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改變生活 · 科技引領未來
“‘中華’‘人民大會堂’”等詞匯有著特殊的含義和情感,以這些名稱命名的煙草,易使公眾對煙草的質量、產地等產生誤認和不良影響。我們認為,‘中華’‘人民大會堂’煙草商標違反了《商標法》相關規定,請求國家知識產權局依法撤銷。被駁回后,我們又起訴到
“‘中華’‘人民大會堂’”等詞匯有著特殊的含義和情感,以這些名稱命名的煙草,易使公眾對煙草的質量、產地等產生誤認和不良影響。我們認為,‘中華’‘人民大會堂’煙草商標違反了《商標法》相關規定,請求國家知識產權局依法撤銷。被駁回后,我們又起訴到法院,一審也被駁回。”
8月19日下午,公益社會組織“新探健康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吳宜群告訴華商報記者,該中心對一審判決不服,目前已上訴至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
認為“中華”“人民大會堂”等煙草違反商標法
公益組織申請國家知識產權局撤銷
吳宜群告訴華商報記者,新探健康發展研究中心是經國家民政部批準注冊,國家衛健委主管的民辦非營利性科研事業單位。
“眾所周知,煙草對人類有百害而無一利。”吳宜群稱,煙草的危害在國際社會受到了高度的重視。世界衛生組織推動并起草了《煙草控制框架公約》,我國政府早在2003年就簽署了該公約,2005年8月,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批準了該公約,并于2006年1月生效。控制煙草,是我國對世界作出的莊嚴承諾。
吳宜群指出,近年來,為了嚴格控制煙草,減少煙草對人類造成的危害,世界上很多國家和地區,在煙盒上印刷了由煙草導致的各種疾病的圖片,這些圖片大都非常黑暗、恐怖,對禁煙起到了一定作用。
由于多種原因,該舉措在我國尚未實行。不僅如此,由于歷史原因,一些煙草還以“中華”“人民大會堂”“中南海”“三沙”等特殊詞匯命名,既讓公眾對煙草的質量、產地等產生誤認,也在其他方面產生了不良影響。
另一方面,健康中國控煙行動明確提出,到2022年,我國無煙立法的城市要覆蓋30%的人口(目前不超過15%),還有一年多時間,到時能不能一下子增長一倍,目前很難說。
“事實上,一些地方在建設‘無煙城市’時留有尾巴,餐館、住宿、文娛場所還允許吸煙,禁煙不徹底。而‘無煙城市’的標準是上述‘三類場所’都要禁煙。”吳宜群深刻感受到,想要通過修法、立法做到室內場所、工作場所、交通工具全面禁煙,難度相當大。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新探健康發展研究中心決定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中華”“人民大會堂”“中南海”等煙草商標無效,請求撤銷這些商標。
2019年9月10日,新探健康發展研究中心向國家知識產權局遞交了“注冊商標無效宣告申請書”,請求該局依法宣告“中華”“人民大會堂”“中南海”煙草商標注冊無效。理由是新修訂的《商標法》第十條明確規定:下列標志不得作為商標使用:(一)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國歌、軍旗、軍徽、軍歌、勛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國家機關的名稱、標志、所在地特定地點的名稱或者標志性建筑物的名稱、圖形相同的。顯然,爭議商標違反《商標法》相關規定,會對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產生消極、負面影響,也會引起相關公眾對商品的質量、品質產生誤認,應宣告爭議商標無效并禁止使用。
國家知識產權局:
無負面影響,不予撤銷
吳宜群介紹,國家知識產權局受理申請期間,上海煙草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答辯稱:“中華”煙商標于1952年2月申請商標注冊,1979年10月核準注冊。“中華”創牌至今已有近70年歷史,1991年起,認定為全國十大馳名商標之一。爭議商標的注冊和使用沒有違反 1982年《商標法》及2013年商標法的相關規定。
上海煙草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還認為,2008年1月,上海曾有律師以相同理由對爭議商標提出爭議申請,當時的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維持了爭議商標的注冊,法院一審、二審均維持了上述爭議裁定。爭議商標的注冊和使用沒有使國家形象受損,亦沒有損害民族情感及文化傳承,不會產生不良影響,更不會對商品的質量、品質產生誤認。
國家知識產權局認為,鑒于爭議商標“中華”在2019年11月1日《商標法》修改條款實施前已核準注冊(1979年10月31日獲準注冊,早于1982年《商標法》施行日);爭議商標“人民大會堂”于1985年2月獲準注冊;爭議商標“中南海”于2001年12月獲準注冊。根據法不溯及既往原則,三案實體問題應適用獲準注冊前的《商標法》,程序問題適用現行《商標法》。以上商標無充分證據表明其在實際使用中產生了不良影響,沒有對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產生消極的、負面的影響。
