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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兒遇害時才11歲,6年來,我們一直在上訴、申訴,發誓要給女兒討回一個公道。”8月30日是遼寧省葫蘆島市女孩陽陽的6周年祭日。2015年8月30日,陽陽獨自一人在家玩耍時被同村男子趙某猥褻殺害。9月2日下午,接受華商報記者采訪時,陽陽的媽
“女兒遇害時才11歲,6年來,我們一直在上訴、申訴,發誓要給女兒討回一個公道。”
8月30日是遼寧省葫蘆島市女孩陽陽的6周年祭日。2015年8月30日,陽陽獨自一人在家玩耍時被同村男子趙某猥褻殺害。9月2日下午,接受華商報記者采訪時,陽陽的媽媽王女士反復強調:“我們上訴、申訴的目的,不是為了賠償,而是要求法院判決兇手死刑,立即執行,好給遇害的女兒一個交待。”
案件:
11歲女童家中遇害,兇手是同村90后男子
王女士是遼寧省葫蘆島市南票區大興鄉土臺子村人,今年42歲,農民。
“陽陽是我們的第一個女兒,出生于2004年。”在王女士和家人眼里,陽陽是個既貪玩,又活潑開朗、乖巧懂事的女孩。“我和丈夫在大棚地里干活時,陽陽會將家里打掃得一塵不染,同時為我們準備好熱乎乎的飯菜。”
王女士回憶,2015年8月30日中午,陽陽在奶奶家吃完飯后,問她要了家里的鑰匙,說要回家寫作業。“婆婆家距我們家只有100多米。當天中午,丈夫去集市買農藥,我在大棚地里干活,陽陽一歲四個月的妹妹在婆婆家午休,家里只有陽陽一個人。”王女士沒想到,當天的分別竟成了她和女兒的永別。
當天下午3時許,王女士夫婦分別接到家人電話,說陽陽出事了,讓他們趕緊回家。回家后,王女士夫婦發現陽陽躺在院里的地上已經身亡,嘴、鼻子、左耳朵上都有血,身邊還有一把帶血的鎬頭。最初,王女士夫婦以為陽陽是在院子里蕩秋千時不小心摔到了鋼筋上,“根本沒往別處想。”
就在王女士夫婦咨詢村支書如何處理孩子后事時,村支書在現場發現,王女士家院子里的鋼筋上沒有血,反倒是旁邊的鎬把上有血,他感覺陽陽的傷不像是磕碰的。此時,陽陽的小姨在為陽陽擦洗身體時發現,陽陽內褲和下身有血跡。“大家都覺得不對勁,村支書立即報了警。”
第二天下午5時許,與王女士同村的90后男子趙某被警方在家中抓獲。歸案后,趙某如實供述了猥褻、殺害陽陽的犯罪事實。
陽陽遇害時只有11歲
供述:
猥褻殺害女童后,洗了鞋子和衣褲
王女士介紹,兇手趙某出生于1992年,小學文化。“我們家和趙某家相距200米左右,除了紅白喜事有走動,平時來往并不多,也沒有什么恩怨。”
歸案后,趙某供述:案發前,他不認識陽陽,也沒去過陽陽家。案發當日中午,他從陽陽家門前經過時,看見陽陽一個人正在院內的秋千上玩。看了大約五分鐘后,確定周圍沒人,“就進院內想玩玩她”。看他進來,陽陽瞅了他一眼,繼續蕩秋千。他就到陽陽背后實施猥褻。陽陽反抗,他就抱著陽陽往廁所里走。猥褻完后,陽陽說她要將這件事告訴媽媽,他就起了殺心。之后,他拿出廁所一把鎬,朝陽陽頭部擊打多下,將陽陽殘忍殺害。
趙某稱,作案后,他到村子附近的水庫上游撈了一會魚,洗了拖鞋上的血跡,之后回家。當晚,他又將當天的衣服、褲子洗了。
王女士稱,案發第二天,也就是2015年8月31日下午3點左右,他們曾看到趙某混在他家院子內圍觀的人群中,神色淡定。
判決:
一審法院認為兇手有自首情節,判處死緩
2015年9月1日,趙某被刑事拘留,隨后被批捕。2016年1月27日,葫蘆島市人民檢察院以猥褻兒童罪、故意殺人罪對趙某提起公訴。
檢方指控:2015年8月30日13時許,被告人趙某看到陽陽一人在院中蕩秋千,遂將陽陽強行拖到廁所內,采用掐脖子等手段致陽陽不能反抗后,對其進行猥褻。怕事情暴露,趙某又起殺心。在陽陽家院內,趙某用鎬頭擊打陽陽頭部,致其當場死亡。經鑒定,陽陽系因鈍性物體擊中頭部致顱腦損傷死亡。
葫蘆島市中院認為,被告人趙某采取暴力手段,猥褻不滿14周歲的女童,其行為構成猥褻兒童罪,趙某恐其罪行敗露,又持械將女童殺害,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
