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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3日下午,鄭州市物價局召開居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新聞通氣會,根據國家、省發展改革委要求,鄭州市民用天然氣終端銷售價格將進行疏導,從8月1日起,現行氣價由2.25元/立方米疏導到2.56元/立方米,每立方米上調0.31元。鄭州市區天然氣價
7月23日下午,鄭州市物價局召開居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新聞通氣會,根據國家、省發展改革委要求,鄭州市民用天然氣終端銷售價格將進行疏導,從8月1日起,現行氣價由2.25元/立方米疏導到2.56元/立方米,每立方米上調0.31元。
鄭州市區天然氣價格將要調整
據鄭州市物價局相關人士介紹,根據《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理順居民用氣門站價格的通知的通知》,本次理順居民用天然氣價格主要有以下內容。
一是提高居民用氣門站價格,實施居民用氣和非居民用氣基準門站同價,統一執行1.89元/立方米。
二是居民與非居民用氣門站價差較大的,分兩年理順,今年最大調整幅度不超過0.35元/立方米,剩余價差一年后理順。
三是居民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由市縣疏導,今年的疏導工作應在8月底前完成。
四是明年6月10日起,允許供需雙方以基準門站價格為基礎,在上浮20%、下浮不限的范圍內協調確定具體門站價格。2018年門站價格暫不上浮。
五是合理制定補貼政策,對低收入群體及北方農村“煤改氣”家庭給予適當補貼。
具體價格調整幅度↓↓
市區(含高新區、經開區、鄭東新區、航空港區)居民管道天然氣第一階梯(每月用氣量50立方米及以下部分)價格由2.25元/立方米上調至2.56元/立方米。
第二階梯(每戶每月用氣量50立方米以上部分)調整至3.33元/立方米。
據測算,現行氣價由2.25元/立方米疏導到2.56元/立方米,每立方米上調0.31元。根據鄭州市居民戶均用氣量統計,每戶每月用氣量為20立方米左右,每戶每月大約多增加6.2元支出。
根據國家發改委要求,居民氣價理順后,對城鄉低收入群體和北方地區農村煤改氣家庭等給予適當補貼↓↓
一是對市區低保家庭和分散供養特困家庭每戶每月減免5立方米的氣費,由鄭州市財政予以補貼。
二是對鄭州市市區煤改氣用戶,采暖季期間在第一階梯50立方米用氣量的基礎上再增加100立方米氣量,由燃氣企業承擔,煤改氣用戶名單由市發改委提供給燃氣企業。
本次價格調整為什么沒有開聽證會
鄭州市物價局相關人士說,2009年4月30日,省發展改革委印發了《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公布河南省價格聽證目錄的通知》(豫發改價調〔2009〕651號),其中“城市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氣輸配價格”屬于聽證內容。
2011年12月9日,省發展改革委下發了《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我省管道天然氣價格有關問題的通知》(豫發改價管〔2011〕2200號),明確了全省城市民用管道天然氣輸配價格平均水平確定為0.65元/立方米,本次價格疏導不涉及輸配價格。
2018年2月22日,省發展改革委印發了《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印發〈河南省城鎮管道天然氣配氣價格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豫發改價管〔2018〕150號),實行城鎮燃氣銷售價格與上游管道天然氣價格聯動機制。當國家調整上游門站氣價時,同類、同比、同向、同時調整銷售氣價。
綜上所述,居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包括:門站價格、管道運輸價格和輸配價格三部分,因此,在輸配價格不做調整的前提下,銷售價格疏導不需進行價格聽證。
來源:河南日報
劉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