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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企業的類型相信不少人都有不少的了解。雖然依舊有不少人在選擇建立企業的時候有所躊躇。所以今天我們釔財稅來為您解讀一下一人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區別。歡迎閱讀!
一人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區別解讀
一、一人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的區別在哪里?
1、股東人數的區別:一人有限公司是一個股東成立的有限公司。其他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為2-50人;
2、年報的區別: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并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其他有限責任公司只需依法設置會計帳簿來進行會計核算,無需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3、設立個數的區別:一人有限公司規定,一個自然人只能成立一個一人有限公司;而其他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可成立多個有限公司。
4、出資方式的區別:一人有限公司不能采用分期到位方式成立,股東必須一次繳足認繳出資額。一人有限公司注冊資本金最低10萬元;普通有限公司注冊資本金最低3萬元。
5、股東承擔責任區別:由于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只有一個,因此該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自己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其他有限責任公司每個股東以其所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只有公司法人要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全部責任。其他有限責任公司可采用分期到位方式成立,首次出資不低于注冊資本的20%,余額2年內繳足。
二、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的定義: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簡稱“一人公司”、“獨資公司”或“獨股公司”,是指由一名股東(自然人或法人)持有公司的全部出資的有限責任公司。
有限責任公司:是指在中國境內設立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及全部資產為限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必須在公司名稱中標明“有限責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樣。
以上就是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的區別,當在創業時選擇注冊公司的性質可以根據實際經營情況、年繳納稅收量以及未來發展方向,可選擇注冊一人有限公司或者是有限責任公司。
三、情況分析:
首先,國家對于自然人設立普通公司沒有限制,只是對于一人公司有限制。其次,設立一人公司,該自然人就是法人,也是股東。第三,一人公司有人數限制的原因,是因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是有限責任公司的特殊形式。法人股東即是股權所有者也是經營者,權力非常集中,同時一人公司與個人獨資企業或個體戶不同,它承擔的不是無限連帶責任,而是有限責任。在這種情況下,為了規避一人公司的特殊性可能造成的法律風險,國家才在公司法中做出了一個自然人只能設立一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規定。
>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三條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第五十八條一個自然人只能投資設立一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該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能投資設立新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一人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區別我們就說這么多,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多謝閱覽!
注意:本文所述內容僅供參考,一切都以釔財稅顧問所述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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