在案證據證實,公安機關在傳喚趙某時并未掌握本案的犯罪線索和證據,僅因形跡可疑將其傳喚至公安機關,趙某如實供認了自己的罪行,應當認定具有自首情節。被告人罪行極其嚴重,論罪應當判處死刑。但鑒于其有自首情節,其親屬主動賠償被害方經濟損失,對其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同時考慮趙某的犯罪情節特別惡劣,主觀惡性較深,被害人親屬不予諒解,要求從嚴懲處,故對趙某限制減刑。
2016年2月17日,葫蘆島市中院一審以趙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犯猥褻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2年執行;對趙某限制減刑;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王女士夫婦經濟損失共2.4余萬元。
抗訴:
檢察院抗訴被駁回,二審法院仍判死緩
一審判決后,王女士夫婦不服,刑事方面申請葫蘆島市人民檢察院抗訴,民事方面提出上訴。趙某也以“其作案時是否屬限制行為能力應予鑒定,其具有自首情節,家屬賠償經濟損失,原判量刑過重”為由,提出上訴。
葫蘆島市人民檢察院認為,被告人趙某對未成年人進行性侵害,因害怕事情敗露而殺人滅口,手段極其殘忍,后果極其嚴重,性質極其惡劣,社會危害性極大。案發后,公安機關經過偵查工作,確定趙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到其家中將其抓獲。趙某不是僅因形跡可疑經盤問、教育后主動交代自己罪行,不屬于自動投案,不應認定為有自首情節。一審判決認定趙建有自首情節錯誤,量刑畸輕,同意抗訴。
遼寧省高院審理此案期間,遼寧省人民檢察院認為葫蘆島市檢察院抗訴不當,于2017年5月撤回抗訴。2018年1月29日,遼寧省高院裁定:葫蘆島市中院一審判決認定趙某犯故意殺人罪、猥褻兒童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決定準許遼寧省人民檢察院撤回抗訴,撤銷葫蘆島市中院一審判決,發回重審。
葫蘆島市中院重審此案期間,趙某對檢察機關指控的猥褻兒童罪不持異議,但辯解其只用鎬把打了被害人一下,當時被害人還是清醒的狀態,他就離開了。其辯護人提出趙某認罪態度較好,無前科劣跡,且被告人具有自首情節,建議對被告人從輕處罰。
2018年8月7日,司法機關對趙某進行的精神司法鑒定結果顯示,趙某為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葫蘆島市中院重審認為,趙某在公安機關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但在庭審中對故意殺人的主要事實翻供,不能認定為自首。趙某無前科劣跡情況屬實,雖不宜從輕處罰,但綜合本案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對趙某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
2018年9月18日,葫蘆島市中院重審判決:趙某犯故意殺人罪、猥褻兒童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2年執行;賠償王女士夫婦經濟損失共3.1余萬元。
重審宣判后,葫蘆島市檢察院提出抗訴,遼寧省人民檢察院支持抗訴。王女士夫婦上訴稱:原判量刑畸輕,應判處被告人趙某死刑立即執行;不應認定趙某具有自首情節,趙某未得到諒解,民事賠償數額低。
遼寧省高院審理認為,公安機關在傳喚趙某時,并未掌握本案的犯罪線索和證據,僅因形跡可疑將趙某傳喚至公安機關,趙某主動交代犯罪,應視為自動投案。第一次一審判決前趙某如實供認自己的罪行,雖然此后其對自己的行為有所辯解,但能如實供述猥褻兒童及持械擊打被害人要害部位的主要犯罪事實,故可認定為自首。
2019年11月20日,遼寧省高院裁定:駁回抗訴、上訴,維持原判。
對話:
兇手父母曾下跪賠禮道歉,堅持申訴只為討一個公道
陽陽遇害6年了,家屬為什么一直堅持上訴、申訴?兇手家屬是否賠禮道歉?民事賠償是否執行到位?9月2日下午,華商報記者與陽陽的媽媽王女士進行了深入對話。
華商報:陽陽遇害6年了,你一直在上訴、申訴?
