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改變生活 · 科技引領未來
自己的勞動權益受損,大家都能知道去尋求勞動仲裁的幫助,很多朋友也都懂一些《勞動合同法》,但很多朋友真到了勞動仲裁時,不是漏掉這個,就是忘掉那個。因此,對于勞動仲裁的邏輯規劃,是非常重要的,不是我們的堅決不要,但是我們的即便是20元,我們也能
自己的勞動權益受損,大家都能知道去尋求勞動仲裁的幫助,很多朋友也都懂一些《勞動合同法》,但很多朋友真到了勞動仲裁時,不是漏掉這個,就是忘掉那個。因此,對于勞動仲裁的邏輯規劃,是非常重要的,不是我們的堅決不要,但是我們的即便是20元,我們也能要回!本文說的這個案子,可以說是一個非常完美的勞動仲裁,非常值得我們學習!這里逐步給大家講解這個仲裁的邏輯思路!
案件情況說明
員工張某,2015年2月入職廣州D公司,是餐飲公司,到2017年1月,D公司的老板將張某等員工轉移到新地方的廣州J公司,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同時注銷了D公司,兩家公司是同一個老板,餐飲風格都是一樣的。
2020年2月遇到疫情,餐館暫時停工歇業,直至4月30日截止,但在這期間,公司一分錢工資沒支付,也沒有支付生活費,于是曉東進行了咨詢,并詳細的了解應該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以及實際操作的方法。于是在復工第一天,張某以未及時發放工資為由,被迫離職,并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
張某的仲裁請求是這樣規劃的,最終全部被支持!
一、因為廣州J公司沒有和張某簽合同,因此2017年1月至2020年4月30日期間的勞動關系,是最關鍵的,不過還好這塊的證據比較充分;而2015年2月到2017年1月與廣東D公司有勞動合同,所以不擔心;
二、因為公司自2月1日停工放假以來一直沒發過工資,因為是截止到4月30日,5月份開始復工,因此2020年2月至4月30日期間的工資總共5136.43元,2月份按照足額工資計算,3月、4月,按最低工資標準的80%計算;
三、計劃復工后第一天,就以公司未及時發放工資為由,給公司寄被迫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函,并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21109.33元,這里是按照2015年2月入職廣州D公司開始算的經濟補償金,工作了5年3個月,而不是按廣州J公司的2017年1月算(這個只有3年4個月),因為雖然D公司已經被注銷,但兩家公司是同一個老板,當時是被安排到新的餐飲公司,因此工作年限應該累計計算;
四、因為2020年因疫情停工放假,當時政策規定可以優先用年休假抵扣,而且5月復工就被迫解除勞動關系了,所以2020年就沒有年休假了,但2019年未休的年休假,還可以要求工資支付這塊的工資共計3461.54元;
五、因為餐飲公司都有好幾套工作服,因此當時收了500元的工衣費500元,因此這個也可以要求公司退還。
這幾項,勞動仲裁和一審法院都支持了,對其他判決,廣州J公司沒什么意見也沒什么好說的。但公司對是否支付經濟補償金、以及工作年限的計算不服,直接上訴到二審法院。
廣州J公司上訴的理由
一、公司不存在延遲發放工資的事實。受疫情影響,公司從2020年2月1日至4月30日期間停業,公司處于完全停止運轉狀態,沒有任何員工復工,這屬于不可抗力因素,公司沒有及時發放工資并非惡意拖欠,理應免責。公司也向全體員工打電話傳達了“暫停營業、暫緩支付工資”的通知。而停業放假期間,張某從未向公司追討過工資,卻在復工當日以公司未及時發放工資為由,要求解除勞動合同,并支付經濟補償金,顯然具有目的性。
二、一審法院按5年3個月的工作年限來計算補償金是錯誤的,張某的實際用工期限應當是3年4個月。張某在仲裁時要求確認雙方存在勞動關系的期限為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并且其對該裁決沒有起訴,表明張某是認可該勞動關系期限。
同時廣州J公司與廣州D公司屬于不同的法人實體,均獨立核算,且廣州D公司已注銷,張某在其工作時間不應當由廣州J公司承擔。
二審法院的觀點
一、關于解除勞動關系的經濟補償金問題
根據廣東省的規定,非因員工原因停工放假,未超過一個月的,公司應按正常工作時間支付工資。超過一個月的,應按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支付。廣州J公司雖然因疫情導致停工,但在此期間仍應按規定支付工資及生活費。現在廣州J公司未依法支付,并超過1個月以上,故公司屬于未及時支付工資,張某以此為由解除勞動關系并主張經濟補償金,符合規定。
二、關于經濟補償金的計算年限問題
相關法律規定,員工非因本人原因從原公司被安排到新公司工作,原公司未支付經濟補償,員工請求把在原公司的工作年限合并計算為新公司工作年限的,應予支持。因此,張某與廣州J公司之間的勞動關系存續時間,與計算張某經濟補償金的工作年限是不同的法律概念。根據張某提交的銀行工資發放記錄,同時結合廣州J公司與廣州D公司的經營者相同,經營范圍一致等情況,可以證實張某存在該情形。故廣州J公司支付張某經濟補償金的工作年限應合并計算。
總的來說,我們在申請勞動仲裁時,一定要提前綜合規劃,考慮周全,不要等到申請勞動仲裁了,才發現不齊全,磨刀不誤砍柴工!
丁熙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