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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毛筆的發明權不能全歸功于蒙恬一人。1954年,從湖南長沙左家公山一座史前古墓里發掘出來了整套的書寫工具。這證明,在蒙恬之前就已經有所謂毛筆了。
百年前在安陽殷墟發現的甲骨文,揭開了中華文明的最大謎團,殷墟研究結果表明,三千多年前中國人主要用毛筆而非用“刀筆”寫字。從考古發掘的出土文字資料看,中國至少在夏代已有了正式文字,如山西襄汾陶寺遺址所出的一件扁陶壺上,發現有毛筆朱書的“文”字。殷商時期,文字載體的門類已經很多,文字除了用毛筆書寫在簡冊上之外,還有刻寫在龜甲獸骨、陶器、玉石上以及陶鑄在青銅器上,是迄今中國發現的最早的成熟文字。
《釋名》里說:“筆,述也。述而書之。”其意為毛筆是一種寫字的工具。從一部分出土的甲骨文判斷,中國在夏商時期就已經有了原始形態的筆。到春秋戰國時期,筆已經十分普及了。
那時筆的名稱繁多 , 例如吳國叫 “ 不律 ” , 燕國叫“弗”,楚國叫“幸”,秦國叫“筆”。秦始皇統一中國以后,“筆”的名稱一直沿用至今。
公元前223年,秦國大將蒙恬帶領兵馬在中山地區與楚國交戰,為了讓秦王能及時了解戰場上的情況,蒙恬要定期寫戰況報告遞送秦王。那時,人們通常是用分簽蘸墨,再在絲做的絹布上寫字,書寫速度很慢。蒙恬雖是個武將,卻有著滿腹文采。在文思泉涌時,沒有順手的書寫工具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于是蒙恬就萌生了改造筆的念頭。
自古武將多喜歡打獵,蒙恬也不例外。在戰爭的間隙,蒙恬有空閑就去野外打獵。一日,他打了幾只野兔回軍營。由于收獲不少,拎在手里比較沉,就把幾只兔子拖在地上,血水在地上留下了彎彎曲曲的痕跡。蒙恬見了,心中一動。回到營房后,他立刻剪下一條兔尾巴,把它插在一根竹管上,試著用來寫字。但新兔毛并不吸墨,在絹上寫字如同畫符。蒙恬又試了幾次,仍然不成功。一氣之下,他把那支“兔毛筆”扔進了門前的山石坑里。
過了幾天,蒙恬路過山石坑時,看到了坑里那支“兔毛筆”。經過幾天的日曬雨淋,兔毛反而看著更蓬松了。出于好奇,蒙恬將筆撿起來,用手指捏了捏兔毛,發現兔毛濕淋淋的,毛色變得更白更柔軟了。蒙恬又將這只“兔毛筆”帶回了營房,往墨汁里一蘸,寫起字來非常流暢,字體也顯得很圓潤。
另載,公元前223年,邊關戰情變更很快,文書來往頻繁,刀刻速率較慢,情急之下蒙恬從戰士的裝備上撕下一撮紅纓綁在竹竿上,蘸著點色彩寫起來。
長沙左加公山發現了一座保存完好的戰國古墓,隨葬品中發現了毛筆,筆毛是用上好的兔箭毛做的,這時迄今為止發現時代較早也是最完整的一支毛筆。
從此以后,浙江湖州(今吳興)人便采用嘉興路山羊毛制作羊毫筆,并得到了人們廣泛認可,“湖筆”早在明清時期就成為全國最著名的毛筆品種,列“文房四寶”之首。
漢魏以來書法藝術的發展,對毛筆的制作工藝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唐朝時,安徽宣州制出的“宣筆”筆料優良,制作精致,受到眾多文人學士的稱贊和推崇。宋元之際,天下大亂,宋室南遷,政治文化中心隨之南移。
宣州筆工為避戰亂,四處流亡,另謀生計。湖州逐漸取代了宣州,成為制筆中心,宣筆遂被湖筆所取代。自元代始,山西、湖南、浙江等多地出產名筆,但只有浙江湖州的湖筆能甲天下。
毛筆制作工藝也日趨成熟,由此出現了我國第一部關于毛筆的理論總結性著作《考槃余事》。其由明代屠隆編著,詳細敘述我國毛筆的發展歷史、制筆工藝以及歷代制筆名家。
在書中,屠隆提出一款好的毛筆必須具有“四德”,即“尖、齊、圓、健”。“尖”指筆鋒,尖如錐狀;“齊”指筆鋒打開后,齊如刀切,無參差;“圓”指筆頭渾圓挺直,無凹凸;“健”指寫畫時富有彈性,落筆時健勁有力。
“四德”俱備才是好筆。它也暗含文人學士應具有“仁、義、禮、智”四德。好毛筆要合乎“尖、齊、圓、健”四個標準,一個人的言行也應符合“仁、義、禮、智”的規范。時至今日,“尖、齊、圓、健”這四大口訣,仍是評判優質毛筆的標準。
高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