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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是近代商品經濟發展的產物。在幾千年農業經濟時代,經濟競爭主要取決于土地資源的配置,生產力的發展主要依靠體力勞動的投入,科學技術水平低下和發展緩慢,人們基本上沒有建立知識產權保護的需求。但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人類以自己的智慧創造了大量
知識產權是近代商品經濟發展的產物。在幾千年農業經濟時代,經濟競爭主要取決于土地資源的配置,生產力的發展主要依靠體力勞動的投入,科學技術水平低下和發展緩慢,人們基本上沒有建立知識產權保護的需求。但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人類以自己的智慧創造了大量對社會發展有巨大影響的發明與技術,在商品經濟時代,對于智力成果尋求利益回報、防止他人模仿與濫用的需求出現。18世紀,英國開始了一場智力勞動是否應享有財產權的激烈爭論,由于出版商公會在圖書出版上的權利和控制力受到了破壞,因此主張作者以及他們的書商在其作品上享有一種永久性的普通法上的復制權。人們認為智力勞動源于頭腦的智慧勞動和天賦與思想的發揮,從根本上區別于體力勞動。盡管當時并不存在任何的著作權法、專利法、外觀設計法或商標法,當然也沒有任何的知識產權法,但是存在一種一致的意見,即法律應該承認并給予人們在智力勞動上的財產權。
知識產權作為一種無形財產權,各國以立法形式開始保護。不同于其他有形財產權的是,知識產權的權利客體是一種“知識”,例如一項發明創造,一件文學藝術作品或一項外觀設計。從法律經濟學的角度來看,知識產權制度的價值在于充當知識產權占有者的個體利益與信息資源共享者的社會公共利益之間的“平衡器”,既激勵個體對信息資源的開發,又要考慮社會公共利益,促進整個社會信息資源總量的增加。外觀設計具有其獨特的法律特性,因此知識產權領域的主要國際公約都將其作為獨立的客體予以規范。《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公約》、TRIPS協議均是如此。從這些公約對外觀設計保護的規定來看,它們均將外觀設計作為一種智力成果,并且有別于發明、作品或商標。但是,國際條約中對外觀設計的保護模式未作具體要求,為各國的立法選擇留下自由。
對于外觀設計,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官方網站上給出的定義是:“工業品外觀設計是指物品的裝飾性或美學特征。外觀設計可以是立體特征,如物品的形狀或外表,也可以是平面特征,如圖案、線條或顏色。”工業品外觀設計廣泛應用于工業和手工藝產品各方面,其保護的是工業品外觀設計在美學上的特征,而不是保護其所用于的物品的任何技術性特征。
專業知識產權服務機構
北京和信華成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和信華成)成立于2011年,分別在銀川、西安、長沙、泉州、惠州等12處設立了分支機構,團隊約三百多人,是國家知識產權局批準的專利代理機構(機構代碼11390)。
截止目前,和信華成累計服務過中國科學院力學研究所、共享集團、北新集團、東芝醫療、東阿阿膠、北京中交、山東霞光等知名企業約七百多家。
和信華成根據企業的業務領域和發展情況,為企業進行規劃和設計,通過知識產權貫標體系為抓手,把專利布局設計、專利挖掘和專利申請融入到企業的發展中進行全盤考慮,以知識產權為基礎,串聯各種資質、政府項目(我司是寧夏貫標、湖南貫標等地區的政府合作輔導機構之一)、無形資產增資、企業融資上市等企業發展所必不可少的環節,為企業在發展的不同階段適時添磚加瓦。
張夕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