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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本留學的江歌,被劉鑫前男友殺害一案,劉鑫有沒有罪責?
2016年,劉鑫受前男友陳世峰糾纏、威脅、語言暴力,懇請江歌收留她居住。而在她意識到危險的時候,疑似將江歌作為人體盾牌,轉嫁危機,自顧逃生,進屋鎖門,而把江歌困于門外,最終江歌被其前男友連桶11刀,不幸死亡。
近日江歌母親江秋蓮以生命權糾紛案訴訟劉鑫,拋出以下五大證據,指出:動刀殺人的雖是陳世峰,但置江歌于死地的卻是劉鑫。
1、遇害前幾日,收留劉鑫居住的江歌,意識到陳世峰的危險,打算報警,但劉鑫以自己居住在江歌的公寓在日本是不合法的,阻止江歌報警。
2、案發前,劉鑫明知陳世峰具有人身傷害的危險性,但并沒有告訴江歌。還要求江歌深夜到車站等她,陪同她一起回家,轉嫁陳世峰暴力傷害的風險,導致江歌面臨險境。
3、在劉鑫發現險情后,反鎖了公寓大門,完全剝奪了江歌的逃生機會。
4、劉鑫明知陳世峰已經逃離現場,卻沒有對身受11刀重創的江歌采取任何救助,反倒打電話給打工店朋友咨詢自己是否承擔法律責任,對江歌的死亡結果存在重大過錯。
5、陳世峰的殺人動機是針對劉鑫的。
事發后,這份帶血的人情可并不好領。劉鑫一味逃避自己的責任,面對江歌母親的質問,她閉口不談,一度拒絕與江母見面。導致江歌母親一怒之下,將此事曝光于網絡。而劉鑫看到后,卻發微信給江歌母親,如果再曝光此類新聞,她將不再配合日方警察調查此案。徹底撕破臉皮后,還質問江歌媽媽帶血饅頭好不好吃,拍下鴿子湯的照片祝福江歌媽媽闔家歡樂。可謂是殺人不見血,字字誅人心!
如此對待救命恩人的母親,實在是情理難容。
所以,如今,劉鑫面對她所受到的網絡攻擊,不應該憤怒于江母的一路曝光,是時候反省一下自身處事的問題了!
金原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