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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車在我國應用非常廣泛,大到高鐵,小到電動自行車都是以“電”為動力的交通工具,而它們也都是人們賴以出行的交通工具,當然,這些都是大眾所使用的交通工具,電動車還包括了很多非大眾化,使用人群比較精準的交通工具,比如電動三輪車、電動四輪車。電動
電動車在我國應用非常廣泛,大到高鐵,小到電動自行車都是以“電”為動力的交通工具,而它們也都是人們賴以出行的交通工具,當然,這些都是大眾所使用的交通工具,電動車還包括了很多非大眾化,使用人群比較精準的交通工具,比如電動三輪車、電動四輪車。
電動三、四輪車成為老年人青睞的代步工具
無論是電動三輪車還是四輪車,其實在道路上還是經常能夠碰到,而碰到這些車有2種情況比較常見,第1種是地鐵口、商場口的拉客、載人的車輛,第2種就是一些老年人用來接送孫子、買菜遛彎的代步工具。
無論是第1種還是第2種,如果您能仔細觀察會發現一個共同點,那就是駕駛人絕大部分都是老年人,電動三、四輪車因為購車比較便宜,駕駛安全舒適簡單,而且上路要求的門檻低,這些特點都十分契合老年的用車需求,因此,它們就成為一些老年人用來賺取收益補貼家用或者用來接送孫子、日常代步出行使用。
電動三、四輪車之所以有機會成為老年人青睞的交通工具,是因為早期對于這些車輛的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規范,但眾所周知,自打電動車新國標在2019年正式實施之后,電動車行業就邁進了規范化治理時期,道路上行駛的電動車,無論是兩輪、三輪、四輪車,上路行駛都被立規矩,在這種情況下,就不是所有電動車都能隨便買,隨便用,尤其是老年人愛用的這類“老年代步車”。
這類“老年代步車”,還能隨便買、隨便用嗎?
小行家經常會被問到這樣的一個問題,像電動三、四輪車這類的“老年代步車”,還能隨便買、隨便用嗎?對于這樣的問題,我們不過多地去臆測它,其實多地已有規定,我們先來了解一下,這樣讓您心中有個數。
北京:設定過渡期,不得新增車輛
2021年7月12日,北京交警發布了《關于加強違規電動三四輪車管理的通告》,其中明確對于電動三、四輪車的使用和購買做了規定;
使用方面的規定:在《通知》發布之前購買的不符合標準和未列入產品公告的電動三、四輪車,設置過渡期,過渡期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過渡期結束之后,將不得上路行駛、停放。
購買方面的規定:對于不符合機動車標準的電動三、四輪車,商家不允許私自進行銷售,而任何單位或個人,都不能新增這些電動三四輪車。
湘潭:不得銷售非標電動三、四輪車
2021年1月4日,湘潭公安局官網發布了《關于加強電動三輪車四輪車規范管理的通告》,其中也明確對于電動三、四輪車的銷售和上路提出要求;
上路行駛方面的規定:電動三、四輪車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機動車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的或未辦理牌照手續的,不允許上路行駛。
銷售方面的規定:嚴禁任何企業或個人生產、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等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上道路行駛條件的電動三輪車、四輪車。
德州:違規電動三、四輪車禁行、禁增、設置過渡期
2021年9月30日,德州發布了《關于加強違規電動三輪四輪車管理的通告》,其中明確對違規電動三、四輪車有了3點規定;
禁行:自2021年11月1日,在德州中心城區對違規電動三、四輪車限行,自2022年3月15日起,將擴大限行區域,2024年1月1日起,違規電動三輪、四輪車不得上路行駛和停放。
禁增:通知中明確要求:禁止生產、銷售違規電動三輪、四輪車,在2021年10月1日之后,還進行違規生產、銷售將會進行查處,同時,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新增違規電動三輪、四輪車。
設置過渡期:雖然不能新增,但對于10月1日之前已經購買的不符合標準的電動三、四輪車進行設置過渡期,過渡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過渡期結束之后,不得上路行駛和停放。
以上就是北京、湘潭、德州對于電動三、四輪車的購買和上路的規定,這些都是2021年發布的相關通知,其實在更早,還有江蘇、上海、深圳等多地均發布過相關的整治、治理的規定,從這幾個規定,我們能夠得到一個關鍵詞,那就是“非標電動三、四輪車”,這些車輛是目前不能新購,新購后不能使用的,那么,這會意味著,所有的電動三、四輪車都不能買嗎?,小行家下面詳細地和您聊一聊。
對于電動三、四輪車的購買,小行家的建議
小行家看了很多地方的對于電動三、四輪車的規定,其實,并不是所有的車輛都不能買,對于車輛的購買,小行家分別針對于這2種車,分享我的建議;
對于電動三輪車的購買,在規定上只要符合標準,比如3C認證、工信部的機動車目錄公告內車型,那么,就是可以正常購買,而且也是能夠正常上牌,它其實就是和電動摩托車一樣,但這并不意味著能買就能隨便用,不少地方對于電動三輪車是有限禁措施,尤其是大城市的主城區,因此,在購買之前建議咨詢當地的交管部門,自己的出行范圍能不能正常上路行駛。
而對于電動四輪車的購買,小行家的建議是目前不要買,目前為止,除了新能源汽車之外,電動四輪車是沒有一款正式獲得工信部的機動車產品目錄公告的收錄,這主要是目前正對于四輪低速電動車,標準還未實施,也就是說,目前所有的銷售的低速電動四輪車,都是不符合行業標準的車輛,因此,不建議買,它也不能用。
當然,對于想要購買四輪低速車的消費者,也不用太著急,目前相關標準已經編制完成,正處于推進中,建議大家在標準實施之后,車輛的管理在各地明確之后,在進行購買,這樣才能保障上路的權益,最后,還是提醒大家,在購買電動三、四輪車的時候,要遵守規定購買和使用,只有這樣,不符合標準的車輛才會沒有消費市場,老年人的喜愛的電動三、四輪車,才能真正的合規化。
對此,您怎么看?歡迎大家評論交流,關注電動車小行家,每天分享電動車相關資訊和觀點。
丁楠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