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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協議怎么寫才有法律效應,其實最主要的是理清楚以下幾點第一,戀愛關系和婚姻關系的區別首先婚姻關系是受保護的法律關系,因此婚姻需要雙方同意才能離婚,并且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但是分手只需要單方
分手協議怎么寫才有法律效應,其實最主要的是理清楚以下幾點
第一,戀愛關系和婚姻關系的區別
首先婚姻關系是受保護的法律關系,因此婚姻需要雙方同意才能離婚,并且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但是分手只需要單方同意,并且對方出軌也好,和其他人同居也好,都沒有單獨的損害賠償。
因此分手協議里,除非對方主動同意要給你多少補償費,否則,法律上并不會支持,類似對方出軌你索要賠償,是要不到的。
第二,有沒有青春損失費和精神損失費呢?
雖然很多女生內心會有種,我和你戀愛這么多年,最終分手了,是不是你應該針對我的青春賠償我,但是事實上,我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沒有關于賠償青春損失費的規定,而青春費也不屬于精神損害賠償的范疇,
法律并不認同青春損失費這個說法。
你的青春和別人的青春都一樣,并不是女的青春就應該值錢。
但是類似同居中打胎,造成女性身體損傷,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因此是可以索要一定的醫療費賠償和營養費。這里,順便說一句,戀愛中如果生了孩子,根據我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條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應當負擔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撫養費。
因此也就是依然要支付撫養費,有繼承權。
第三,送的禮物和錢能不能要回來?
這是很多分手情侶最關心的問題,
根據最高法院《關于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戀愛中雙方為了增進感情,一方向另一方贈送財物或者雙方互贈財物屬于贈與,可以不退還;一方以結婚為目的向另一方贈與貴重物品,一方要求返還時需酌情處理,贈與方生活困難的,應予以返還。
在沒有特殊約定情況下,送的禮物一般都會被當作無條件贈與,也就是沒辦法索要回來的
錢財上類似節假日紅包,特殊的類似888或者520這種含義的轉賬,帶有祝福性質給的錢財,都會被當作無條件贈與,也沒有辦法要回來。
但是借款是肯定能要回來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因此彩禮如果沒有結婚也是能夠要回來的。
同理以結婚為目的,房產證加了對方的名字,也是能被當作彩禮,也就是附條件的贈與能索要回來的。
所以,總結下,應該如何寫一個能夠被法律支持的分手協議呢?
分手協議法律注意事項
第一,錢財如何安排,只要雙方都是自愿同意,法律并不會干涉個人對自己財產的處理,比如法律上并不支持青春損失費,但是你自愿就是要給對方錢,是你自己的事情,你自愿要給對方多少錢,都沒有問題。
這時候,雙方簽字,都會得到支持。唯一需要注意的是,要寫清楚數字金額和給予方式,期限,雙方身份證號碼。
第二,如果有小孩,要約定好撫養費,撫養權。
第三,為了防止可能出現的糾紛,錢財應該寫清楚事項,類似這筆錢包含了戀愛時打胎的醫療費,精神損失費等,或者包含了退回的彩禮多少錢。
第四,如果包含有借款,一定要單獨列舉出來。甚至補借條,比如自愿放棄借款多少錢,或者對方因為某原因借款多少,目前還拖欠多少錢。
李同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