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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抓住我往外抬,還搶走我的手機。”9月10日,21歲模特王女士接受華商報記者采訪,稱自己去年在成都一家整形醫院做隆胸手術后,因為感覺左右胸不對稱找醫院反映卻被打傷。>>>左右形態不對稱花5萬做隆胸手術稱“左側假體放反”21歲王女士介紹,
“他們抓住我往外抬,還搶走我的手機。”9月10日,21歲模特王女士接受華商報記者采訪,稱自己去年在成都一家整形醫院做隆胸手術后,因為感覺左右胸不對稱找醫院反映卻被打傷。
>>>左右形態不對稱
花5萬做隆胸手術稱“左側假體放反”
21歲王女士介紹,自己是遼寧人,從事模特工作,2020年8月在成都一家美容整形醫院做假體植入隆胸手術。
“我手術花了5萬塊錢,左側假體放反了。”王女士解釋,假體反面是平的,正面是弧形,“平的那一面現在反過來朝外了,弧形的那一面朝肋骨朝里了,假體的底面是有型號標志的,現在這個標志朝上了,反過來了,另一邊就沒有嘛。”
“它一個是弧面的,一個是平面的,形態差異是很大的,我后來在成都一家醫院做了CT。”王女士告訴華商報記者,這樣造成形態上嚴重不對稱,她認為整形醫院手術時把左胸假體放反了。
“術后7天我就有反映過這個情況(不對稱),醫院那邊一直告訴我說是有恢復期,我也知道整形手術恢復期大概都是半年到一年,所以我選擇恢復好之后再過去找手術醫生看的。”
>>>交涉自稱兩次被打
“他們抓住我往外抬,還搶走我的手機”
王女士沒有想到,她前往整形醫院交涉兩次被打。“我是7月3號去整形醫院反映這個手術情況,醫生當時給我說,假體看機器不能確定(放反),如果非要證明,就只能解剖打開來看。”
王女士說:“我覺得他們的態度是在推脫,當時我就一直不肯走,當天他們醫院報警,并且當著警察的面打過我一次,我是坐在沙發上的,整形醫院一個工作人員不僅掐我,還說要把我手術沒穿衣服的照片彩打出來給廣大觀眾看,我當時拍了視頻。”
王女士解釋,“因為術前術后都要拍照嘛,作為資料保存,當時是露臉上半身沒有穿衣服,拍的是前胸。”
王女士認為對方帶有明顯的威脅和羞辱,她提供的一段視頻顯示,有醫院方面人士在視頻中表示:“你的前后對比照我們都有,但是我們可以讓廣大的觀眾來看一下,你的效果到底好不好,效果怎么樣,明天我們就會彩打。”
王女士說:“7月3號經過跳蹬河派出所民警協商,我最后就離開了,警方說他們第二天上班我再來。”
提起第二次被打的經歷,王女士身心俱損。“7月6號我來整形醫院,待了一中午都沒有人理我,當時我就哭了起來,下午一點多鐘,整形醫院的人開始蹲下來掐我,有一個男的把我的手機搶走了,他們把我的手腳都架住,往醫院外抬,抬到醫院門口的過程中,還有人伸手扒掉了我的褲子,還說讓大家看看你的胸,讓大家看看你,說那些侮辱的話。”
王女士還提供了一段時長22秒的視頻,畫面凌亂,有王女士的哭聲。“這個視頻里面可以看到,他們抓住我往外抬,還搶走我的手機。”
王女士表示,手術醫生稱假體看機器不能確定(放反),如果非要證明,就只能解剖打開來看
>>>稱對方穿醫院工服
“有五六個女的抬我,扯我的衣服”
王女士稱并不認識這些人,“她們是醫院的員工,不是醫護人員,我都不認識,她們穿著黑色的工服,在醫院上班。我只有搶走我手機的一段視頻,手機被搶走之后就沒有錄了。”
王女士回憶,對方人多勢眾,拉抬拽扯,尤其是扒掉她的褲子。
“把我往醫院門口抬,有五六個女的抬我,是抬著我的小腿部位,抬到醫院門口就開始扯我的衣服,當時我褲子被扒掉之后,我自己提上來了,這時有一個女的打了我,他們把我扔在地上,在醫院門口又給我抬走,這個時候可能增加了幾個男的,給我抬到一個小路邊,這時動手打我的是一個女的,但我不認識她,他們都穿的是醫院工服,最后給我扔在草叢邊,還踢我的頭,我的傷就是在那個時候受的。”
王女士提供的病情診斷書顯示,她被診斷為腦震蕩,全身多處軟組織挫傷。
“整形醫院打了120,因為我后來被踢昏了,都沒有知覺了,120搶救人員給我抬走了,對方給我送到120車上之后拒絕支付檢查費用就走了,我是等家屬過來檢查自己付的錢,他們把我的手機交給120的工作人員。”
王女士說:“應該是他們醫院報警了,當晚我蘇醒之后也報了警。”
>>>警方稱沒毆打侮辱
醫院4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被行政警告
9月10日,王女士接受采訪時并未提供現場監控視頻,但她表示:“他們搶走我手機往外抬,有好幾個角度的監控視頻能看見,但這些監控在公安那里,我申請拷貝,他們說這是證據,不允許拷貝。”
王女士不滿派出所對此事的調查處理,“當時我指著監控視頻給他們派出所長看,他就說看不見,我都無奈了。”