王女士:我們只想給女兒討回一個公道。遼寧省高院作出二審判決前,我們一直在上訴、申請檢察院抗訴。二審宣判后,我們開始申訴、抗訴,從來沒有停止。不然的話,女兒死得多冤啊。我們上訴、申訴的目的只有一個,就是判決兇手趙某死刑,立即執行。我們不要對方一分錢。
華商報:趙某是個什么樣的人?平時你們兩家來往多嗎?
王女士:趙某家和我家隔著幾戶人家,直線距離約200米。趙某小學畢業,比較有個性,他的父母都是農民,姐姐已經出嫁。我們兩家平時來往不多,也就是他家辦事我家去,我家辦事他家來,沒什么恩怨。
趙某生于1992年,身高超過一米九。他家也種著大棚蔬菜,平時他也會去地里幫父母干些活。趙某彈弓射得特別準,沒事時,他會帶著彈弓打天上的鳥雀。他下手比較狠,報復心也強,一般村民都不會招惹他。
華商報:案發后,趙某家人有沒有賠禮道歉?
王女士:實話實說,陽陽未安葬前,趙某家人曾托人捎話,說他們要來我家賠禮道歉。我和丈夫擔心家人們都在氣頭上,如果有人控制不住情緒,打他們一頓咋整?就沒有讓他們來。陽陽安葬當天下午,部分親戚離開后,趙某的父母又讓人捎話,要到我家賠禮道歉,我說來就來吧。
趙某父母一進我家院子,雙方跪在地上向我們賠禮道歉。陽陽的伯伯趕緊把他們拉了起來。當天,中間人拿出1萬元,說是趙某家人給的喪葬費,我們沒人接,中間人就將1萬元扔在了我家炕上。第二年春節前,趙某家人又來到我家,說是看看小女兒,又給炕上扔了1000元,讓給孩子買些吃的。
趙某犯罪手段殘忍,性質惡劣,不管他家人怎么做,我們都不會原諒他的罪行。
華商報:陽陽的意外離世,對你們的生活帶來了哪些影響?
王女士:陽陽遇害后,她爺爺奶奶非常難過,天天看著孩子的照片落淚。爺爺接受不了這個現實,經常半夜出門,說是要找孫女。一年半后,老人悲憤離世。
陽陽遇害后,不管村子誰家辦事,我都不去。我去干啥呀?看到和閨女同齡大的孩子,我就難受,自責自己沒看好孩子。如果陽陽現在還活著,也17歲了,個子應該比我還高。她遇害這個現實,我到現在都無法接受。(悲痛不已,開始哭泣)
陽陽離世后,我和丈夫難以將心思全部放在大棚上,經濟因此陷入困境。
華商報:一審時,你們提出70多萬的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請求,重審時,又調整成了41萬余元。
王女士:那都是律師提出來的,我們根本沒想著要讓對方賠償,孩子都沒了,要錢有什么用?后來看到相關報道后,我們才明白,要想判處趙某死刑立即執行,就不能再主張民事賠償。現在我們不再向趙某家人主張民事賠償,我們不要他一分錢,只要求法院判處趙某死刑立即執行。
華商報:遼寧省高院二審裁定趙某賠償你們直接經濟損失3.1萬余元,這個賠償你們拿到了嗎?
王女士:沒有,自始至終我們沒向趙某家人要過一分錢。我承認,從案發到現在,我們只收下了對方兩次扔到炕上的1.1萬元。
華商報:一審、重審、終審的焦點基本圍繞趙某是否有自首情節展開,你們對此怎么看?
王女士:案發當天,警方通過偵查,很快就通過專業的儀器檢索到可疑腳印,腳印的路線一路指向趙某家。民警是在趙某家里將他抓獲的,怎么能算自首呢?
華商報:案件現在的最新進展是什么?你有什么希望?
王女士:9月1日,遼寧省檢察院工作人員告訴我們,我們的申訴、抗訴已經立案。我們現在就希望相關部門能重審此案,依法客觀公正判決趙某死刑,立即執行,好給遇害的女兒一個交待。
華商報記者 陳有謀 編輯 張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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