象和超越于現(xiàn)實界中形體之象。
夫《易》,天人之合用也。……人合天地之用也。(王夫之《周易外傳》)
體(體會、體驗)天、地、人之“體”,以合用。非物塊然處于外;“萬物一體”也。馬一浮先生說得更為透徹。其釋《易?系辭》:圣人有以見天下之賾,而擬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謂之象。圣人有以見天下之動,而觀其會通,以行其典禮,系辭焉而斷其吉兇,是故謂之爻。
曰:曰見、曰擬、曰觀、曰行、曰斷,皆有人在。(《觀象卮言》)
又說: ……若不實下“直內(nèi)”“方外”功夫,濟得甚事?學者不能入德,只是說閑話。(按,“直內(nèi)”謂“敬”、“誠”,表里如一。“方外”謂明義,寄位。此與“法家”韓非所說“德者,內(nèi)也;得者,外也”不同。)
藝術創(chuàng)作離不開想象。“想象中底意象不是普遍的、抽象的。”(《知識論》)而中國畫之藝術表現(xiàn),卻以“道”之“見功”之象、見“性”之象—陰陽、剛?cè)帷⒂袩o、空白、氣勢、畫論說:“置陳布勢”,“氣以成勢,勢以御氣,勢可見而氣不可見”“以筆之氣勢,貌物之體勢”。水墨;類性化、符號化和程式;“筆性”以及皴擦等之理法—光彩特放。人有精神,物也有精神。人與萬物同體,而達真善美合一之境。此境,熊十力先生稱之為“人與自然之交光”。
最后,作簡單的結(jié)語:
1. 中國畫“形”之所存、所立、所寫、所造、所構(gòu)、一皆以象為體。無象非意。
2. 中國畫之意象,無論具象、抽象、實象、虛象、有象、無象,皆有人在。
3. 中國畫以筆墨表現(xiàn)為形式實體。寸有所長,尺有所短。有所長,同時即有所不足。發(fā)揮所長,吸收消融異質(zhì)文化中可吸收之因素,以補己之不足,才能獨立、持續(xù)地發(fā)展。
4. 道不可說,存乎其人。各道其道,盡性盡能。
5. 只要“形”之有“物”,“形”之有理,無所不可。故曰:畫無本體,亦無本法。功夫所至,即其本體。
2008年春,恒廬講堂初稿,2010年2月補充整理。
何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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