“幾個月之后,派出所給我的結果是整形醫院沒有毆打侮辱我的行為。”王女士告訴華商報記者,警方一開始說他們先研究毆打,再研究侮辱,所以受案回執上沒有寫侮辱的情節,但8月2日警方結案說不存在毆打、侮辱,“只有抬我,只有一個對他們限制我人身自由的行政警告,只有4個人被處理,當時對方是在整形醫院大廳里,明顯不是4個人。”
成都市公安局成華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警方查明,7月6日12點30許,王女士因醫療糾紛事由在醫院大廳前臺處大吵大鬧,醫院工作人員謝某、何某、肖某和楊某使用雙手將王女士抬至醫院門口旁花叢邊。經詢問,4名違法行為人對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以上事實有雙方的詢問筆錄等證據證實,警方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決定給予4人行政警告。
>>>不滿處理申請復議
“警務督察調查后,責令他們派出所整改”
8月3日,王女士向成都市公安局成華分局申請復議。“申請復議是向法制科,投訴是向警務督察,他們跟我一起查看了監控視頻,也確認了搶手機、踢頭毆打我這些行為,當時他們開了執法記錄儀的,說在60天內給我公平的處理結果。”
“我有電話錄音,警務督察調查后,責令他們派出所整改。”王女士提供了9月2日警務督察部門警官向她回復調查處理結果的通話錄音,證實派出所責任領導和責任民警被督察整改。
王女士表示:“因為出了這個事情,要等處理結果,我暫時還留在成都,他們應該10月3號前給我答復。”
>>>通話錄音顯示
責任領導和責任民警被要求進行整改
9月11日,華商報記者聯系成都市公安局成華分局跳蹬河派出所,值班民警表示,負責該案的所領導因為值夜班休息,無法提供辦案民警和所領導的聯系方式。記者隨即聯系成華分局法制科,被告知了解情況需要來分局。
華商報記者聯系成華分局警務督察大隊,工作人員并未否認9月2日曾打電話答復王女士,“這個具體情況接受采訪需要聯系我們分局政治處。”
王女士提供的當日電話錄音中,警務督察部門工作人員表示:“已經對派出所下了督察通知書,對責任領導和責任民警按照四川省公安廳警務管理條例進行了廳規記分的處理,要求整改相關情況。”
這位工作人員表示:“這是我們內部的處理,相關的處理情況以及處理決定要上報到紀委,上報到上級機關,因為你是通過紀委那邊走的是信訪途徑。”
>>>警務督察民警解釋
“辦案民警監控沒看仔細,對方有踢腿動作”
“派出所辦案民警最開始看監控視頻,沒有看仔細,后來再把所有視頻綜合來看的時候,看見對方有踢腿的動作。”這位工作人員在電話中具體解釋了原委。
“派出所辦案民警最開始看監控視頻,沒有看仔細,后來再把所有視頻綜合來看的時候,看見對方有踢腿的動作,之前監控視頻沒有看見打你的動作,后來調查案子,肯定要綜合所有的視頻來看,最后你和我們一起看的視頻嘛,當時你在派出所里也看了很多天,后來有看到對方有踢腿的動作,所以給你電話告知。”
“你的案子,現在在復議階段。”工作人員告知王女士,如果對處理有異議,或者對案子有新的證據或者線索,可以向上級機關反映,也可以向督察部門反映。這位工作人員否認警方存在推諉,“你反映的問題都要核實,都有一段核實的時間,不是一反映馬上就能作出結論。”
>>>涉事醫院稱對方勒索
全程在醫院哭鬧干擾正常營業“法院等她開庭”
9月11日,成都這家整形美容醫院工作人員向華商報記者證實,“法院已經在傳喚她本人,現在法院就等她開庭。”醫院否認手術出現失誤,“沒有給她做反,也不存在毆打侮辱行為,具體情況可以向警方了解。”
王女士提供的醫院回復也顯示,整形醫院認為她是勒索醫院,對于其惡意散播醫院不實信息,已交法院處理。
醫院回復表示,發現王女士反映胸部術后問題后,第一時間安排相關人員聯系其到醫院復查,其均以本人不在本地、過來不方便等原因拒絕,卻在今年7月突然出現聯系醫院。院方本著解決問題的態度與其良好溝通,但其為達到目的不擇手段,全程在醫院哭鬧,大聲喊叫,干擾醫院正常營業,醫院不得不主動報警,假如王女士所說醫院對其實施毆打,醫院怎么會主動報警?醫院已將材料遞交至法院訴訟,目前正在等待法院開庭受理。
醫院認為,王女士幾次大鬧醫院,醫院從未動手傷人。王女士利用大家對弱者的同情心理,惡意挑釁,勒索威脅不成,伺機擾亂公共秩序,甚至帶來社會人員為其撐腰,極大地影響了醫院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
華商報記者 李華 編輯 張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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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