2020年11月9日、2021年1月4日、2021年1月20日,國家知識產權局分別作出裁定:申請人無效宣告理由不成立,爭議商標“中華”“人民大會堂”“中南海”予以維持。
一審法院:
“中華”“人民大會堂”商標合法,駁回起訴
吳宜群介紹,國家知識產權局的三份裁定書下發后,新探健康發展研究中心不服,分別將國家知識產權局起訴至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請求法院撤銷被訴裁定,判令國家知識產權局重新作出裁定。
2021年6月8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新探健康發展研究中心起訴國家知識產權局裁定維持“中華”商標一案。
法庭上,國家知識產權局辯稱:被訴裁定認定事實清楚,結論正確,請求法院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審理查明:“中華”于1979年10月31日獲準注冊,經多次續展,目前商標專用權至2023年2月28日。法院認為,爭議商標“中華”于2019年《商標法》修訂前已獲準注冊,根據法不溯及既往原則,本案的實體問題適用2013年《商標法》,程序問題適用2019年《商標法》。
爭議商標“中華”于1982年《商標法》施行前已獲準注冊。而1982年《商標法》規定,本法施行以前已經注冊的商標繼續有效,該條在后續歷次修訂的《商標法》中均予以保留。綜上,被訴裁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審查程序合法。
近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一審判決:駁回原告新探健康發展研究中心的訴訟請求。
在此之前的2021年5月27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一審以相同理由駁回新探健康發展研究中心對爭議商標“人民大會堂”的起訴。
“我們認為,將‘中華’‘人民大會堂’‘中南海’放在帶有原罪的煙草上有負面影響,而國家知識產權局、一審法院不認可,這讓人很無奈。”吳宜群說,中心起訴的“中南海”一案目前尚未宣判,對于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對爭議商標“中華”“人民大會堂”的一審判決,新探健康發展研究中心表示不服,目前已上訴至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
“如果二審維持原判,我們會提請最高人民法院再審”。
華商報記者獲悉,今年3月,新探健康發展研究中心又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宣告“三沙”(煙)商標無效,目前國家知識產權局尚未作出裁定。
律師:
相信爭議煙草商標一定會退出歷史舞臺
鐘蘭安是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也是新探健康發展研究中心就爭議商標“中華”“人民大會堂”“中南海”委托的律師。對于本案,鐘蘭安有很多話要說。
鐘蘭安稱,新探健康發展研究中心作為非營利組織,多年如一日從事公眾健康教育普及工作,每年發布的《中國控煙報告——民間視角》在業內具有廣泛的影響力。
新探健康發展研究中心深知煙草對公眾健康造成的巨大危害,利用各種機會向公眾普及吸煙有害的健康的衛生常識。同時,也告知公眾煙草業利用國家形象進行營銷的行為是不妥當的,有違企業社會責任的基本要求。煙草企業使用“中華”“人民大會堂”等名稱作為煙草商標,涉嫌違反相關法律法規。“新探健康發展研究中心依法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宣告商標無效,未被支持后,依法起訴,這是一項非常好的控煙宣傳工作。”
“一審法院駁回了原告的訴訟請求,我們感覺非常遺憾。”鐘蘭安稱,從國家知識產權局、一審法院的裁定、判決結果來看,不支持和駁回的主要原因是“中華”“人民大會堂”商標申請、獲準時間較早,法不溯及既往。原告對上述理由均不認可,提出了上訴。“二審法院仍在審理中,特別期待二審法院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鐘蘭安說,盡管困難重重,但原告依然堅持。
鐘蘭安指出,該公益訴訟必將對控煙產生積極影響。“隨著國家實力的不斷增強,隨著公眾對健康認知的不斷提高,相信在不遠的將來,這些爭議煙草商標一定會退出歷史舞臺。”
華商報記者 陳有謀 編輯 董琳
(如有爆料,請撥打華商報熱線電話029-88880000)
【版權聲明】本文著作權歸【華商連線】所有,今日頭條已獲得信息網絡傳播權獨家授權,任何第三方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馬陽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